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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国教》
第六章 古典国教的没落


张荣明 著

从西周末年开始,绵延了约14个世纪之久的中国古典国教渐渐衰落。国教的衰落是古典国家没落的后果。在春秋战国(前770~前221年)这五百多年间,周天子的统治力量日益衰弱,诸侯崛起不从王命,列国之间由争霸而称雄,直至最终吞噬掉周天子弱小的王朝;投射到政治信仰中,为周天子统治服务的神的权威动摇,人文主义政治思潮由萌芽而勃兴。在诸侯之间的彼此厮杀中,诞生了一个规模空前的大帝国——秦。崇尚实力和武功使这个西陲国家走向成功,巨大的思维惯性又把新皇朝最终葬进了坟茔。

一、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

从人类宏观的历史进程看,一个社会内部自发的社会形态或社会结构的转型,都是由生产方式的转换引起的,而新知识的产生及新技术的应用又是生产方式转换的原动力。新技术为步履蹒跚的社会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从而使原来的社会结构断裂,最终导致旧社会的失序和崩解。

人们通常把青铜器作为中国古典文明的象征,把中国古典时代称为青铜时代。青铜文明是一种礼乐文明和古典政治文明,却不能代表当时的农业技术文明,因为当时的农业还停留在石制、木制、蚌制工具为主的生产力水平上,青铜农具只占很小的比重。考古学家在殷墟曾发现过上千把石刀,还在一个窖穴内发现石镰四百余把,以及若干蚌制农具,此外还发现了使用木耒的痕迹。在安阳大司空村曾发现过青铜铲,妇好墓出土过青铜锛,有可能商代在农业中已经使用青铜工具。西周时代的生产工具与商代相比虽有进步,但无质的变化,农业生产工具仍以石铲、石刀、骨铲、蚌器为主,同时使用着少量的青铜斧、锛等工具。在西周文化遗址中,考古学家陆续发现了一些青铜制造的镐、鎛、铲、锄等农具。

在石器农具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水平上,人们不得不采用集体协作的劳动方式,因为只有共同协作才能提高劳动效率。从甲骨卜辞反映的情形看,当时人们采用的是一种被称为“■田”的农耕方式。虽然我们不能确切知道当时人们在这种方式下是如何耕作的,但从“■”的字形看,作三人或多人共同在田野劳作状。西周时代采用的是“耦耕”。“耦”字形声,形部为“耒”,表示当时使用的是耒耜一类的农具;声部为“禺”,表示二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耦”字下注引《匠人》曰:“耜广五寸,二耜为耦。”又引其注曰:“古者耜一金,两人并发之。”他把耦耕解释为二人共耕。殷墟卜辞中有“王大令众人曰■田”(《殷墟书契续编》2·28·5)的记录,《诗》中描述了西周时期人们“千耦其耘”、“十千维耦”的劳动场面。■田、耦耕这类协作劳动方式要求特定的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合作,而这种合作需要组织,这种组织一方面自然而然地利用了当时普遍存在的宗族组织,另一方面又反过来巩固了业已存在的宗族组织。宗族组织的存在,为商周国家的官僚贵族提供了特定的俸禄方式——“藉”。从《诗》反映的情况看,庶民在耕种私田之前,首先要为贵族耕种“公田”,公田的收获物归贵族所有,而私田的收获物归劳动者自己。人们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耕种贵族的田地就有义务为贵族服劳役。在所谓“分封”制度下形成的不同等级的贵族,他们依靠血缘身份世世代代成为各级政权的主宰者,这就是世卿世禄制度。由此我们看到,特定的生产技术与特定的社会结构相结合,以石器工具为主的农业是当时宗族制度、世袭制度的基础。

但是从西周末年开始历经春秋战国时代,整个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是冶铁技术的发明使铁制工具应用于许多领域中。在春秋时期的齐国,人们“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国语·齐语》)。“恶金”大概指的就是铁,“试诸壤土”就是用于农田生产。在晋国,执政大臣赵鞅也曾“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明铁在晋国也逐渐被使用了。近几十年,考古工作者在江苏、湖南、江西、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发现了一定数量春秋中后期的铁制农具,如犁、臿、鎛、削等,湖南长沙出土了铁剑。到战国时代,铁工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在河南辉县固围村魏墓出土铁农具50余件,河北兴隆出土铁农具铸范87件,便是证明。铁制工具的使用,同近代蒸汽机的应用一样,带来了一场社会革命,它使人获得了巨大的能量,从而使单个人的农业劳作成为可能。特别是铁犁与牛耕的结合,决不亚于计算机给现代社会带来的冲击。“宗庙之牺为畎亩之勤”(《国语·晋语》),人与牛的合作比人与人的合作更有效率,耦耕方式逐渐被人们遗弃。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技术的革新引起了连锁反应,旧的宗族组织成为生产发展的桎梏,人们纷纷冲出血族组织的狭隘范围,走向一个更加宽阔的社会。当原来的助耕公田制度废除之后,随之而来的是“税亩”制度的兴起。据《国语·齐语》记载,齐国在齐桓公的时候就实施了“相地而衰征”的税法,依照田亩土壤优劣而征收不同额度的实物地税。公元前594年鲁国实施的“初税亩”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作为一个传统而保守的国家,鲁国的税亩大致标志着中原国家已普遍实施了类似的制度。按田亩土壤好坏征税的好处是“民不移”,脱离了原来庶族组织的农民不再因为田亩土壤的好坏而迁移,会长期地固定生活在一个地方。为了管理人民,各国纷纷建立起新的地方行政组织。比如在齐国,实施了“参其国而伍其鄙”(《国语·齐语》)的组织体制,在国都内按照轨(5家)→里(50家)→连(200家)→乡(2000家)的体制,在乡村地区按照邑(30家)→卒(300家)→乡(3000家)→县(9000家)→属(90000家)的体制;在郑国,子产为政使“都鄙有章”、“庐井有伍”(《左传》襄公三十年),建立了与齐国类似的行政组织;在晋国,实施了郡县制度;战国时期商鞅在西方的秦国变法改革,在“为户籍相伍”(《史记·秦本纪》)的基础上,实行邻里什伍连坐法,在全国并置41县,建立起严密的社会组织制度。县设令、丞,由国君直接任免,而原来的世袭贵族“无功不得为属籍”,日渐衰落下去。

