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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意向性方法和美学的自由精神


孙丽君

论文:现象学方法的特征在“意向性”概念的起源和发展中得以充分的表现,这种方法表现在美学中,使得美学所推崇的自由精神得到本体论上的证明,使得美学从实体世界进展到关系世界并走向生活世界,使美真正走向了人的存在,成为人的全面而非某种单一特征的确证。在对自由精神的本体性推进中,现象学方法对美学的启示得到更深的理解。

关键词  意向性;存在;此在;视域;自由。

现象学作为20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对美学的影响可谓意义深远。而现象学作为一个运动,至今仍在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并不断的汲取新的力量向前发展,因而研究现象学对美学的影响,不仅能使我们深刻地了解现象学本身,并从中寻求一系列美学流派的特征,还能使得我们更深刻地意识到我们目前的美学学科的理论盲点,并用现象学的方法去补救。

一、“意向性”作为现象学的基本方法

所谓现象学的方法,是指现象学运动内部一贯坚持的方法论特征。此方法在胡塞尔的哲学中形成,并不断的影响到一系列的哲学和美学流派。对于现象学的方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本质直观”,有的认为是“悬搁”。本文以为,现象学的方法主要表现在“意向性”概念及其变迁之中。意向性概念是胡塞尔现象学中最关键的概念,正是在“意向性”这个概念中,蕴含着胡塞尔哲学的一切发展的可能性。不仅其“本质直观”是在“意向性”的基础上得出来的,而且,也只有在“意向性”中,胡塞尔的哲学才真正能够建立,“意向性”概念中包含了解读胡塞尔及其现象学的一切钥匙。

所谓“意向性”,在胡塞尔看来,是指人的主体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能使得一切进入到人的意识中的现象能被构成为某种本质性的东西。那么,为什么“意向性”能有如此的能力呢?在具体的“意向性”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意向性”的能力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根本的规定性。在胡塞尔看来,人类以前的知识有一个根本性的缺点,那就是将外物作为某种自明性的存在,因而都有着某种预设。在他看来,如果科学中有此种预设,那是因为科学的特殊目的所至,他反对的是在哲学中还有这种预设态度。作为反思的哲学,应该是一种科学的哲学,即,它不仅能自觉地意识到在各种自然科学中的预设,而且也能在哲学上去掉一切的预设,寻找最终的本质依据,从而为一切学科提供理论基础,这就是他的科学哲学的理想。为了达到这种理想,他将所有的现象放在“意向性”行为中加以考 察。首先,他认为人类主体都有进行“意向活动”的能力并必然的要求着某种意向性结论。 “意向性”的第一特征是“悬搁”,即对外物的存在存而不论,只专注于进入脑海中的各种意识现象,进而将这些意识现象在头脑中进行各种处理以得到某种本质。意向的过程是将经验的意向上升为超验的意向,并在超验的意向中谋求“意向性”的最终目的——“本质直观”,本质直观有三种含义:其一、本质是由直观而来,而非由对外物的存在的假定而来,这是“悬搁”概念的必要性;其二、本质是由“意向性”所建构的,因而是主体精神的活动。其三、本质直观在超验的意识中直观而来,并不是由经验直接得出的,因而,本质直观可以去掉一切偶然的现象,并有可能得到事物的本质。从而人类的“意向性”思维方式为各种科学构造基础。胡塞尔穷尽其一生的经历以谋求这种基础。从相反的方向来看,胡塞尔比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并提出了主体意识对外物的构造作用,进而,他比任何人都从本体论上意识到人类知识的非客观性。

在对“意向性”思维进行分析的过程中,胡塞尔继续寻找有奠基性的东西,如果说,在笛卡尔“我思故我在”那里,先验的“我思”是一切知识的来源的话,即:如果对一切外物的存在是可怀疑的,那么,有一个主体的存在,而且这个主体正在怀疑则是不用怀疑的。胡塞尔也正是看到了这个命题的预设因素。他认为,在笛卡尔的命题中,有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那就是:他将世界做主客两分,将客观世界的存在视为前提,并进而用一个怀疑的自我去接近这个存在者,因而笛卡尔的怀疑精神是不彻底的。胡塞尔认为只有在“意向性”中才能克服此中的存在设定,因为意向性只考察进入意识中的现象,而且对这种现象的对象是“悬搁”的。另外,也只有在“意向性”的活动过程之中,才能找出最后的奠基者,而不是像笛卡尔一样,直接将怀疑的主体作为其先验的依据。在胡塞尔的不同时期,他先后将这种奠基者归为先验意识和先验主体。这些都是通过对“意向性”分析才可能达到的,因而“意向性”是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主导概念。

