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稿)
孙景坛
摘要:笔者多次指出:董仲舒非儒家,思想性质属韩非术家的思想分支——“义政”学说。理论界虽较重视,但有人如吴九成、周桂钿等先生持反对意见。对此,笔者再次指出:关于董仲舒的思想性质,古来就有争执,历史上并未“早有定论”,某些“史书记载”也不可靠;董仲舒的思想核心是“义”,
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二者有质的区别;董仲舒的“义”出自韩非的“义政”、“三纲”出自韩非的“三顺”、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出自韩非的不要“思小利而忘法义”;其“君权至上”、“大一统”、“公羊断狱”等均源于韩非;其“三纲”是对《韩非子》的纵向发展,“阴阳”学说是对《韩非子》的横向发展;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汉武帝尊儒无关,《天人三策》乃班固所伪造;董仲舒的社会实践遵循的是韩非路线,而且在尊儒的武帝时期根本就没吃开。
关键词: 仁 义 三顺 三纲 韩非 田蚡
公孙弘
传统至今,理论界占主导地位的看法,都认为董仲舒是儒家。对此,笔者多次指出: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上的一个极大误区。事实上,他的思想性质属韩非术家,确切地说,是术家的思想分支——“义政”学说。(1)对笔者的管见,理论界虽较重视,但也有人如吴九成、周桂钿等先生持反对意见。由于这个问题意义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对董仲舒本人的学术性质的划分,也关系到对宋、明理学性质的认定,还关系到对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因此,本文想对此做进一步的辨析,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一、董仲舒是儒家“历史上早有定论”吗?
吴九成先生认为:“董仲舒是位儒家,这在历史上早有定论,本可以不谈。”(2)
笔者承认,历史上确有许多学者肯定董仲舒为儒家,但否定者亦非没有。早在汉代,在董仲舒走红的时候,《谶书》即假孔子言,说:“董仲舒乱我书。”(3)尽管此说缺乏论证,至少说明,当时就有人看出了他的思想性质不属儒家。在董仲舒在宋、明之际再度走红时,清颜元明确指出:董仲舒是腐儒!(4)这里的“腐儒”,即假儒、伪儒、冒牌儒。怎么能说董仲舒是儒家“历史上早有定论”呢?吴先生只不过是不敢或不想正视这些否定意见罢了。
二、董仲舒的学术性质能以“多数同意”或“史书记载”为准吗?
周桂钿先生认为:董仲舒的学术性质“不言而喻”;中国古代从司马迁开始,刘向父子、班固、王充、二程、朱熹、黄震、真德秀、王应麟、李东阳,直到近代章太炎等,都认为董仲舒是儒家;刘歆还称其为“群儒首”,班固称其为“儒者宗”;“这么多大儒、名儒都承认董仲舒是儒家,后人还有什么理由怀疑呢”;(5)“两千年后的今人凭自己的想象随便否定史书上的记载,是否可取?”(6)
笔者认为:首先,学术研究不能以“多数同意”为准。学术研究不是民主选举,以得票多少论是非,应当进行学术分析。董仲舒是不是儒家,要以学术分析来证明,“多数同意”只会引导盲从。
其次,学术研究也不能以“史书记载”为准。“史书记载”主要是史料问题,不是学术问题。学术问题史书虽有记载,但只反映某一时期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水平,这种认识正确与否,“史书记载”本身无法回答。对学术问题应允许讨论、欢迎讨论,俗话说,灯不拨不亮,理不辨不明,只有通过讨论,才能加深认识,辨明是非。既使历史问题,有些记载与原始史料或事实有矛盾的,也必须要重新讨论。因此,不能把董仲舒的思想性质问题,转化成历史问题,搞思想史研究上的“本本主义”。
再次,刘歆、班固的所谓董仲舒是汉代的“群儒首”或“儒者宗”等说法,都根据不足。只要翻翻《史记》、《汉书》、《后汉书》即可知,汉代儒学的学习、教授和策问均与宋明理学不同:在儒经上,国家只规定了科目,没规定注本;在教上,经师们“各以家法教授”;在策问上,是经师怎样教,考生就怎样答。而且,在东汉后期郑玄遍注群经之前,汉代经师基本不通经,根本就没有什么“群儒首”或“儒者宗
”。另外,董仲舒是《公羊》博士,汉初传《公羊》不只他一家,还有胡毋生、公孙弘等,他们都是独立的《公羊学》家,不存在谁宗谁的问题。董仲舒在《公羊》上的造诣虽高于胡毋生和公孙弘,但胡毋生的社会影响却远远超过董仲舒,如司马迁在《儒林列传》中说:胡毋生,“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东汉最大的《公羊》大师何休,他在作《公羊解诂》时,明确宗胡毋生。董仲舒在汉代连《公羊》“首”或“宗”都算不上,何来“群儒首”、“儒者宗”?