到战国晚期,诸侯各国基本完成了社会改革,部族组织及部族制度渐渐被人们淡忘,埋入了人们深深的记忆和心底。

二、传统国家信仰的动摇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社会结构的错动中,春秋时期的思想界危机四伏,人们开始怀疑过去信奉的政治主宰,并试图用新的模式去解释自然、社会和政治。史官是当时社会中最高层的文化人,政治思想的变端首先反映在史官阶层的话语言谈当中。

公元前662年,虢国发生了一个大事件,据说“有神降于莘”(《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围绕这一事件,人们议论纷纷。周惠王问内史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同政治有无关系?内史过回答:一个国家将要兴旺发达的时候,其国君清正廉洁、公正无私,他的美德使他贡献的祭品洋溢着馨香,他的恩惠使他的人民同心同德,神灵悦于享受祭品,人民愿意听从君命。在这种情况下,神灵就会降下,观察该国的德政而赐予福祉。相反,一个国家将要灭亡的时候,其国君荒淫残暴,他的暴政使他的祭品充满腥臊,神灵不愿享用,残酷的统治又使民心叛离。在这种情况下,民叛神离,神灵也会降临,观察该国的苛政而降下灾祸。所以,神灵出现在一个国家,对该国可能是福,也可能是祸。从内史过这番议论看,他并不否定神灵上帝的存在,但神灵出现在一个国家并非一成不变的原因,而是福祸兼备。到底是福还是祸,要从政治现状着眼。因而在这里,传统的神佑君权论已经褪化,只剩下一具躯壳,而在内中成长起来的是人的自主精神。那么,虢国将要得到的是祸还是福?内史过说:虢国肯定会灭亡!何以见得?虢君祭祀神灵不虔诚,对待民众残暴无道,想不灭亡,办得到吗!看来,虢国的国君和贵族已然在劫难逃了。

据说神在莘这个地方逗留了六个月。虢国的君主命令祝官、宗官和史官前去祭祀,并占卜吉凶,得到的结果是“神赐之土田”,虢君听后自然十分高兴。史官史嚚却不以为然,他对别人说:虢国快要灭亡了。我听说,国家将要兴盛的时候相信人民,将要灭亡的时候相信鬼神。虢国的政治如此败坏,怎么能够得到土田!史嚚的想法比内史过显然又前进了一步,他虽承认有神,但这神灵并不那么神圣,或者干脆说信神是国家凶祸的前兆,只有行将灭亡的国家才听从鬼神。他虽然也说神“聪明正直”,但归根结底神要“依人而行”。在这里,不是人听神的指挥,相反是神听人的调遣。试问:这样的神还有多大的价值和意义?这反映了当时思想界的危机,政治的危机,时代的危机。至此,这种危机已经无法逆转了。

公元前644年春天,有五颗陨石坠落在宋国境内,据说还有六只鹢鸟倒退着飞过宋的都城。宋襄公为这些异常现象的出现而惴惴不安,他向前来宋国访问的周王朝的史官内史兴(又叫叔兴)问道:这事对宋国来说是吉是凶?叔兴闪烁其辞地应付了一番,退朝后对别人说:国君不该这样问。为什么?因为无论是陨石坠落,还是鸟的退行,都是自然现象,跟人事、政治的吉凶毫无关系。他明确地说:“吉凶由人。”(《左传》僖公十六年)在这里,内史兴开始摆脱从前的神学政治观和国家信仰,把社会与自然看作是分开的两个领域,自然是自然,社会是社会,二者两不相干。

公元前525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左传》昭公十七年)。当时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星象的出现意味着将要发生大火灾,而且火灾会危及宋、卫、陈、郑等国,一时人心惶惶。郑国的大夫裨竈提议拿出国库内的宝物祭神,以息神怒,避免火灾的发生。但执政大臣子产不信这一套,置之不理。第二年夏天,宋、卫、陈、郑相继发生火灾。裨竈警告说:“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别人也纷纷劝说子产赶紧祭祀神灵,子产仍然坚决不肯。郑国的大贵族大叔十分担忧,与子产发生了争论。大叔说:国家的宝物是用来保护人民的,如果再发生大火灾,郑国灭亡,留下宝物还有何用!子产回答说:我并非吝惜宝物,而实在是天道、人事两不相涉。天道自然,我们所知甚少,谁能说清自然现象的发生到底是怎么回事?裨竈他知道什么,不过是一派胡言,怎能相信他的话。结果,子产坚持不行祭祀,火灾也没有再度发生。分析这一事件我们注意到,自然现象与自然现象之间或许有某种因果关系,星辰、刮风、发生火灾都是自然现象;人们所想所为(如祭祀)是社会现象,它与自然现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子产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但当时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从平民到贵族,还没有达到这样的认识水平。

