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申
詠明君《奉命回答》一文终于自认“不懂训诂”,不管他这种承认是什么意思,他终于不再以懂训诂者自居,而教训他人“治国学应该重训诂、治考据……”云云。对于詠明君的这一进步,尽管是口头上的,也是值得欢迎的。
至于我是不是更加不懂训诂,这是我在一开始就说明了的。我没有拿过训诂的学分,只是旁听了几次训诂课。在《从事天、苍天说起》一文中,虽然谈了自己对于训诂的一点体会,但自知不入大雅之堂,不过是提出供大家批评指正而已。不过对于我是否把“事天”、“苍天”考得一塌糊涂,还有略加说明的必要。
一 关于《孟子正义》
我在第一篇答辩文章中说道:
詠明君曾经援引《孟子正义》,那么,我们也来援引一下《孟子正义》。所谓《孟子正义》其实是汉赵歧注,署名宋孙奭疏。
请詠明君注意,我在这里用的是“署名”孙奭疏。为什么要加“署名”二字,詠明君应该清楚。因为关于这部书,拙著《中国儒教史》下卷108页就有说明,而没有作为北宋经注的。这一点,不必詠明君援引《四库提要》告诉我。
我在这里的确误解了詠明君,以为他引证的也是这部正义。然而我发现自己错了,于是不必等詠明君告知,自己在《从事天……》一文中就纠正道:
认为“事天”之“事”不能释为“事奉”者,其根据在于《孟子正义》。历史上,著名的《孟子正义》有两部,我们以较早的、署名孙奭的宋代《孟子正义》为根据,较为全面地考察一下……
请詠明君注意,我在孙奭二字之前又加上了“署名”二字,詠明君要据此判我不知此正义非彼正义,恐怕还少点根据。
考察的结果,乃是赵注、孙疏(对不起,为了省事,不再处处加“署名”二字)对于“事天”之“事”仅仍以“事”字说明,因为他们前面已经多次说过,事就是“事奉”或者“奉事”,此处仅说为“事”,不过是省文而已。如同我前面已经指明孙奭仅是“署名”,以后不再处处加上“署名”二字是一样的。
到此为止,关于《孟子正义》之书的辩解暂告一段,此时,我要问詠明君,不管你回答与否:你当初是否以为《疏》和《正义》是两本书?如果是,这是不是错误?而在我指出之前,你作纠正了吗?如果不是,证据何在?詠明君《奉命回答》一文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王顾左右而言他”。这就是他默认,将《疏》与《正义》看作了两本书,因而是个不折不扣的硬伤。
一个连《疏》和《正义》都不知是一本书的人,却要教训别人“治国学”要“重训诂”!
二 再说“事天”
詠明君举赵注“犹人法天”,焦氏正义“法天即所以事天也”,以为此处之“事”当训为“法”。然而我早就说过,这不过是说,即“法天”乃是“事天”方式之一种。法,并不是对“事”的训诂。如果我说了这么多,詠明君还是不明白,硬要坚持说,此处的“事”就是不能训为“事奉”。那就没有办法了。
焦循《孟子正义》训“事天”道:“圣人事天,犹人臣事君也。”这样的“事”不是“事奉”、“服事”又是什么呢?詠明君,你只要从通释全篇大意文字稍微往后再看一看,立刻就会发现这句话的,然而你没有。看来我在《从事天……》一文中批评你查书也查不全,是符合事实的。而你曾批评,不,应该说是辱骂鄙人“学风败坏”。詠明君,你的学风如何呢?而我的“败坏”又在何处呢?