三、董仲舒的思想核心是“仁政”吗?
吴九成先生认为,董仲舒之所以是儒家,因为“他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儒家的什么思想呢?就是“仁政”。(7)接着,吴先生引证董仲舒的话说:“‘《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故曰:仁者爱人。’这里他继承了孔子的‘仁’和孟子的‘义’,并把他们统一起来,作为社会伦理的两个不同侧面阐述了它们的社会功能。”又说:“‘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是故王者,上谨承于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这里,他把孔子的‘仁’运用于社会政治,指明王者既然上承天命,那就得取仁于天而行仁政。”(8)
应当说,探讨董仲舒的思想性质,能从思想核心看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问题在于董仲舒有无“仁政”思想?
诚然,董仲舒说过“仁者爱人”,可是“仁者爱人”之“仁”不是孔子的“仁”。笔者早曾指出:孔子虽讲过“仁者爱人”,但这一看法的发明权不在孔子,孔子以前早就有人说过;“仁者爱人”是对“仁”作为伦理道德的释义,即“仁德”的解释;“仁德”思想在先秦百家争鸣中,各家均有,非儒家所独专;孔子的“仁”,实际上是“仁政”,而非“仁德”。(9)而且,将“仁者爱人”之仁“运用于社会政治”,也不会产生“仁政”。任何一种理论,其运用于社会的过程,都只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不是理论升华的过程。运用前是伦理道德,运用后还是伦理道德;运用前是政治思想,运用后还是政治思想,不会发生质变。如果认为能发生质变,即所有伦理思想,一经实践,都会变成政治思想;所有政治思想,一经实践,都成变成伦理思想,
那岂不是乱了套?还要理论研究干什么!必须明确,要探讨董仲舒学术中有无“仁政”思想,只要看其是否将“仁德”之“仁”升华成了政治思想即可,无须看其实践过程。这里,吴先生在“仁者爱人”之前冠一个“仁之美者在于天”,不等于就将这个“仁”华成了“仁政”。“仁之美者在于天”只是进一步将这种“仁者爱人”之“仁”神化,即认为其出于天,符合天理。但神话过程不能改变其伦理性质,只能使其这种性质得到加强,以致绝对化。尤其是,这种做法若真能使“仁德”升华为“仁政”,那也是吴先生越俎代庖替董仲舒做的,而不是董仲舒自己做的。董仲舒从未使用过“仁政”范畴,其学术中也无“仁政”思想,吴先生论述没有说服力。
董仲舒的思想核心到底是什么?笔者认为,是“义”,即“义政”。董仲舒的“义”的直接来源是《公羊》,《公羊》认为相传为孔子所作的《春秋》中有“微言大‘义’”;董仲舒又进一步挖掘《公羊》中的“义”,以作为其全部思想的理论基础。这个“义”源于何处呢?宋明理学认为源于孟子。笔者已向理论界展示: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仁政”,根本无“义政”思想。事实上,“义政”的源头在韩非。传统至今,理论界都将韩非当做法家,实非。他是中国古代“义理”学说的鼻祖。《公羊》属韩非后学。韩非对“义”的定义是:“义者,谓其宜也。”董仲舒亦重复道:“义者,宜也。”韩非“义政”说的显著特点是空头政治:“重义轻利”,即重政治轻经济。他说:不要“思小利而忘法义”。董仲舒则将其概括成:“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二者完全相同。(10)这也是董仲舒非儒家的根本。
四、董仲舒的“三纲”、“君权至上”、“大一统”等都是儒家思想吗?