祸不单行。过了一年以后,郑国发生了水灾,而且“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左传》昭公二十年)。当时人们认为龙是水神,于是有人提出应该祭祀龙以免除水害。子产当然不同意,他对大家说:我们人之间相互打斗的时候,龙并不来观看;龙打斗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必要去理睬它们。龙与人之间谁也不关谁的事,我们为什么要祭祀龙呢?在众人的眼里,龙是神;而在子产的眼里,龙不过是一种自然界的动物罢了。

从前面的几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人们正在从神权主义的阴霾中走出来,文化人走在最前面,实干政治家跟随其后,普通民众落在了最后面。

三、人文思潮的流行

当历史的脚步移近春秋末年的时候,在中国文化史上出现了一位划时代的巨人,他就是老子。据《史记·老子列传》记载,老子姓李名耳字聃①,楚国苦县人,曾为周王朝的守藏史,因痛感世道混乱,避之世外。据说孔子曾向老子问礼。“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司马迁所说的“五千余言”,指的就是《道德经》(帛书本作《德道经》)。老子继承了春秋以来史官的开明思想,在彻底抛弃了旧的神权思想后,创立了一套人文主义的宇宙哲学和社会哲学。这套学说的最高范畴是“道”,后人便将老子开创的这一学术派别称为道家,由此演化而来的宗教则被称为道教。道家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精髓。

老子认为,宇宙中不存在任何神灵或主宰,宇宙就是自然,自然是一个物质的世界。“道”是宇宙的本体,它存在于万物之先,是万物之原;它又与万物共存,隐含于万物之中。这个本体是一种“混成”的“物”,它十分细小,人不能通过感官感知,而只能通过特殊的“静观”“玄览”方式去作内在体验。“道”这种物质是如此微小,以至于在“玄览”状态下也恍恍惚惚难辨其详。这种物质虽微小到极点,但它却包含着宇宙的全部原初信息。它不依赖任何其它的物质条件而存在。“道”虽是一种物质因子,但它并非静止的,而是一个自动体,处于永无休止的运动状态中。“道”的生生不息带来了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循环和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并非宇宙的进化,而是倒退,“反者道之动”(《道德经》第四十章),是一种自我否定。在老子看来,唯有宇宙的起点最美好,唯有“道”本身最完善,因而宇宙和人类应该反朴归真,复归于“道”。只有“道”才是真正的“朴”和“真”。

人是自然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现象是宇宙现象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人类社会同样遵循着宇宙变化的规律。既然“道”的法则是向着“反”的方向运动,那么人类社会同样在向着衰落的方向退行。在老子看来,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非但不是一派美好的景象,相反是可怕的万恶之源。人类“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而礼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第三十八章)。因而,人道沦落到了“礼”这等地步,是真、善、美的丧失,人类社会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深渊。我们知道,西周、春秋所讲的“礼”是一种制度和文明,它是中国社会用了千万年的努力获得的文明成果。然而,老子评估宇宙世界和人类社会的标准不是物质条件,而是主观精神。它表现出的对人类社会的悲观和绝望,是春秋时代社会剧变投射到人们心灵中的最初的反应。战争、掠夺、死亡、人心向恶,展示给人们的是世纪末景象。老子把这短时期的景象看作是世界的最终结局,而这结局无异于一场劫难,它导致了大多数人的不幸和痛苦。对老子来说,社会文明是罪魁祸首,社会应该倒退,退回到小国寡民的蛮荒时代。在这样的理想国里,一切文明的器具都被抛弃,人们从出生到死亡,生活在一个完全闭塞的小环境中,不乘舟车,没有兵器和战争,“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里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第八十章)。老子的小国寡民说反映了一家一户的小农社会的理想,他渴望淳朴的民风和一家一户的安宁生活,他比“信而好古”的孔子更加保守。孔子不过是要回到文武周公时代,而老子要回到人类社会的起点,甚至回到与禽兽同居的原荒时代。

如果说人文主义思潮在初期是一杯略带苦涩的白水,到了其辉煌时代呈献给人们的则是一杯浓浓的香茶。荀子可作为这一思潮的代表。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晚期赵国人。他曾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讲学,并担任学宫的学术领袖——“稷酒”。他周游列国,晚年到楚国,任兰陵令,最后逝世于楚。荀子生活的时代,经过几百年的发展,“道术已为天下裂”。在各家的自由争论中,思想的境界也达到了巅峰,呈现中空前繁荣的场面。发韧于老子的自然主义政治哲学,被儒家默认是在荀子的时候。

在荀子的学说中,宇宙是一个自然的寰宇,有日月星辰,山林川泽,飞禽走兽,是可以看得见的客观世界。在这个自然的界域中,阴阳交替,四时变化,万物各得其所。对万物的多端变化,人们或许并不能完全了解其动因,这并不足为奇,荀子把对世界的未知因素称之为“神”和“天”:

“列星随旋,日月递炤(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荀子·天论》)

