陇菲
血缘之谓,系指人类于人口生产中结成之物种延续关系。人之缘分,初在血亲。《周易·系辞》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物种延续之途,初为无性繁殖,后生有性繁殖。人之物种延续,是为有性繁殖。男女交合,是为人道之首。正所谓:“男女之始,夫妇之道也;人道之兴,必由夫妇。”(《孔子集语》)正所谓:“情性之大,莫若男女;男女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妇。”(班固《白虎通德论》)《颜氏家训》有言:“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如不论父系母系的立场,则有夫妇,而后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而后有兄弟、姐妹、兄妹、姐弟;而后有父系、母系,而后有姑表、姨表;而后有家族世系、远近亲戚。凡此种种,皆为血缘关系是也。古贤有言:“上世亲亲而爱私。”(《史记·商君书》)俗语亦云:“血浓于水。”所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礼记》)所谓:“人道亲亲”(《礼记》),“同仇敌忾”。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春秋左传》)无非因血缘而别。血缘关系,长幼、亲疏之别明矣,父系、母系之判分矣。人之初生,必先为子、为女;待其完婚,方可为夫、为妻;至其生育,始可为父、为母、以至为祖。此中长幼之序,乃先天注定;彼此亲疏关系,亦各自有别。人类之初,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所谓母系,乃生殖之人道之直接承担者;所谓母系,乃血缘之统系之昭然揭示者。父系之起,系因物缘。所谓父系,乃是人类最初之财产私有化进程的产物。就血缘而言,所谓父系者,起初名仍不正,言仍不顺。故事所云,黄帝向素女所问之大道,实为人类生殖之人道;民间风俗,产翁仿产婆所卧之产床,实为人类血缘之权柄。母系社会、父系社会之所谓社会,实乃血缘所建。所谓社会者,封土为社,令会男女者是也。所谓血缘,乃纵向种族延续之脉;所谓血缘,有横向异族通婚之功;所谓血缘,人类种族纵横交织之天罗地网是也。古人有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春秋左传》)“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故“聘后于异姓”(《国语·郑语》),通婚于域外。久而久之,一地之民,皆成近亲;一国之民,尽为同宗;待之今世,异国之民,通婚已非罕见,血缘业已错综。所谓黄炎子孙者,血缘并非纯粹华夏。所谓民族同化者,文明被复之功,当书之史典;异姓通婚之力,也未可低估。人之为人,生物、(动物)社会、文明,三层次之存在是也。函三为一,是为之人。文化于人,天性难移,血浓于水,万古不易。血浓于水,血浓于水。诚哉斯言,诚哉斯言。上古“聘后于异姓”,中世“求财于有方”(《国语·郑语》),当代“通讯于全球”;缘分之重,今古变易;缘分之数,依然有三。君不见当今之世,华夏、犹太子民,身处四方,心系乡梓;浪迹天涯,根植故土。其关联纽结之缘,虽有物缘、信缘可言,究其基础,仍是血亲。史之所见:诛杀其子者有之;奸淫其女者有之;弑父犯上者有之;蒸母乱伦者有之;夫妻反目者有之;兄弟圉墙者有之;更有面首神女之属,淫奔不齿之徒。然父慈子孝者众;母厚女敬者众;伯仲相和者众;长幼携悌者众。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血亲之谓,众缘之首。天使之然,地使之然。天长地久,莫能易之。正所谓:文而化之存天性,血浓于水理不移。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初稿一九九四年九月 十五 日修订载兰州《甘肃日报》1995年12月15日第8版署名:牛龙菲2001年2月19日再度修订关闭窗口 发表,查看评论 打印本页