吴九成先生还认为:“就表层现象而言,董仲舒的君权、‘三纲’和大一统思想等,都与法家相似。但若从深层次上观察,就会发现他与法家的本质区别。”(11)
关于“三纲”
吴先生说:“在董仲舒所构筑的阴阳五行宇宙论体系中,包容了天地、神灵、君臣、父子,……只要‘义’之所需,那么,神灵也可以胁迫,天王也可以弃逐,父命也可以违背,母嘱也可以不从。这同法家的‘三纲’理论大相径庭。”(12)
应当指出:吴先生不知道,“义”本来就是“三纲”的理论基础。吴先生也不知道,“义”是韩非的思想核心,“三纲”的著作权也在韩非,韩非正是从“义政”出发,才创“三纲”之始俑的。他说:“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13)“义”之“宜”再深入下去,即“臣之所闻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14)。怎么能说韩非的“三纲”无“义”呢?董仲舒的“三纲”亦源于“义”并不奇怪,因为他的思想核心本来就是“义”。吴先生认为董仲舒的思想核心是“仁”,但在论证董仲舒的“三纲”的理论基础时,却突然发现了“义”高于一切,包括“仁”在内。这真是不打自招!恰恰说明“义”是董仲舒的思想核心。既然韩非的“三纲”源于“义”,董仲舒的“三纲”也源于“义”,二者完全吻合,怎么能说“大相径庭”呢?
关于“君权至上”
吴先生说:“董仲舒认为,即使至高无上的君主,也不能滥用权力……否则,他就会受至到天意的惩罚”;这“主要是反对君主滥施虐政而提倡德教”;这“同法家的严刑峻法、君权无限有着原则的区别。”(15)
应当指出:吴先生似乎没有弄懂什么叫“君权至上”。“君权至上”本于“三纲”,在“三纲”中,君权至上是相对世俗权力,不涉及神权,神权与世俗权力相比,永远至上。韩非也从未讲君权可以高于神权。董仲舒坚持“三纲”,就是承认“君权至上”,这与韩非完全一致,无本质差异。儒家否定“君权至上”,也不是用神权,而是用臣权,即君臣的“对应关系”。如孟子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16)“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矣。”
(17)怎么能说董仲舒的君权至上是儒家思想呢?
另外,董仲舒虽讲过“德教”,批评过秦法,但这不代表他的法律思想。董仲舒的真实法律主张,主要体现在其《〈公羊〉董仲舒治狱》和《高庙园灾对》中,前者是他对刑官治狱的意见集,后者是写给武帝的奏稿。《治狱》的宗旨是“诛心定罪”,《灾对》则是具体施行办法。如《灾对》说:“故天灾若语陛下:‘……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这哪是什么儒家“德教”,与韩非的“诛心说”与“严刑峻法”有什么两样。
关于“大一统”
吴先生说:“大一统思想不是法家所独有。孟子讲‘王天下’,孔子要求‘克已复礼’以恢复周天下”,“尤其到了秦汉时期,大一统已成为中国社会的客观现实”,“对董仲舒所具有的大一统思想,决不能视之为就是对法家思想的继承”。(18)
应当指出:吴先生似乎也未弄懂“大一统”的确切含义。“大一统”在古代虽有实现中国统一的意思,但重心不在这里。它的重心或实质是:用什么体制来统一,是郡县制,还是分封制?孔、孟的统一思想,都是分封制,其“兴灭国”、“继绝世”可证;而术家韩非、李斯、秦始皇则主张郡县制,其“废分封”、“行郡县”可证。《公羊》与董仲舒坚持的都是韩非等人的“大一统”,其“讥世卿”、“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19)可证,即反对分封制,主张郡县制。所以,董仲舒的“大一统”与儒家的政体思想不合,而与韩非一致,怎么能说他不是对韩非思想的继承呢?
五、董仲舒对儒学的“创新”和“发展”是他为儒家的主要根据吗?