显而易见,荀子所说的“神”和“天”与商周时期的“神”和“天”已经截然不同了。人虽高于自然界的其他生物,但并不失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受自然力量的制约。天的运动有一定的规则,人无法改变。荀子有一段名言:“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这是对传统的和当时社会下层中仍然流行的天人感应论的批判。荀子认为,陨星坠地,树木自鸣,人们往往惊恐不安,认为将要发生难以预料的祸端。其实这毫无必要。这些偶发的自然现象,人们可以不理解,但没有理由惧怕,因为历史上这样的事情早就发生过,不值得大惊小怪。荀子认为,社会和政治是人类自己的事业,政治的好坏与自然界的现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就是他所张扬的“天人相分”。只要人们努力奋斗,建设自己的新家园,天不能使人贫困;遵循自然运动规律,依时而动,身体也不会生病。相反,如果不务政事,荒淫无道,国家就难以富强,也就不会有什么吉祥可言了。荀子还进一步指出,天和人各有不同的职分,天有其时,地有其材,人有其治。进一步,荀子又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张。人是自然界中最能动的力量,人们不仅不该迷信天命,还要有勇气与自然抗争,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使之为人类服务。他畅言: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於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荀子·天论》)

这是多么宽阔博大的胸怀和震撼山河的气魄!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荀子的学说使我们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人的巨大能量。人不是自然的奴隶,而是自然的主人!

不仅如此,人们还提出了要做社会的主人。迄今为止,我们没有看到所有的人都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相反看到的却大多是极少数人、甚至是独裁者一人成为了社会的主人,还看到了为独裁专制服务的理论。这种理论的开山者是韩非。韩非,战国晚期韩国人,死于秦统一中国前夕。思想上和学术上百家自由争鸣的乐章,到了韩非的学说中悄悄地画上了第一道休止符。战国末年思想文化的归一,不是各家思想的杂合,而是循着一股滚滚的潮流:从神秘主义走向现实主义,从道德主义走向唯物主义①。韩非本来是大儒荀子的学生,但他不认同荀子的学说,反转身来接受了法家人物的主张,发展出一套极端唯物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极端君主专制的学说。

韩非的政治哲学获得了唯物主义理论的支持。在古代中国,道家是本体论哲学的本宗,是各家各派哲学的渊薮和归宿。韩非的哲学吸收了道家的思想,由于这一点,司马迁称韩非的学说“归本于黄老”。韩非承认,“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和起点,是万物生存的依据,宇宙万物都受“道”的控制和约束: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焉,万智斟酌焉,万事废兴焉。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轩辕得之以擅四方,赤松得之与天地统,圣人得之以成文章。”(《韩非子·解老》)

一句话,自然、人伦统统在道彀之中。因此,“道”是根本法则,也是世间的“是非之纪”。宇宙万物各有自己的道理,而这千万重道理都归根于一个总道理,这就是“道”。由于“道”处于宇宙的起点,它是唯一的绝对的存在,因此“道无双”,任何人都要服从“道”的制约,即使拥有绝对权威的君主也应该“体天地之道”(《韩非子·解老》)。

与老子截然相反,韩非主张社会进化论。老子站在道德主义的立场,认为社会在不断退化,今不如夕;韩非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认为社会在进化,今胜于夕。韩非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学说,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因不在于人心,而在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远古社会没有争夺,是因为那时人口少,财富多,自然用不着彼此争夺。后来,由于人口增殖太快,打破了人的物质需求与物质供应之间的平衡,导致了生活资料的匮乏和人们之间的争夺,推动社会从上古、中古、近古一步步走向当今之世。上古时期的道德主义并不表明人心为善,当今人们相互争夺也不意味着人心变坏。无论是古人的“辞让”还是今人的“争夺”,都是特定物质条件的结果。韩非倡导“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一切从现实出发,而不是儒家的从传统出发向祖宗看齐。时变境迁,儒、墨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无异于守株待兔。

人们生活在真实的物质条件中,人们要生活就离不开物质财富。不衣则寒,不食则饥,衣食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也是人最根本的利益。这种利益要求投射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在人际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谓至亲。然而,父母生子则喜,生女则怨,个别者甚至杀之卖之,这是为什么?一个“利”字。因为男孩将来可以为父母养老送终;而女孩结婚出嫁,对父母来说何利何益?看,主导父母和子女关系的竟然是“欲利之心”(《韩非子·解老》),其他的人际关系又何言哉!在政治关系中,儒家告诫人们应该恪守忠信,但韩非戳穿了这一谎言,他把政治的利害关系赤裸裸地揭露出来:君与臣之间完全是一种买卖和交易,君主付给臣下的是爵禄,而臣下付给君主的是气力,二者之间是互相利用。没有这一层,君臣关系根本不能存在!在社会中,同是木匠,棺匠希望人们死亡,人不死则棺不售;而舆匠则希望人们当官发财,人不富则舆不卖。在这里,没有理由认为棺匠心地凶恶而舆匠心地善良,他们的出发点一样,都是为了自己的“利”。儒家讲人性,无论是性善说还是性恶说,都把人类提升到超越动物的高水平;而韩非不讲人性,把人置归禽兽群落当中。利益是主导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与先秦诸子其他各家截然不同,韩非歇斯底里地鼓吹君主专制。儒家力图把人际关系伪装起来,尽力柔化人际关系;而韩非竭力撕下人们之间虚伪的外衣,把人们赤条条地抛到社会上。在韩非看来,既然君主制度是无可奈何的政治前提,那么君主就应该成为政治活动的中心,一切都要围着君主的利益转。韩非批评法家先驱商鞅,说他强调用法强国,但忽视了为谁用法这一前提,最终有可能导致国富而臣强。韩非强调,国家是君主的,而不是人臣的,他把国家比喻为君主的“车”,是君主个人发家致富的工具。先秦诸子哲学百家争鸣,最后争到这等地步,就深度而言,是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万幸;就实践而言,是中国政治的大不幸,它酝酿着一场巨大的政治灾难。