“意向性”概念的发展也说明了它对现象学的基础作用。在胡塞尔那里,“意向性”作为主体构造意识现象的能力,表现了所有的人类认识都是由主体的意识构造而来,“意向性”的最终目标仍是某种认识性的东西,而意向过程最终都引到一种超验的意识中,并在这超验的意识中构造现象的本质。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则反对这种“意向性”的最终指向,并认为人类的意向首先是指向人的生存的,因为人首先烦忙在世而非直观事物,只有在存在的基础上,认识性的意向才有可能形成,即认识性的意向奠基于存在的基础之上。此在以一种“筹划着”的生存论规定接近世界,可以说“意向性”和“筹划着”有着某种直接的联系,二者都强调主体(在海德格尔那里是此在)的本身的规定性。但海德格尔对“意向性”的继承中又为它加入了全新的内容,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筹划着”的此在可以包容有着“意向性”的主体或意识,即当此在在“筹划着”的过程中以一种认识的态度去投向对象时,才有可能用胡塞尔的“意向性”去构建对象。但海德格尔的意思仍是“筹划着”的此在的不同的生存向度。因而,如果说,在胡塞尔那里作为主体的本质规定的意向性概念,是为其认识的最终目的服务的,“意向性”仍是一个工具性概念,充其量只是将客体的客观性奠基于主体的主观性之中。其中,严格的科学概念、客观的知识概念仍是某种本体性的追求。到了海德格尔那里,“意向性”概念在本体论的转向中则变成了一种此在的本体性规定,即此在“筹划着”在世。再至迦达默尔,“意向性”的概念又有了新的发展,这个发展就表现在“视域”这个概念上,海德格尔在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指出了任何此在都是一种时间性的存在,这构成了此在的“前理解”,“前理解”是此在的本体论规定,只要此在存在,他就会生活在他自己的前理解中。这种前理解说明了此在之烦忙在世的基础,迦达默尔进一步将这种前理解规定为人的“视域”,即任何人都会生活在某种视域之中,和海德格尔的“前理解”不同,如果说,海德格尔的前理解是生存着此在的本质规定,由此规定,此在以理解的方式生存着,从而将理解作为此在的本体论存在方式,迦达默尔的视域概念则将理解的本质规定进一步扩大,他不仅看到了人类以理解的方式进行生活,还具体分析了这种前理解的来源以及最终走向,从而形成了一种融合的概念:即主体间的理解共识。“视域”的概念比胡塞尔原始的“意向性”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扩充,由单个原子似的主体为理论立足点扩大为以主体间性为立足点。这种不同表现在本体论的追求不同,胡塞尔是以认识为旨归的,而迦达默尔则是以人类的相互理解为目标。但是,“视域”概念仍然包含着“意向性”概念的原始成分,那就是都重视有着意向性的主体的建构作用。

 综上所述,从意向性概念的起源分析,不仅可见胡塞尔哲学的前提、特色、和目的,从它的发展中,还可见出整个现象学运动的统一特色,即自觉地反对主客二分的哲学前定,反对一种透明的主体,强调人类视域的重要性。因而,“意向性”概念使得现象学和其他哲学区分开来,并将整个的现象学运动统一在一起,规定着现象学的内在逻辑和发展方向。