“事天”之事在焦循《孟子正义》亦是“事奉”,古人不会有第二种解释。在这里,硬是不承认错误是没有用的。这是陈文硬伤之二。
三 前辈与古人
詠明君援引杨伯峻先生把“事”译为“对待”,以证此处之“事”就不是“事奉”。要正确理解古人“事天”之意义,首先应该按詠明君所倡导的方法,“重训诂,治考据”。而要训诂,就不能以前辈学者训诂的结果为据,而必须求助于古人。在这里,我提供了从《诗经》开始,以及从先秦到宋明的一系列古人的论述。在他们那里,“事天”之“事”就是“事君”、“事父”之“事”。举出杨先生一个“对待”,难以打倒这些古人。
至于说赵岐、朱熹没有训“事天”之“事”为“事奉”,则不符合事实。依照詠明君所说的“疏不破注”原则,则焦循一个“圣人事天,犹人臣事君”,就足以说明《孟子》“事天”之“事”就是“事奉”。在这里,我要再次说明,“法”不是对“事”的训诂,“法天即所以事天也”,乃是对通篇的解说,即“事天”应怎么个“事”法。或者说得更明白点,就是说,以天为法则,就是对天的事奉。或者再明白点,以天为榜样,就是对天的服事。要说焦氏对“事”的训诂,应该到焦氏《正义》释解“事天”那一条下去找,可惜詠明君未能这么作。
詠明君说,我将被前辈耻笑。我知道的。不过《中国儒教史》出来,这种情况发生变化了。过去笑的,现在有的不笑了,他们开始认真对待这些问题。至于有些人要耻笑,那也只好由他们去。
不过,前辈们并非都如詠明君所说。据《文史哲》1998年第三期讨论儒教问题的文章看,季羡林先生是赞同儒教是教说的。他说:
到了唐代,儒释道三家就并称三教。到了建圣庙、举行祭祀,则儒家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宗教。
张岱年先生前几年是坚决反对儒教是教说的。但在这次讨论中,先生说:
假如对宗教作广义的理解,……则以儒学为宗教也是可以的。
先生还“希望学术界同仁对于这类问题采取宽容的态度,要尊重不同的意见”。
在参加讨论的前辈学者中,当时只有蔡尚思先生是坚决反对儒教是教说的。然而今年七月,蔡先生投书《文汇报》,表示自己改变观点,认为儒教也是宗教。其文就载于该报2001年7月28日《学林》版。所援引的第一条材料,就是任继愈先生为拙著所作的序。蔡先生已经九十高龄,改变了自己一生坚持的观点。这就是一个真正学者的风度和胸怀。
近阅《群言》2001第十一期,周有光先生《九十而学儒》一文。该文称:
南北朝开始,儒学宗教化,称为儒教,跟佛教、道教并立。
据此,这些前辈是不会笑我的。
我知道,儒教是教说目前仍然只有极少数学者承认。然而我也知道,在那些不认为儒教是教的学者中间,也很少有人会用耻笑的态度对我。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学术问题,一家之言,而且是少数派,应该像张先生说的那样,得到尊重。
然而无论如何,把“事天”之“事”训为“法”,乃是不折不扣的硬伤。因为这“法”不是对“事”的训诂,而是“事”所包含的内容之一。
下面我们再说说《孟子》的“天”。
四 《孟子》的天
詠明君埋怨说:
如果孟子确实崇信上帝,如果古代的儒家也都信上帝,他们何不径直说出来。
怎么没有径直说出来呢!难道《诗经》“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说得还不够明白吗!难道程颐说“可以对越上帝”,还不够明白吗?难道朱熹《敬斋箴》说“正其衣冠,尊其瞻视,潜心以居,对越上帝”,还不够明白吗?难道陆九渊“不可忘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还不够明白吗?
詠明君在文中屡次埋怨《中国儒教史》对问题没有讲清楚,现在又埋怨古人也没有讲清楚。自己看不明白,却怨别人讲不清楚,有什么办法呢!
就拿《孟子》来说吧,其中的“……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梁惠王下》)不是明明白白告诉我们天就是上帝吗?而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公孙丑下》)的“天”,不就是上帝吗?而那“舜有天下”是“天与之”的“天”不是上帝吗?
就拿《尽心篇》的“事天”来说吧。署名孙奭之疏在此条最后释“天”道:“《商书》云:我生不有命在天,是其意也”的“天”,这不也就是上帝吗?而焦循的《孟子正义》说:“圣人事天,犹人臣事君”的“天”,不就是一个像君主一样的上帝吗?詠明君,还要怎样才能让你明白呢!而拙著中披露的大量的儒者对昊天上帝的信仰,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还骂之为“不堪卒读”!并且以为假如你不来批判《中国儒教史》,就会使外人觉得堂堂中国空无人!看来,我说你“以无知为伟大”,是不错的。
你举出《孟子》中“莫之为而为”的“天”,说这里“绝没有上帝的意思”。然而赵注说,这是人不为而天为:“天使为也”。这样的天不是上帝是什么呢?孙疏更进一步指出,这个“莫之为”的天,就是《尚书》“天难谌命靡常”之天,是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之天,这个天不是上帝又是什么呢?在这些确凿的证据面前,你要是楞不承认,也没办法。然而无论你承认与否,这里的天就是上帝,而你说它“绝没有上帝”的意思是错误的。是为你的硬伤之三。
五 要害问题
詠明君你明知《中国儒教史》的主要主张是什么,并且也写在了你的文章里。我也告诉过你,说这才是要害问题。你要批判儒教是教说,或者是批判《中国儒教史》,都应该从这里开刀,即证明中国古代没有上帝信仰,古代国家不是政教一体。并且说那怕你能证明有一个有名有姓的儒者不信上帝也好。然而你就是回避这些关键问题,却去扯什么《庄子》啊,黄老啊。我也说过,即使你在这些问题上全对,我全错,也无法推翻儒教是教说。况且这里所谓的问题,几乎全是你看不明白、却埋怨别人没写清楚而产生的问题。你不去讨论这些问题,却回避要害,尽在枝节上绕圈子,我又为什么非要跟着你走,一一回答你的问题呢?至于我要求你回答的问题,都是你用来打我的棍子,所以我有权利要求你回答,你也有义务来回答。
我指出你训“苍”为青黑,用的是引伸义,你承认你有自己的“发挥”,难道“重训诂”可以自由发挥吗?可以自由发挥还叫什么训诂?我指出你不知“尽信书不如无书”的“书”仅指《尚书》,你说什么:“学者自然知道书之所指,不知道者按一般的书来理解也不错。”那么,你是“学者”?还是“不知道者”?“按一般的书来理解也不错”!这是以“重训诂,治考据”自居者讲的话吗!