四、暗中的潜流

当人文主义政治思潮在中华大地上浩荡蔓延的时候,我们不应当忽视在思想深层中那涓涓不息的潜流。一方面,在大众生活当中鬼神天命信仰从未彻底泯灭;另一方面,即使在绝大多数开明人士的内心深处鬼神仍然存有一席之地。学术界以往的研究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在战国时代思想解放的潮流中,人们已经彻底抛弃了神灵。实际情形当然不是这样。

前面我们谈到,春秋时期郑国子产执政,他主张自然与政治两不相干,反对在政务当中祭祀神灵。正是这位子产,却执迷于鬼神,并对鬼神现象作了一番“深刻”的阐说。鲁昭公七年,子产到晋国访问,晋国大夫赵景子问他:听说郑国经常闹伯有鬼,伯有已经死了八年,难道真的有鬼吗?子产答曰:

“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伯有字)……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凭)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左传》昭公七年)

人死能为鬼,而鬼的存在又有物质条件作基础,这样的鬼神观也算得上唯物主义了。然而,鬼神说终究会把人们的思想引向神秘主义。

二千年来,孔子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领袖,孔子的思想成为中华的民族之魂,他的学说时刻影响着后人。然而,孔子的学说就好像“万有文库”,人文、神文的说教因因杂陈,后人往往执其一端而不及其余①。从总的倾向看,孔子是信奉鬼神的。从表面上看,孔子对鬼神好像不太虔诚:

“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

“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

从这些资料看,孔子对鬼神抱着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态度,似乎对敬神祭神漫不经心。但从相反的角度看,孔子对鬼神又十分认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

“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论语·泰伯》)

显然,他对禹致力于祭祀鬼神持赞赏态度。不仅如此,孔子还笃信在社会力量之外存在着一个精神主宰,这主宰便是“天”。他说:

“文王既没(殁),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

“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

孔子对自己充满着自信,是因为他自恃受天有命,只有他能复兴人类的文明。人类的命运是由“天”控制的,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主宰。他的学生伯牛有病,孔子前去探望,悲伤地说:年轻轻就会死,这真是命啊!公伯寮到鲁国执政大臣季孙氏那里说孔子的学生子路的坏话,子服景伯把这事报告了孔子,并说他能把公伯寮杀掉。孔子却说:我的主张能否实施,命中自有定数,公伯寮他能改变天命吗?孔子宣称: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

“吾……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

孔子信鬼神,讲天命,并不妨碍他宣扬仁义精神,而且,儒家的仁义精神当中就包含了鬼神、天命的因素,这才是真正传统的中华文化精神。

如果说孔子的思想代表了当时社会中以士大夫群体为代表的“大传统”的话,墨子及其后学所代表的下层文化更能反映作为“小传统”的大众心理。墨子名翟,战国前期鲁国人,工匠出身,当过宋国大夫。他曾受业于儒门,但不满于儒学的贵族主义说教,遂别立门户自倡新说,后人称之为墨学。从社会中下层民众的立场出发,墨子反对传统的贵族道德,特别反对孔子和弟子所宣扬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说教,认为人们的生活靠自己的劳动创造,不勤奋劳动,坐吃山空,只会自蹈灭亡。王公大人们治理国家,都想让国家繁荣富强,然而往往事与愿违,国家积贫积弱,原因何在?在于信从命运,而命运根本就不存在。何以见得?往古夏桀治理国家无方导致动乱,商汤接管过来却治理得井井有条;商纣将国家搞得一团糟,而周武王接管后天下大治。同样的人民,同样的国家,桀纣在上而乱,汤武治国则安,这能说国家有不变的命运吗!问题的要害在于,相信命运会导致严重的政治恶果。宣扬天命的人说:你受到了赏赐,是你命中注定要受赏赐;你受到了处罚,同样也是命中注定。如此一来,谁还肯努力工作,还有谁向善弃恶?于是乎“为君则不义,为臣则不忠,为父则不慈,为子则不孝,为兄则不良,为弟则不弟”。正因如此,墨子将命运之说斥之为“暴人之道”(《墨子·非命上》)①。墨子强调人事上的积极努力,坚持“强”的原则。但人们行为上的“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为前提,为此,墨子为当时的社会树立了新的政治权威——“天”。他宣称,“天”是道德和正义的化身,是秩序的代表。“天”赏善罚恶,“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墨子·天志中》)。“善”之要者为兼爱,上天爱护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国家,无所偏袒。信从天志,就应该大国不伐小国,大家不欺小家,强不凌弱,智不诈愚。如此,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墨子强调,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道德,“天”是必不可少的,它“上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畏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墨子·天志下》)。“天”不仅是高悬于君王头上的宝剑,也是全体人民头上的一柄利刃,任何人都必须畏惧。但问题是,“天”看不见摸不着,必须让它成为可操作的东西,于是墨子请出了鬼神来效力。他告诫人们,天下动乱正由于缺乏鬼神的威慑,由于人们“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墨子·明鬼下》)。缘于此故,他竭力论证鬼神存在。他声称,判定世界上事物的有无,关键要看证据,要“以众之耳目之实”为信据。为此,墨子举出了许多存在鬼神的证据。例一:周宣王杀死了无辜大臣杜伯,杜伯说,无罪而杀我,若我亡灵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君知。第三年的时候,周宣王与群臣出巡,从车数百乘,从众数千人。这天中午只见杜伯著素衣乘素车,头戴朱冠手持弓矢,将周宣王射死在车上。这事明白地写在周王朝的《春秋》中,尽人皆知。例二:燕简公杀死无辜大臣庄子仪,庄子仪临死说,若死后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君知之。到了第三年,燕简公带着群臣前往祖泽祭神途中,只见庄子仪手持朱杖将简公击死在车上,当时很多人都亲眼目睹,此事记录在燕国的《春秋》中。不仅如此,历史上的圣人都信鬼神,夏商周三朝的圣王无不如此,古代文献中明白地记录着“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这是有案可查的。墨子由此得出结论:“求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墨子·明鬼下》)