 二、现象学方法对美学自由精神的建构

自由一直是美学的精神追求,现象学使得自由具有了一种本体性的基础。美学的自由精神不同于伦理的自由,后者所追求的是意志的无阻碍状态,而美学的自由始终是真和善结合中的自由,因而这种自由受制于知识的条件。在主客两分的世界中,美学的自由来自于一个有着理性能力的主体对客体的把握并最终使得客体为我所用,因而,这种自由始终是以追求对世界的征服为最终取向的,人的自由始终受制于科学的局限,在认识领域,自由的这种属性有其合理之处,但相对于人类的精神生活,如果都始终以追求物质的占有为旨归,那只能是一种工具性的自由,而非精神的全面自由。美学史中,有许多的美学家试图超越这种受限的自由,为人类的精神寻求更多的栖息地,但是由于其方法始终与囿于主客二分的框架中,难以有某种最终的超越。现象学方法在其意向性理论的支持下,将自由的美学精神上升为一种本体性的追求,这种追求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过上文对“意向性”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现象学禀赋着自笛卡尔以来的强烈的怀疑主义精神,这种怀疑精神使得对自由的追求成为一种可能。胡塞尔的哲学是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开始其哲学反思的,他用笛卡尔似的怀疑精神寻求知识最终的依据,笛卡尔将知识的最终依据归结为怀疑着的主体,从而承认了一个主客两分的世界;康德禀赋着这种怀疑精神,也在为人类的知识寻求最终的依据,认为人类只能认识到“现象界”的知识并将这种依据规定为人类主体的“先验范畴”,而 “物自体”的知识是不能从认识中得来的,只能靠信仰维系。对于胡塞尔来讲,笛卡尔的奠基者“我思”内部还有着更为深层的内容,要去除其主客二分的形而上学假定。而对于康德,胡塞尔认为他对“现象界”和“物自体”的区分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人类“意向性”能力完全可以追溯到一种最终的奠基,物自体的假定也就根本没有必要。这就是现象学的任务,即将客观知识的最终依据回溯到主观的能力之上。这同时也是对主体意向能力的确信,同时指明了任何知识都是主体的某种建构,因而是一种关系而非某种实体,美学的自由精神从实体世界转向了关系世界。

存在主义正是在这种追求中看到了胡塞尔的哲学前见,意向性不能只指向一种超验的意向,认识只是主体的其中一项视域,存在的主体首先整体地在世生存,才是一个真实的主体(此在),此在的最终本质是“筹划着”在世,是自由在世而非认识外物,后者只能将人类的自由建基于对世界的改造之中。这就从整体上改变了现象学的方向,也改变了西方整个哲学的方向。这种改变,是植根于现象学方法的内在逻辑并由它所规定的。正是现象学的方法要求排除一切的预设,才使得哲学家对自己或他人的预设有一种清醒的意识。对于海德格尔,胡塞尔将哲学作为知识的基础就是他的预设,而这同样也是不能容忍的,这也是对人的存在的一种偏见。按照严格的现象学方法的精神,对方法的目的同样也不能预设,而应按照事物是其所是那样去理解事物,这同样包括对人本身的理解和由此出发对世界的理解,人类的生存目的不能先验的被定位是对外物的认识,而是生存。这样,哲学精神对当下的超越不是跃进到抽象的理式世界而是超越到尚未出场的感性的、具象的、变动不居的生活世界,使得精神的自由在生活世界里得到根本性说明。

胡塞尔曾指出:“现象学的直观和‘纯粹’艺术的美学直观是相近的”。[1]由于胡塞尔认识论旨趣,它仅仅从方法中改变了美学的研究方法,并超越了原来美学一直依赖的“归纳法”和“演绎法”。首先,对于归纳法来讲,胡塞尔的“意向性”也重视归纳法中意识、想象等在审美过程中的作用,不同的是,意向性是以一个有意识的主体去接近一个进入脑中的现象,归纳法是以一个透明的主体去接近一个客观的客体。前者在意向性中将经验的事实上升为超验的本质,后者将经验的事实上升为客观的规律。其次,对于演绎法来讲,意向性方法反对它以某种概念为基础,认为概念应是意向性的后果而非其前提,主体应面向事实本身,而不能面向某种概念逻辑。相对于审美过程,现象学理论的意向性更为重视审美的事实本身,反对由概念出发去进行审美的推定,而在这个审美的过程中,现象学的意向性重视审美主体的主观意识能力,反对对主体的纯粹心灵的预设。反对对审美主体透明的预设,重视人类作为一个历史和时间性的存在,这就超越了原来哲学或美学中对心灵的透明性追求,从而使得现实存在的人类主体首次在哲学和美学中成了探讨问题的基础,使得美学也有可能尊重现实生存的人类,精神的自由开始有了本体性的开端。主体的心灵由此获得更多的自由度和多方向发展的可能性。