周桂钿先生认为:“分析董仲舒的派性问题,不但要充分收集可靠资料,而且还要合理的方法。董仲舒的思想与孔子、孟子的思想不一样,他说了孔、孟子说过的话,能不能说他不是儒学?”“班固说他‘始推阴阳,为儒者宗’。阴阳是孔、孟所不说,董仲舒还从此推出个‘儒者宗’,对不对?我们认为还是班固说的对。”有人认为“董仲舒创立的‘三纲’学说也不是儒家思想,因为儒家孔子、孟子讲君臣关系都是对应关系,从来没讲过绝对君权”。“董仲舒在汉代有所创新,对儒学有所发展。”“儒学就是有历代儒家的不断发展,才能经久不衰,流传了两千多年。如果谁改变了儒学的某些内容,就要开除儒门,那么,儒家只剩下孔、孟两个人。细加分辨,孔、孟也多有不同,那么儒家只剩下孔子这个孤家寡人了。这还成什么学派?”(20)
这里有几个问题:第一,董仲舒非儒家的关键在于其思想核心。笔者否定董仲舒为儒家,不在于他“说了孔、孟没说过的话”,也不在于他“改变了儒家的某些内容”,而在于其思想核心与儒家不一致。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政”,董仲舒是“义政”,怎么能说二者的学术性质相同呢?周先生一贯回避从思想核心上看问题,较吴九成先生是个退步,同时也似乎没有抓到问题的关键。
第二,董仲舒对儒学的“创新”和“发展”不能说明他为儒家。笔者认为,发展有纵向与横向之分,纵向发展不能离开著作权,横向发展不能离开思想核心。周先生承认,董仲舒的理论创新是“阴阳”和“三纲”,前者出自阴阳家,后者出自韩非,二者的著作权都不在儒家。如果说它们是对儒家的发展的话,只能是横向发展,不会是纵向发展。若说是对儒家的横向发展,前提是董仲舒的思想核心必须与儒家相一致,即他是站在儒家立场上,对阴阳家和韩非术家思想进行吸收,否则,就不能这样讲。离开思想核心的发展,鬼才知道他发展的是什么学说!我们知道,董仲舒的思想核心与儒家不同,所以不能说他的“阴阳”和“三纲”是对儒家的横向发展。董仲舒的思想核心与韩非术家相同,所以实际上他的“三纲”是对韩非“三顺”的纵向发展,而“阴阳”则是对韩非学说的横向拓宽。周先生离开思想核心,空谈董仲舒对儒家的横向发展,在方法论上说不通。
第三,孟子的情况与董仲舒有质的区别。诚然,孟子说过孔子“没说过的话”,也“改变了儒学的某些内容”,但这都是对儒家的发展,不能做为其非儒家的根据,因为二者在思想核心上是一致的,即都是“仁政”。把孔子的“仁”的政治思想,正式概括为“仁政”,这是孟子对儒家的一大理论贡献。董仲舒所讲的孔、孟“没说过的话”、所改变的“儒家的某些内容”,都不是对儒家的发展,都只是他非儒家的证明,因为他的思想核心与儒家不同。周先生不做学术分析,只靠简单类比,甚至要把孟子开除出儒门,这都与情理不合。
六、“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能证明董仲舒是儒家吗?
周桂钿先生还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再次证明他是儒家,说:“汉武帝不采纳董仲舒的独尊儒术的建议,汉代怎么流行起儒学来?经学怎么成为时代思潮?”(21)言下之意:董仲舒对汉代尊儒有重要贡献;他若不是儒家,为什么要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证明董仲舒是儒家,这是周先生及理论界同仁的一贯主张。对此,笔者早就指出:第一,武帝乃至整个汉代均不存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事实。汉代只是将儒学当做了社会的主导思想,并未对百家进行剿杀,与秦代的“罢黜百家独尊韩术”有质的不同。武帝初年虽“罢申、商、韩”,但不属“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范围,因为此时“黄老”是主导思想,儒家乃在野学派。武帝六年的“绌抑黄老,崇尚儒学”虽是儒家所为,但不能叫“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因为只是将“黄老”从主导地位上拉了下来,由儒家居正统。“黄老”后来与“申、商、韩”一样,都是合法的在野学派。汉代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事实,怎么能说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了呢?