荀子是不信鬼神的,但就在《荀子》书的《礼论》篇中②,却反复宣传祭祀鬼神。如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王者,天太祖”,“祭祀,敬事其神也”等等。这至少表明,在荀子或其后学中就有人主张信奉鬼神。

“西门豹治邺”是众所周知的历史故事。魏文侯的时候,西门豹为邺令。他了解到,当地人民之所以极端贫困,是因为当地一直流行的“为河伯娶妇”的传统迷信。邺地的人们认为,河伯是黄河水神,河伯发怒会导致黄河泛滥。为取悦河伯,人们每年都要搞一次为河伯娶妇的活动,在当地选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子送给河神。借用传统的迷信活动,贪官污吏捞取大量钱财,却苦了当地百姓。西门豹一举革除积弊,人们“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史记·滑稽列传》)。反观之,这样的习俗之所以流行,表明下层的百姓大多还是相信鬼神的。

1974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大量秦简,其中有一种反映战国、秦代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的文献——《日书》③。从日书反映的情况看,秦人的宗教信仰是十分丰富的。人们信仰上帝,如“毋以子卜筮害于上皇”(简830),“鬼恒从人女与居,曰:上帝子下游”(简858反);人们信仰自然神,如土地神,每月有2~3天是土地神的忌日,在忌日里不可以动土,否则就会冒犯土地神导致凶灾;人们信仰妖神,这些妖神是某些鸟兽虫豺等化成的精灵,如“鸟兽能言,是夭(妖)也”(简837反),“人过于丘虚(墟),女鼠抱子逐人”(简851反),“夏大暑,室毋故而寒,幼蠪处之”(简846);人们信仰鬼,对鬼的描述即形象又生动,鬼的名目繁多,有丘鬼、哀鬼、哀乳之鬼、不辜鬼等等①。这与传世文献反映的情形是相同的。

五、秦:一个没有国教的帝国

公元前221年,在华夏大地上诞生了一个规模空前的大帝国——秦。这个大帝国囊括了此前存在于华夏大地上的所有割据国家,东及于海,南及百越,西及氐羌,北到塞外。如同思想领域中鼓吹物利的法家思想的盛行一样,政治上崇尚武功的秦最终吞并了山东六国。秦帝国的建立标志着政治上的一统,它将要继续进行的是政治思想上的归一,只不过其“一”的方式和手段与后来的汉王朝不同。在人类政治历史上,任何形态的国家或政治都需要权威和意志,尽管这种权威从实质上说都是人建立的,是人的权威,但在外部却表现为二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将政治意志归属于神或者某种超然的绝对理念;一种形式是将政治的意志归属于人,尤其是某一个超人。秦王朝的政治权威和国家意志属于后一种形式,它展示在世人面前的不是政治欺骗,而是赤裸裸的暴力,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对抗,是一个垄断政治的人与其他所有人的对抗。

从表面上看,秦王朝是一个多实干、少理论的国家。在有关秦王朝历史的文献中,我们很难整理出系统化的政治理论,秦王朝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似乎是一片空白②。从政治信仰的层面上看,秦王朝对利用鬼神的权威治民嗤之以鼻,认为那是政治欺骗,不仅没有必要,徒劳无益,而且对政治有害。琅邪刻辞中这样写道:

“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史记·秦始皇本纪》)

在这里,秦王朝也总结历史经验,它认为五帝三王之所以会亡国,是因为不务实际,不讲法治,崇尚虚诞。所以,秦王政三十三年曾经下令“禁不得祠”(同上),虽然其详情我们不得而知,但这与琅邪刻辞的思想倾向是一致的。

秦王朝没有系统化的明确的国家信仰,却有传统的盲目的宗教活动。就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第三年(前219年),秦始皇“上泰山,立石,封,祠祀”(同上)。这是秦王朝搞的唯一的一次封禅活动。那么,秦始皇为什么搞封禅?是向上天禀告改朝换代吗?当然不是,因为封禅刻石记录下来的,是赞颂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伟绩,是要求他的臣民子孙“遵奉遗诏,永承重戒”(同上)。封禅刻辞展示给世人的是皇帝的圣明和威严,并没有明确的神灵的位置。所以秦始皇的封禅有其名而无其实。就在这次巡行还都途中,秦始皇经过彭城时“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同上),这反映出在秦始皇的内心深处仍然残存着天命思想③。可是,当他前往湘山祠渡江恰逢大风遭遇危险的时候,他对“湘君”表现出怒不可遏,“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同上)。这是因为,他不能容忍任何人、任何神灵对他的冒犯。秦王政三十七年他出巡到云梦的时候,又“望祀虞舜于九疑山”(同上)。由此可以看出,秦始皇所涉及的政治性的宗教活动完全是随意的,他对神灵抱有期望,但又不想受神灵的约束,完全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神灵也不得与他相违抗。秦始皇也沿用了秦国传统的郊祀雍四畤上帝的活动。秦以冬十月为岁首,故秦始皇通常于十月亲自郊祀,身著白色的服装,献上祭祀的贡品,“拜于咸阳之旁”(《史记·封禅书》)。西畤、畦畤的郊祀则由祠官主持,“上不亲往”。秦二世时候的情形也大抵如此。太卜官曾评论说:“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庙鬼神,斋戒不明。”(《史记·李斯列传》)