那么,这种审美过程是怎样的呢?按照现象学的方法,审美过程的起点是应是有着意向性的主体的经验,现象学的意向性方法将人类经验作为一切知识的基础,所有认识性的知识和精神性的知识,都只能从经验中推导而来,因而,对经验进行研究,探讨人类经验的构成和为人类经验寻求解放的方式,一直是现象学运动的特色。胡塞尔将经验的基础放在人类主体上,深刻地揭示了客观经验的主体因素,海德格尔更是在此在的时间性分析中,指出此在的前理解作为此在的任何经验都是一种筹划的经验,杜夫海纳也将经验作为他论美学的起点。因而,现象学比任何流派都更为重视经验的基础地位,从现象学的方法出发,研究美这种现象,也只能在人类经验的基础上,并最终在回到这种经验之中,使得美作为人类主体的最为深刻的确证。美的经验实质使得从现象学方法出发的美学超越了原来美学研究中的实体主义倾向,现象学的意向性明确地将任何事物的构成都看作为主体主观意向的建构性,从而克服了原来美学中所存在的将美作为一种客体属性或主观心理的描述,将美从客体属性或主体心理等实体性的视野中转到关系之中,即不把美作为某种属性,而是作为某种关系,这就从根本上使美走向了生活世界,走向了人的现实生存。现象学的方法使得对本质的研究变成了一种关系,都是某种精神所构成的,美从一种事实世界走向了一种价值世界或意义世界。“美学是一门价值科学,是一门关于审美价值的形式和法则的科学。因此,它认为审美价值是它注意的焦点,也是它研究的客观对象。”[2]

用现象学的方法所探讨的自由表现在艺术的意义之中。追问意义是人的存在和动物的存在的最深刻的区分,而美就隶属于人类的意义世界之中,现象学方法第一次使得意义成为一种本体性存在。现象学将所有意义的起源都归结为某种主体,从而使得意义首次成为主体的确证。如果说,以前人们对美的理解,主要体现在通过美,人们认识到某种规律并将它运用到人类的生活之中,从而表现了人必然是自由的这一最终指向,那么,通过严格的现象学方法,首先,胡塞尔使人认识到:任何客观的意义,都最终要奠基于人类主体的意向性能力上,因而,客观的知识来源要回溯到人类自己,人类原先对知识所作的客观知识和主观意义的区别就没有实质性的区分,所有的知识都是人类自己建造的知识,因而,他从根本堆翻了美学通过对客观知识的掌握进而获取某种自由这种方向。任何知识都要在人类的意义世界寻求最终的基础。海德格尔在胡塞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世界是从一个生存着的此在中建构起来的,因而人类只有首先“筹划着”接近世界,才有一切意义的诞生,海氏进一步规定了人的生存世界的前定性,从而进一步使得美回到了人这种起点。这样,传统的美学定义——从某种概念出发,或直接从人的审美关系出发——就只有在回到人的生存过程之中才能最终得到解释。美的本质也只有从人作为一种历史性和时间性的存在才能得到最终理解。作为在现象学运动中发展起来的解释学,也遵循着现象学的研究方法,自觉地将人的历史存在作为其哲学、美学的起点,并将美和艺术的本质都放在对理解双方视界的相互融合之上,使得理解成为美和艺术的最终指向。由胡塞尔所创造的现象学的方法在此走向了意义本体,美生成为一种特殊的意义。这种意义不是人通过其认识性的能力来确证自己,而是通过指出所有的知识,包括对客观外物的知识和人类的精神知识都是人类自己的建构,因而,它从本体上证明了知识的自由向度。

 现象学方法对美学的意义还表现在艺术本质、审美对象等中,限于篇幅,本文不再一一论述,总之,现象学方法表现了人类对自由的追求,这种追求试图超越一切对人类的设定和人类的一切设定,走向越来越纯粹的存在,只有从这个方向思考,现象学方法的巨大价值才有可能得到更深刻和全面地认识。

[1]、胡塞尔选集 [C].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203页。

[2]、(德)莫里茨•盖格尔.艺术的意味[M]. 艾彦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年:第78页,

The Intentionality Method of Phenomenology and the Spirit of Freedom in Aesthetics

Sun Lijun

[Abstract] The method of phenomenology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 of intentionality. This method makes the spirit of freedom in Aesthetics to be proved in ontology, which makes Aesthetics enter a related world from a substantial world and go for the life world. Beauty then comes to be an overall ironclad proof, not only a lopsided one. From the advancement of the spirit of freedom, the inspiration which the Aesthetics gets from the method of phenomenology can be understood comprehensively.

[Key words] Intentionality; Being; Dasein; Horizon; Freedom  

200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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