以“苍”之引伸义为本义,并且杜撰臆说,是为硬伤之四。以“尽信书不如无书”之“书”为书籍,是为硬伤之五。
从你那篇《不堪卒读》的文章中,我就发现,你就像电影《南征北战》中凤凰山战役结束以后张军长命令向摩天岭开炮一样,完全没有目标,我就知道你要开溜。所以我发了一个短篇,而且“气势汹汹”。为的就是大喊一声:“你回来”。现在,你果然回来了。那就再回答你一个问题吧。
六 “郭象的《庄子集释》”
詠明君《……豆腐渣……》一文,指责拙著训《庄子·秋水》“牛马四足是谓天”之天为“上帝,上帝的安排”是硬伤,而且是硬伤之首。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詠明君的高论吧。詠明君道:
郭象的《庄子集释》中在此句前注“天”为“天然”。
郭象的《庄子集释》!请教詠明君:郭象除了《庄子注》以外,何时又作了一本《庄子集释》?读者诸君,你们知道吗?是最近又有新的文物出土,还是詠明君又以为别人没讲清楚?我仅仅知道清代郭庆藩作过一部《庄子集释》,中华书局有标点本,四册,其中收有郭象注不错,但这《庄子集释》却不是郭象作的。翻开该书第一册,目录之后,有一个《庄子集释序》,前面没有署名。再翻一页,是一个《庄子序》,署名“河南郭象子玄撰”。詠明君大概是看到了这个“郭象子玄撰”,就以为《庄子集释》是郭象之作!这不太马虎了吗?这就是你“治考据”的学风。
连郭象作了什么、《庄子集释》为谁所作都闹不清,何颜论《庄》!
詠明君,当你的大作刚刚出现在互联网上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这个错误。我当时还以为你是笔误。看来我又错了。你的大作发表于《学术界》时,仍然是什么“郭象的《庄子集释》”!这就是说,你根本不是笔误,而是真的无知。
詠明君,我判这一条为你的硬伤之六,不冤枉你吧。
至于“牛马四足是谓天”的天,就是“上帝,上帝的安排”。其根据就是郭注、成疏。希望你回去自己先认真查查。假如你查了,却查不出来,或者仍然不认为是“上帝,上帝的安排”,你就再回到网上来,指责我是硬伤。不过,到那时,要让我说出你的错误,我可要在你的硬伤记录上再加上一条。
七 小结
詠明君说,他要结束这场争论了。那么,我们也来为这次争论做个小结吧。
经查,陈詠明《……豆腐渣……》一文中,存在如下训诂、考据方面的硬伤:
1 不知《孟子疏》就是《孟子正义》,是谓硬伤之一;
2
训“事天”之“事”为法,不解“法天即所以事天”,硬伤之二;
3 宣称《孟子·万章篇》“莫之为而为”的“天”“绝没有上帝的意思”,硬伤之三;
4
训“苍天”之“苍”不知本义,且杜撰臆说,是谓硬伤之四;
5
论《庄》不知郭象所作为何书,《庄子集释》作者为何人,是谓硬伤之五;
6
不知古人所说道家就是道教,反诬他人为“汉语知识之错误”,是谓硬伤之六。
认“尽信书不如无书”之“书”为一般书籍,虽为硬伤,但属另篇,此处暂且不计。此外还有三二处,也暂且不计。如果詠明君能够在我指出之前自我发现,以后也可不统计在内。
仅此六条,也足以说明问题。一篇一万多字的文章,出如此多的硬伤,可真算得是“遍体鳞伤”了。这不是“不堪卒读”,而是“惨不忍睹”!
目睹这惨不忍睹的现状,詠明君,你不觉得,你精心创造的什么“不懂训诂”,“不读注疏”,“没有读懂书”,完全丧失了“治学理性”,“望文生义”,“豆腐渣工程”,“学风败坏”,还有什么“迷狂”,“歪曲”,“厚诬”,“荒唐”等等,你自己戴上才正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