在日常生活中,秦朝皇帝对神灵也似信非信。他们并不排除神仙的存在,为了某种生活目的,比如长生不死,他们渴望得到神仙的帮助。齐人徐巿(福)上书称:东海中有三座神山,蓬莱、方丈、瀛洲,山上有仙人居住。若得童男女三百人,即可求得神仙。秦始皇依其计,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秦王政三十二年,又派韩终、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卢生向秦始皇上奏谶言“亡秦者,胡也”,秦始皇随即派将军蒙恬率兵30万北击胡人。然而,世上并没有不死之药,方士们为了躲避罪责,编造出种种名目为自己开脱。卢生欺骗秦始皇说:寻求仙药而不得,是因为有恶鬼作祟。求仙之法,人主应该“微行”以避恶鬼,使任何人不知陛下的居处,这样仙人才会到来,仙药可得。秦始皇也不甘心地说:“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史记·秦始皇本纪》)从此之后,大臣“莫知行之所在”。不死之药终未求得,相反却迎来了一个令秦始皇扫兴的消息。秦王政三十六年秋天,使者禀报有神人传言“今年祖龙死”。祖龙喻秦始皇。于是秦始皇令卜官占卜,卦辞说“游徙吉”。结果,第二年秦始皇死于巡游途中①。

从相反的立场看,秦王朝信奉的是武力和强权。独裁者把国家作为他个人的私有财富,皇帝可以穷奢极欲,这在秦王朝的政治实践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秦始皇南登琅邪台,十分惬意,于是“徙黔首三万户琅邪台下,复(免税)十二岁”(同上)。这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同样,他可以因为“亡秦者,胡也”一句谶言,发兵30万攻击匈奴。他可以按照个人的意愿,“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同上)。仅仅建阿房宫和骊山墓就动用了徒役70余万人。秦始皇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每攻破一国,都要仿照该国宫殿在咸阳城北复建,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三辅旧事》曾夸张地说:“始皇表河以为秦东门,表汧以为秦西门,表中外殿观百四十五,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引)在秦王朝,这种穷奢极欲的恶性发展,导致了作为孤家寡人的皇帝与天下其他所有人的尖锐对立。秦二世为了巩固个人的权位,与宦官赵高密谋对策。赵高声称:“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不要讲什么道理,想杀谁就杀便是,这就是赵高之流的谬论。于是秦二世“诛大臣及诸公子”,“六公子戮死于杜”。当时,公子将闾弟兄三人被囚禁于内宫,秦二世派人对公子将闾说:“公子不臣,罪当死。”将闾质问:“阙廷之礼,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廊庙之位,吾未尝敢失节也;受命应对,吾未尝敢失辞也。何谓不臣!愿闻罪而死!”使者说:我不知道,我只是奉旨从事。将闾仰天长号:“天乎!吾无罪!”兄弟三人拔剑自刎。其实,在秦王朝根本就不存在严格意义的法律,皇帝的意志就是最高法律,在这个国家中,只有独裁者一人的人权。此后的赵高谋杀秦二世,子婴计杀赵高,都是同样的政治定律在发挥作用。早在秦统一中国之前,秦王政就对韩非的极端个人主义和专制理论欣赏万分,称:“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秦二世也公开地引用韩非的话,称尧舜为君有“监门之养”,大禹治水有“臣虏之劳”,此不足取,他贵有天下应该“肆意极欲”。至此我们真正明白,秦王朝政治思想的深层,是韩非的极端专制理论。秦王朝二世而亡,就是韩非专制理论的恶果!

利益上的专制与思想上的专制有关。在古代中国始终是专制统治,但它有两种类型,秦王朝和汉王朝各为代表。众所周知的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采用的是儒家专制或儒教专制,其特点是“霸王道杂用之”(《汉书·宣帝纪》);而秦朝的专制刚好相反,采用的是法家专制,秦王政、秦二世自己阐明了这一点。当秦帝国建立之初,原来六国的儒生也曾参与到秦朝政治中来,而一涉及具体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操作,秦朝皇帝与儒生的矛盾便发生矛盾冲突。秦王政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为自己庆寿,文武百官毕集。卜射周青臣盛赞秦始皇功德说:从前秦地不过千里,陛下圣明统一中国,四夷宾服,天下太平,传及子孙万世,陛下是中国几千年出一个的伟大领袖啊!始皇帝听后十分高兴。博士淳于越对周青臣的阿谀吹捧很反感,反驳道: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促)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史记·秦始皇本纪》)

淳于越谈的是具体的政治策略,认为若不分封,一旦出现田常、晋国六卿那样的权臣,国家就极端危险。这分明是在为秦王朝的百年平安着想,本身并无恶意。后来赵高指鹿为马,杀死秦二世,实在是验证了淳于越的预言。但是,秦始皇听完这话一脸不悦,“下其议”,让大臣们替他反驳。丞相李斯站出来呵斥道: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同上)