血缘之谓,系指人类于人口生产中结成之物种延续关系。人之缘分,初在血亲。《周易·系辞》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物种延续之途,初为无性繁殖,后生有性繁殖。人之物种延续,是为有性繁殖。男女交合,是为人道之首。正所谓:“男女之始,夫妇之道也;人道之兴,必由夫妇。”(《孔子集语》)正所谓:“情性之大,莫若男女;男女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妇。”(班固《白虎通德论》)《颜氏家训》有言:“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如不论父系母系的立场,则有夫妇,而后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而后有兄弟、姐妹、兄妹、姐弟;而后有父系、母系,而后有姑表、姨表;而后有家族世系、远近亲戚。凡此种种,皆为血缘关系是也。古贤有言:“上世亲亲而爱私。”(《史记·商君书》)俗语亦云:“血浓于水。”所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礼记》)所谓:“人道亲亲”(《礼记》),“同仇敌忾”。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春秋左传》)无非因血缘而别。血缘关系,长幼、亲疏之别明矣,父系、母系之判分矣。人之初生,必先为子、为女;待其完婚,方可为夫、为妻;至其生育,始可为父、为母、以至为祖。此中长幼之序,乃先天注定;彼此亲疏关系,亦各自有别。人类之初,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所谓母系,乃生殖之人道之直接承担者;所谓母系,乃血缘之统系之昭然揭示者。父系之起,系因物缘。所谓父系,乃是人类最初之财产私有化进程的产物。就血缘而言,所谓父系者,起初名仍不正,言仍不顺。故事所云,黄帝向素女所问之大道,实为人类生殖之人道;民间风俗,产翁仿产婆所卧之产床,实为人类血缘之权柄。母系社会、父系社会之所谓社会,实乃血缘所建。所谓社会者,封土为社,令会男女者是也。所谓血缘,乃纵向种族延续之脉;所谓血缘,有横向异族通婚之功;所谓血缘,人类种族纵横交织之天罗地网是也。古人有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春秋左传》)“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故“聘后于异姓”(《国语·郑语》),通婚于域外。久而久之,一地之民,皆成近亲;一国之民,尽为同宗;待之今世,异国之民,通婚已非罕见,血缘业已错综。所谓黄炎子孙者,血缘并非纯粹华夏。所谓民族同化者,文明被复之功,当书之史典;异姓通婚之力,也未可低估。人之为人,生物、(动物)社会、文明,三层次之存在是也。函三为一,是为之人。文化于人,天性难移,血浓于水,万古不易。血浓于水,血浓于水。诚哉斯言,诚哉斯言。上古“聘后于异姓”,中世“求财于有方”(《国语·郑语》),当代“通讯于全球”;缘分之重,今古变易;缘分之数,依然有三。君不见当今之世,华夏、犹太子民,身处四方,心系乡梓;浪迹天涯,根植故土。其关联纽结之缘,虽有物缘、信缘可言,究其基础,仍是血亲。史之所见:诛杀其子者有之;奸淫其女者有之;弑父犯上者有之;蒸母乱伦者有之;夫妻反目者有之;兄弟圉墙者有之;更有面首神女之属,淫奔不齿之徒。然父慈子孝者众;母厚女敬者众;伯仲相和者众;长幼携悌者众。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血亲之谓,众缘之首。天使之然,地使之然。天长地久,莫能易之。正所谓:文而化之存天性,血浓于水理不移。
血缘之谓,
系指人类于人口生产中结成之物种延续关系。
人之缘分,
初在血亲。
《周易·系辞》有言:
“一阴一阳之谓道。”
物种延续之途,
初为无性繁殖,
