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申
一 《经查》不查者
拜读了詠明君的《经查》。笔者注意到:
一
不再谈“郭象的《庄子集释》”。看来詠明君现在知道是谁作《庄子集释》了。
二
不说焦循的“法天即所以事天”是什么意思,更不说当初为什么没有稍微往后查查焦循如何释“事天”的。这是“大手笔”,还是什么“败坏”,詠明君自己去定吧。
不过我要再次告诉詠明君,“法天即所以事天”,其中之“法”不是对“事”的训释。这一句,和《孟子》“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是一样的句式。讲的都不是对“事天”的训诂,而是讲这些事也是“事天”的内容。
三
詠明君仍然坚持“《孟子正义》中的……《注》、《疏》、《正义》……”之《疏》和《正义》是两本书,其是非曲直,让读者去判断吧。
在这里,我仅仅想说,不仅阮元在同一篇文中既说疏,也说正义。而且《孟子正义》中就既有疏,又有正义,不然的话,怎么能使詠明君把它们当成了两本书呢!(注意:阮元可没说它们是两本书,而詠明君也说阮元是以疏和正义为一本书的。不同的是,詠明君给明确加上了书名号而且并列起来。这就不一样了。)
四
署名孙奭疏的《孟子正义》中有孙的“音义”,和该书是否孙氏所做是两码事。说到此,我明白詠明君为什么会说出“郭象的《庄子集释》……”因为其中收有郭象注。然而,其中所收还有司马彪注,成玄英疏等等,又该怎么说呢?
五
詠明君没查“牛马四足是谓天”的郭注、成疏。但也不再把拙著释此“天”为“上帝、上帝的安排”作为硬伤了。我怀疑,詠明君是查了,而且查出来果然如我所释。所以才不提此事了。因为这是他在《……豆腐渣……》一文中指认我的第一硬伤,怎能忘记?
让詠明君在那里说什么李申不知《孟子正义》有两部,不知《庄子集释》中有郭象注,不知诗为《诗经》,不知草为何色等等、等等吧。詠明君,你扪心自问,你自己相信自己说的这些吗?辩论辩到这个份上,也真够可以的了。
至于我,却还有几句话要说。
首先说,《回答詠明君》发出之后,我就写了一篇《二评奉命回答》。这次放在这里,作为第二段吧。
二 二评《奉命回答》
1 苍天与天玄
詠明君援引“天玄地黄”说,以证天可以说是黑的。然而这里讨论的是关于“苍天”之“苍”的训诂问题,不是讨论天的颜色是什么。天的颜色,可以说是玄的,可以说是苍的,现在通常说是蓝的,都可以。甚至加上时空条件和自己的发挥和感受,说天昏地暗,天是黑的,也都可以。但要讲到对“苍”的训诂,则只能以古文献为准,而不能用自己的感受来补充、甚至代替对“苍”的训诂。
从《说文》开始,关于苍的训诂就是:苍是“草色”,草是“青色”。“青深而苍浅”,所以苍是“薄青色”。这就是苍的本义。青黑,是苍的引伸义。詠明君以引伸义代替本义,而且又杜撰臆说,百般掩饰,企图文过饰非。这样的态度不好说是“学风败坏”,但至少是甚不可取。
2 义与意
义者宜也。作“意义”解时,指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在训诂问题上,就是你认识到的字、词本身的含义是什么。
意,从心,是从人心发出的意愿,比如心意,愿望,意料,还有意见等等。它不是认识到的内容,而是心里想的东西。
所以,意与义,不能混淆。
詠明君援引清代学者,在这里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如今是用现代汉语写文章,就应遵守现代汉语的规范。而关于“义”与“意”的区别,是现代小学生用的《新华字典》中都说得明明白白的。这是在运用现代汉语时出现的问题,用詠明君的话说,“属于汉语知识的错误”。
真如詠明君所说,我们怎么越辩越没劲,降到如此低的层次,竟讨论起小学生的问题来了。然而,如果不能把小学生都应该明白的问题闹明白,却要讨论高深的问题,能不出错吗?况且所谓训诂,本就是所谓“小学”。
从另一面说,詠明君的“事有侍奉之意”、“事天有认识天、效法天或以天为法则之意”也不错。因为这是从詠明君心里发出的东西,是詠明君的一种心愿,愿望。他希望“事”为“法”,而不希望“事”为“侍奉”;希望“事天”不是“事奉上帝”。这正是导致詠明君一面教训别人必需“重训诂”,一面自己又无根据地说,“侍奉”只是“事”的引伸意、发挥出“蓝得发黑”之类臆说的内在原因。
三 《国语·吴语》之天、天命
詠明君在《对李申先生回应的回应》一文中说:
又如《国语·吴语》:‘夫天命有反’。(吴)韦昭《注》‘反谓盛者更衰,祸者有福。’这是说凡物盛必衰,衰甚必兴。表明他们所认为的反映‘天命’本质特征的重复运动现象。这里就含有规律或自然法则的意思。此为中国古代哲学概念的发展变化之迹一例。
詠明君在这里其实只讲了“盛者更衰”,却没讲“祸者有福”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提呢?
“夫天命有反”的上一句,就是“昔天以越赐吴,而王弗受”。这个能够“以越赐吴”的天不是上帝又是什么呢?能够使人由祸转福的“天命”不是上帝之命又是什么呢?詠明君只要向上再看一句,只要把此句中的韦注解完,就会明白此处的天和天命是什么意思。然而和他论《孟子正义》“事天”只看题解而不看正注、论“牛马四足是谓天”不看本注却找前注一样,在这里,他也不愿向上一句多看那怕一眼。这又是什么学风、什么态度呢?
如果有心弄清问题,至少应该把《吴语》读完。而就在《吴语》开头,几句之后,就是: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
这“天授”、“天弃”、“卜之于天”的天是不是上帝呢?
下面还有一句话是:“吴无有命矣。”韦注:“吴无复有天命矣。”这个天命,和“天命有反”的天命是一样的意思。至于什么意思,我想非专业的读者也会明白。
最后,我只想对詠明君说上一句:说话留点余地,别动辄就是“绝没有……”
和詠明君的争论,至此可以告一段落了。是非曲直,留给读者去评判吧。下一步,我将向王健君汇报我的理论和资料准备问题。
别了,詠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