就是在这次廷议中,李斯抛出了他震惊古今的“焚书”之议,他要把“非秦记皆烧之”,要把《诗》、《书》等诸子百家之书统统禁绝,甚至对批评政治者满门抄斩,要“以吏为师”。这哪里是廷议,完全是战场。秦始皇当机立断:“可。”毫无疑问,李斯说出了皇帝的心里话,李斯与淳于越的冲突也就是秦王朝法家路线与传统儒家路线的冲突。这两种路线的本质差别,在于政治的终极权威在哪里:在儒家那里,政治的终极权威在现实之外,没有人(包括皇帝)可以超越这一权威;而在法家那里,政治的终极权威在现实之中,在帝王一人手里。道不同不相为谋,事实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事实告诉我们,在分封与郡县制问题上,秦胜于汉;在师古与师今、重文还是重武的政治思路上,汉胜于秦。随后发生的“坑儒”事件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说它是偶然的,是因为导致大规模屠杀儒生这一恶劣政治事件发生的是方士,方士的所做所为不能代表儒生。为了博取利禄,侯生、卢生等人宣扬成仙和不死之药可得,以此与皇帝做交易。一旦阴谋败露,便逃亡避祸。这些方术之士具有政治骗子的特征,镇压儒生正是由这些人引发的。说它是必然的,是因为儒家与秦王朝的法家路线势如水火,两不相容。处于在野地位的儒士不认同政府禁锢舆论的行为,他们自以为通帝王之术,一定要在政治上表态,从而将自己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一有风吹草动,儒生必然遭殃。所以,当侯生、卢生逃亡之后,秦始皇不但缉捕方士,也要罪加“诸生在咸阳者”。结果,儒生方士460余人“皆阬(坑)之咸阳”。至此,秦王朝独裁专制的残暴本性彻底暴露于天下。我们清楚地看到,权力意志与知识意志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社会的发展就是在这种矛盾中维持一种动态平衡。“物一不讲”,这种平衡被打破,等待着这个社会的只能是灭亡。

任何一种政治都极力宣传其存在的合理性,从而为自己的政权取得理论上的支点。秦王朝也不例外。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马上就有人出来献策道:

“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蚓)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史记·封禅书》)

秦始皇毫不迟疑地把这一套拿过来,为新王朝的统治服务。秦王朝将自己定为水德,水德属北方,色上黑,故衣服旌旗皆尚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乘六马,更名黄河为“德水”,等等。第二年,秦始皇又马上搞封禅。这一切都表明,新王朝亟需为自己的统治立说。问题在于这种宣教能否达到使人信服的目的,能否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可以说秦王朝的五行相克说是一种政治信仰,但在秦王朝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五行说未必是政治信仰,顶多是支离破碎的政治信仰。就五行说产生的背景看,它是对传统的天命观的反叛,试图从物质世界演变的理论上说明宇宙和社会的运动,其性质与朴素的阴阳论、气论相近。阴阳五行说被纳入到意志化的“天”当中去,是在西汉中期董仲舒的时候。因此,我认为秦王朝的五行历史观不是完整的宗教观。封禅是宗教的一种形式,是宣扬君权神授的绝妙机会,但秦始皇并未利用这一机会①。最能反映封禅动机的是封禅留下的刻辞,其全文如下: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有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远方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从臣思迹,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盛志。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静,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史记·秦始皇本纪》)

封禅刻辞昭示天下的主旨是什么?我们不妨稍作比较。先与秦始皇自己树立的功德铭相比。秦始皇四出巡视中,分别树立琅邪、之罘、碣石、会稽刻石,刻辞的内容载录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通读一遍,我们可以说完全是泰山封禅刻辞的翻版,通篇都在颂扬皇帝的英明和神圣。在这些刻辞中皇帝是世间最伟大的人,在他头上不存在更高的权威。再与汉朝的封禅相比。在汉朝的封禅中,最神圣的是“天”,皇帝乃上天之子,要向上天负责。汉代的封禅昭示给人民的是奉天承运、君权神授。这种强烈的差异表明,秦始皇宣扬的是武力得天下,是“骑马上得之”。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简单的道理对秦始皇来说太深奥、太烦琐了!对秦王朝来说,国家宗教仍然是个谜,等待着后人揭开谜底。

注释

① 或曰老子为老莱子,或曰老子为战国时期周王朝的太史儋。

① 这里所说的“唯物主义”,是指用物质的观点看待一切,主张物质决定自然运动和社会运动以及人际关系。

① 从近年来学术界的倾向看,国人高扬孔子人文主义的旗帜,似乎要再造孔子,从而重新塑造现代中华的民族之魂。

① 孙诒让《墨子间诂》本,中华书局,1986年。

② 《礼论》篇的思想与荀子思想不太一致,有学者认为该篇可能是其后学的作品。

③ 见《云梦睡虎地秦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

① 详参李晓东、黄晓芬:《从〈日书〉看秦人鬼神观及秦文化特征》,《历史研究》1987年第4期;林剑鸣:《秦汉政治生活中的神秘主义》,《历史研究》1991年第4期。

② 我的导师刘泽华教授对秦朝的政治思想作了开拓性的研究,见他主编的《中国政治思想史·秦汉魏晋南北朝卷》,第一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

③ 《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引《玉玺谱》曰:“传国玺是秦始皇初定天下所刻,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婴献之。”

① 关于秦始皇宗教思想的详情,可以参见钱律进:《秦始皇宗教思想试探》,《贵州文史丛刊》1997年第4期。

① 有关封禅的基本特点和本质,请参见第八章,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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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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