后生有性繁殖。
人之物种延续,
是为有性繁殖。
男女交合,
是为人道之首。
正所谓:
“男女之始,
夫妇之道也;
人道之兴,
必由夫妇。”(《孔子集语》)
“情性之大,
莫若男女;
男女之交,
人情之始,
莫若夫妇。”(班固《白虎通德论》)
《颜氏家训》有言:
“夫有人民,
而后有夫妇;
有夫妇,
而后有父子;
有父子,
而后有兄弟。”
如不论父系母系的立场,
则有夫妇,
而后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
有父子、父女、母子、母女,
而后有兄弟、姐妹、兄妹、姐弟;
而后有父系、母系,
而后有姑表、姨表;
而后有家族世系、远近亲戚。
凡此种种,
皆为血缘关系是也。
古贤有言:
“上世亲亲而爱私。”(《史记·商君书》)
俗语亦云:
“血浓于水。”
所谓:
“同姓从宗,
合族属;
异姓主名,
治际会。”(《礼记》)
“人道亲亲”(《礼记》),
“同仇敌忾”。
“非我族类,
其心必异。”(《春秋左传》)
无非因血缘而别。
血缘关系,
长幼、亲疏之别明矣,
父系、母系之判分矣。
人之初生,
必先为子、为女;
待其完婚,
方可为夫、为妻;
至其生育,
始可为父、为母、
以至为祖。
此中长幼之序,
乃先天注定;
彼此亲疏关系,
亦各自有别。
人类之初,
民知其母,
而不知其父。
所谓母系,
乃生殖之人道之直接承担者;
乃血缘之统系之昭然揭示者。
父系之起,
系因物缘。
所谓父系,
乃是人类最初之财产私有化进程的产物。
就血缘而言,
所谓父系者,
起初名仍不正,
言仍不顺。
故事所云,
黄帝向素女所问之大道,
实为人类生殖之人道;
民间风俗,
产翁仿产婆所卧之产床,
实为人类血缘之权柄。
母系社会、父系社会之所谓社会,
实乃血缘所建。
所谓社会者,
封土为社,
令会男女者是也。
所谓血缘,
乃纵向种族延续之脉;
有横向异族通婚之功;
人类种族纵横交织之天罗地网是也。
古人有云:
“男女同姓,
其生不蕃。”(《春秋左传》)
“同姓不婚,
恶不殖也。”(《国语·晋语》)
故“聘后于异姓”(《国语·郑语》),
通婚于域外。
久而久之,
一地之民,
皆成近亲;
一国之民,
尽为同宗;
待之今世,
异国之民,
通婚已非罕见,
血缘业已错综。
所谓黄炎子孙者,
血缘并非纯粹华夏。
所谓民族同化者,
文明被复之功,
当书之史典;
异姓通婚之力,
也未可低估。
人之为人,
生物、
(动物)社会、
文明,
三层次之存在是也。
函三为一,
是为之人。
文化于人,
天性难移,
血浓于水,
万古不易。
血浓于水。
诚哉斯言,
诚哉斯言。
上古“聘后于异姓”,
中世“求财于有方”(《国语·郑语》),
当代“通讯于全球”;
缘分之重,
今古变易;
缘分之数,
依然有三。
君不见当今之世,
华夏、犹太子民,
身处四方,
心系乡梓;
浪迹天涯,
根植故土。
其关联纽结之缘,
虽有物缘、信缘可言,
究其基础,
仍是血亲。
史之所见:
诛杀其子者有之;
奸淫其女者有之;
弑父犯上者有之;
蒸母乱伦者有之;
夫妻反目者有之;
兄弟圉墙者有之;
更有面首神女之属,
淫奔不齿之徒。
然父慈子孝者众;
母厚女敬者众;
伯仲相和者众;
长幼携悌者众。
子曰:
“孝弟也者,
其为仁之本欤。”(《论语·学而》)
血亲之谓,
众缘之首。
天使之然,
地使之然。
天长地久,
莫能易之。
文而化之存天性,
血浓于水理不移。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初稿
一九九四年九月 十五 日修订
载兰州《甘肃日报》1995年12月15日第8版
署名:牛龙菲
2001年2月19日再度修订
发表日期:2004-11-15<%=rs("date")%> 浏览人次:293 版权声明:凡本站文章,均经作者与相关版权人授权发布。任何网站,媒体如欲转载,必须得到原作者及Confucius2000的许可。本站有权利和义务协助作者维护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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