第二,汉代“绌抑黄老,崇尚儒学”的核心人物是田蚡,非董仲舒。田蚡从小授儒业;任太尉时与丞相窦婴一起支持过王臧、赵绾以儒反“黄老”,失败被免职。武帝六年,支持“黄老”的窦太皇太后崩,田蚡任相,“绌抑黄老刑名百家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将儒学正式当做了汉代治国的根本思想。这里,根本没有董仲舒的参预。
第三,说“《天人三策》是董仲舒的对策”矛盾百出:1、此说独出东汉班固,与董仲舒同时代的伟大史学家司马迁的记载不合;2、董仲舒在景帝时即为有名的《公羊》博士,无再参加新的儒学考试之可能;3、班固在董仲舒考取第一名后,只说“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未授博士,有悖常理──怕露出同一学科、同一个人不能拿双博士的马脚;4、《天人三策》的第一策为复试卷,第二策虽为公共试卷,但是是百家试卷,非儒学考题,而且《三策》非作于一时;5、对策时间无法确定:武帝元年?未置《五经》博士;武帝七年?其《天人三策》的策文无一与该年的试题相符;6、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第三策,有些内容与武帝初年的社会状况不符,只能定在武帝晚期。
第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是儒家思想。董仲舒的这一建议,同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对毛泽东思想“大树特树”一样,都是极端主义。对林彪的“大树特树”,毛泽东当即感到:名曰树我,其实不知树何人,是树他自己,打鬼借助钟馗。董仲舒的建议亦然。孔、孟从来都只主张学术批评,不主张思想专制,只有商鞅、韩非才持此说。董仲舒的思想核心及理论体系与韩非一致,而与儒家有质的区别,所以,其建议性质仍为韩非思想。实际上,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要罢的“百家”,包括真儒家;要尊的“儒术”完全是假儒术,即韩非的“义政”学说。这是典型的“打着红旗反红旗”。怎么能做为他是儒家的证据呢?(22)
对笔者的这些批评,周先生从未做正面回答,也未重新论证,只是以游击战──放一枪即收的方式做辩。然而,这于事无补。
第一,“汉代流行起儒学”与董仲舒无关。周先生曾断言:董仲舒的建议发生在武帝七年。事实上,董仲舒若真的对策,时间最早也只能是七年。因为武帝五年才置《五经》博士,六年窦太皇太后崩,七年儒学考试才成为可能。可是,刘邦当年即对陆贾时时说《诗》表示默许,还对叔孙通“起朝仪”大加赞偿;惠帝首次最先“孝治;”吕后“举孝”;
文帝置《孝经》、《礼》博士,发掘《尚书》;景帝“举廉”,支持辕固生以儒反“黄老”,置《诗》、《春秋》等博士;武帝继位,表彰“孝子顺孙”,支持王臧、赵绾“议立明堂”,“置《五经博士》”,“初令郡国举孝廉”等,难道这不足证“汉代已流行起了儒学”?即儒学已成为汉代一支重要的在野学派。(23)
第二,“儒学成为时代潮”不代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什么是“时代潮”?如果不想歪曲的话,就是儒学成了汉代治国的主导思想,并不是指“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因为理论界,包括周先生过去一直强调的都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现在该用“时代潮”,表明调子已降低。这是笔者批评的结果。同时,也表明他们正遮遮掩掩地向笔者靠拢,因为笔者的观点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汉代只是将儒学当做了治国的主导思想。
第三,“儒学成为时代潮”与董仲舒无关。如前所述,若董仲舒真的参加了儒学对策,最早只能在武帝七年,然而,田蚡在武帝六年就已“绌抑黄老,崇尚儒学”──将儒学当做了汉代治国的主导思想。怎么能将此事与董仲舒的对策连在一起呢?既使董仲舒真在武帝七年参加了对策,并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亦只是一纸空言,根本找不到武帝采纳和实施其建议的证据。
因此,用“汉代流行起儒学”和“儒学成为时代思潮”不能证明董仲舒对汉代“崇尚儒学”有决定性贡献,更不能证明他是儒家。
七、董仲舒的社会实践“遵循的主要是儒家思想”吗
?
