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月亮 著
1.通驿
他一到贵州龙场,就大作起“去妇叹”来。然而,他在《瘗旅文》中,却说他之所以未死于这瘴毒之地,原因盖在于他未尝一日心戚戚。他不可能真“入火不热,入水不湿”,《去妇叹》一写就是五首,用的是楚地“故事”,显然是再发一回屈原式的浩叹。除了说明此时阳明的心情外,了无意趣。无非是些妾命如草,泪下不可挥之类的悲鸣。个别语涉讥诮处小有意思,余殊不足观。这种弃妇的悲鸣,从屈原到龚自珍都一律可鄙可厌。这是儒家最反感的以妾妇之道事君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与那些得了手的谄谀之徒的差别在于他们被一脚踢了出来。阳明的学生没有删去这些有辱师风的既谄且惨的文字真是失职得很!尤其是阳明在初步悟道之后,还发这种无道的臭气,真是打不走的看家狗了。去妇云云,就是丧家的乏走狗而已。狗的本质,众所周知就是"奴性"。大讲要当“主人翁”的心学,还去不掉狗性,这种心学也只是狗的心学而已。或者简单地说就是狗学了。这,自然只是“一度”现象。偌持续如此,还真如他本人所说,早就死在这瘴厉之地了,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世界观的改造真是一个反复的过程。他在湖南的圣学气象居然能被瘴厉之气刹那间包裹起来。成圣的不易之处正在自身。圣道如青天,凡人独难上。一日不能“克己”则一日不能“复礼”,孔老夫子,早就深有体会。“自己”诚然是最难战胜的。
这个反复,激起了一个可喜的反弹。一日不能成圣,则难免一日反复。
而且,说来也是,突然被抛到一个标准的异国他乡---语言不通,生存基本条件基本没有,空气不仅稀薄而且恶劣,这对于有肺病的他来说是致命的。就是升官到此,亦足悲矣---象阳明埋葬的那个吏目一样,更何况是贬官至此?
龙场,是一般的地图查不到的小地方。在贵州西北的修文县,处万山丛棘之中,十分偏僻闭塞,虽不能说是个动物世界,但毒蛇遍地,野兽串奔,他初来,住不到房子,就以石穴为室,与猪鹿同游。在此建立驿站,并没有什么别的实用价值,只是为了打仗。此地有军事性的战备作用,准确地说是为了以防万一才修这条驿道。因为太偏僻了,这条驿道,几乎没什么人马通过。刘瑾作梦梦游着想到了这么个好地方。
阳明住在这里实在不比在监狱里好多少,至少北京的气候,他是没的说的;而且狱中还有可以谈学论道的“战友”。再说,迫害的高潮过去之后,基本上也就死不了了。而此地是随时就要被大自然夺去生命的。虽然说是官差,但一点权力也没有,与通都大邑管驿站的相去天壤,那是肥缺,是可以为害一方,鱼肉百姓的权要。而这里能跟他说话的都是亡命到此的“盲流”儿。
被抛到这种绝地,整个世界变得单纯了---变成了"人与自然"这样一个最原始的问题,他又被抛回“初民社会”。正是可以深入思考“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这个最基本的哲学问题。而且,每活一天都在经历着死的考验。他也算多次经历过九死一生考验的人了。在帝阙之下,杖四十,他昏了过去。钱塘江投水,不管是否有杀手,也算死里逃生。来时,在天心湖前水中遇难,更是险象环生。但那时死是偶然的,现在死是必然的。几乎变成了活着就是在等死。---他差点要修“堂”--象鲁迅自名的堂号一样。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得失荣辱诸关均已打通,唯有生牢死关这一念“尚觉未化”。现在,考验日日临头,他自备石头棺材一副,自誓曰:“吾唯俟命而已!”事情已经到底就还它一个到底,也就没有情绪反应了。因为情绪就是没把握时的一种代尝性反应。他再进一步继续在监狱里的进修:“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静一;久之,胸中洒洒。”(《年谱》)这才到了他在《瘗旅文》中说的“历瘴毒而苟能自全,以我未尝一日而戚戚也”的境界。
跟他来的人,没有他这种道行,他的修行方法,那些没有哲学心智的人也难以领略。在这一点上,他只能自家吃饭自家饱。尽管他是个愿普度众生的大乘信徒,也依然不能代他们修行,白给他们输入个“心中洒洒”。他只有为他们作饭,喂他们食水;本来,他们是来服侍他的,现在翻了个儿。他以能助人为美。仁,或者说人道情怀始终是他的人格底色。在航行遇难之际,“丁夫尽嗟噫”他却“淋漓念同胞,吾宁忍暴使?膳粥且倾橐,苦甘我与尔。”在实际考验的关头能如此,才真做到了"民胞物与"。单是喂饭还不够,又怕他们心中苦闷,给他们“歌诗”;还是闷闷不乐,他又给他们唱越地小调,家乡的声音足慰乡愁,他又给他们讲笑话,逗闷子,终于使他们忘记了疾病,乡愁,身处异国他乡的种种患难,他和他们共同度过了痛苦的不适应期。这也"训练"了他后来广授门徒,因材施教,因病发药,随机点拨,不拘一格,哪招灵用哪招的特殊"教法"。
于此,也能看出这人实干家的质地。既非苯得只能作官的"官崽",亦非只能过纸上苍生的读书虫。他能够以环境克服环境,能够在任何条件下化险为夷,从而才能在弱智低能者必死无疑的险恶生存境遇中,奇迹般的活下来。这是他既把自己当人,又不象屈原,贾谊一样自视甚高从而无法与现实相妥协,自速其死。他虽然没有苏东坡那么"旷",但有与苏不相上下的"达"。达,才能通,通才能不痛。他既使不是自觉的,也暗暗地应用着《老子》"虚己应物,应物而不伤"的法则。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