吴九成先生还认为,董仲舒的儒家性质,还可以从其社会实践来考察,“他所遵循的主要是儒家的思想和主张”:1、他宣传的《公羊》挫败了窦太后在皇位继承上的“兄弟相继”;2、他建议“兴太学”、“举孝廉”;3、他讲学及在江都、胶西二相上的“教化”功绩。(24)
应当指出:第一,吴先生所举事例大多不确。景帝与田蚡引《公羊》挫败窦太后在立嗣上的“兄弟相继”,可算《公羊》一绩。但汉初传《公羊》不只董仲舒一家,还有胡毋生,怎么能将此事只记在董仲舒头上?而且,这件事的核心人物不是董仲舒,所以不能做为董仲舒的社会实践。“兴太学”虽出自《天人三策》,但如前所述,《天人三策》乃班固所伪造。《史记》、《汉书》的《儒林(列)传》均载:此事是武帝十六年公孙弘所为,有议奏,有执行的结果。所以,这也不能做为董仲舒的社会实践。“举孝廉”,此说不见于董仲舒的传世之文,亦不见于《史记》,仅班固《董传》一孤证。而且,是在《董传》结尾处美言董仲舒时所讲的。班固《董传》晚出(东汉),与《史记》所载多有不合,抬高董仲舒处甚多,又多抵牾,不足信。“举孝廉”思想源于《孝经》的“以孝治天下”,董仲舒宗《公羊》,不兼《孝经》,不会提与自己学术无关的建议。如前所述,汉初统治者一直重孝,“举孝廉”应出自刘汉政权自身对“孝治”经验的总结。所以,亦不能将此事当做董仲舒的社会实践。
第二,董仲舒的“讲学”及在二相上的“教化”功绩,不能证明他为儒家。董仲舒讲学,主要是宣传《公羊》。笔者反复指出,《公羊》非儒家著作,其思想核心“义”及基本理论体系都与韩非同。(25)董仲舒一生以宣传研究《公羊》为已任,不能说他是儒家。董仲舒在二相上的最大“教化”是“求雨”、“止雨”,据说十分灵验。这完全是个巫师的角色,也不像儒家。
第三,董仲舒的真实社会实践与韩非同。做为一个思想家,董仲舒的社会实践可分为直接实践与思想实践。他最重要的直接实践就是想借辽东高庙和长陵高园殿火灾之际,奏请武帝以“阴阳错行”为由,诛心定罪,乱杀亲族与重臣。他当时最重要的思想实践,就是其弟子吕步舒以其“公羊断狱”的思想决淮南狱,一杀就是数万。这哪符合儒家的“刑德”关系,完全是韩非的严刑酷罚在新形势下的翻版。
第四,董仲舒社会实践的历史悖论。董仲舒真实的实践不像吴先生所述那样完满,事实上,他一生不得志。辽东高庙和长陵高园殿灾对,差点使他掉脑袋;晚年作《士不遇赋》;《汉书·叙传》说“仰仰仲舒”。司马迁、刘向都为他鸣过不平,认为是受了公孙弘的排挤,其实不然。董仲舒比公孙弘成名早,如果他的思想能切中时弊,又有可行性,他会比公孙弘升得快,公孙弘怎么能排挤到他呢?况且,公孙弘荐他任胶西相,根本上还是他自己没干好。班固在《匈奴传》中所说的:“察仲舒之论,考诸行事,乃知其未合於当时”,这才是问题的症结。董仲舒生当中国古代最尊儒、也是最早尊儒、儒才最缺乏的时期,不能说生不逢时,而他又以儒闻名,可是却一生未遇,岂不怪哉?这里,要么董仲舒是假儒家,要么汉武帝是假尊儒。然而,对汉武帝真尊儒我们无法否定,那结论只有一个:只能说董仲舒是假儒家,他是假李逵碰上了真李逵。
注:
(1)(9)(10)(22)(23)(25)参见拙作:《董仲舒非儒家论》,载《江海学刊》,1995年第4期;《百家争鸣新论》,载《安徽师大学报》1996年第2期;《仁是孔子思想核心新证》,载《南京社会科学》1991年第5期;《韩非非法家论》,载《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宋明理学非儒家论》,载《南京社会科学》1996年第4期;《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载《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董仲舒的〈天人三策〉是班固的伪作》,载《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10
期;《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载《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
(2)(7)(8)(11)(12)(15)(24)吴九成:《略论董仲舒的儒家性质》,载《江海学刊》1996年第4期。
(3)《论衡》:《案书》。
(4)张岱年主编:《孔子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769页。
(5)(6)(20)(21)周桂钿、吴锋:《董仲舒》,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2月第1版,第322─324页;第327页;第326-327页;第327页
(13)(14)《韩非子》:《解老》;《忠孝》。
(16)(17)《孟子》:《万章下》;《梁惠王下》。
(19)《史记》:《太史公自序》。
(载:张义生主编的《当代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思考》(论文集),河海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这里有修改:1、基本观点、论据、论证和结构未动,主要对语句、文字做了点加工;2、将脚注改成了尾注,并增、删了几处;3、新补了《提要》和《关键词》。
于南京“困 陋 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