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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构想主张废省、联省以设行政区,各行政区在地理、历史或经济与政治上乃历来相对合一的地区,有自治的客观条件并依据共同制定的民邦大宪章实行高度自治,任何地区永久性不得分裂“大中華民邦”的领地统一(主权完整);各行政区下设郡(州)、县二级,不再设省。全邦依据地理与历史状况共划分为十六个行政区,四个直隶行政区,一个京畿特别行政区。相互关系是:联合政府(邦)→行政区(国)→郡(州)→县;治所(城市)分别是:京→都→市→邑。 大中華民邦(Republic of Great China)二十一行政区划:⑴ 東北行政区(长春);⑵ 大蒙古行政区(乌兰巴托);⑶ 天山行政区(库尔勒);⑷ 青藏行政区(拉萨);⑸ 河西行政区(银川);⑹ 秦晋行政区(太原);⑺ 巴蜀行政区(成都);⑻ 西南行政区(昆明);⑼ 三楚行政区(武汉);⑽ 岭南行政区(钦州);⑾ 南海行政区(文昌);⑿ 闽台行政区(台北);⒀ 吴越行政区(南京);⒁ 淮海行政区(徐州);⒂ 齐鲁行政区(青岛);⒃ 渤海行政区(天津);⒄ 北直隶行政区(北京);⒅ 東直隶行政区(上海);⒆ 南直隶行政区(香港);⒇ 西直隶行政区(伊宁);★ 京畿特别行政区(京师)。 ——各行政区分述如下: ⑴ 東北行政区:辖今黑龙江、吉林全境和辽宁锦州、锦西外的大部(辽河流域)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西辽河流域,即大兴安岭以东(含兴安岭)、长白山以西(含长白山)、锦州或凌河以东(不含锦州或凌河流域)以及辽东半岛——实为整个龙江流域、辽河流域及辽东半岛,俗称关东地区或关外地区。因地处大中华之东北,故称“東北行政区”,行政区定都长春。 ⑵ 大蒙古行政区:辖今外蒙古、内蒙古地区,即阿尔泰山以东、大兴安岭以西、阴山以北、萨彦岭以南(西伯利亚南境今外蒙古北境)的广大蒙古高原、草原区,俗称岭北地区或蒙古地区。因主要生活着蒙古民族,且地域广大,而且蒙古民族又有着悠久而伟大的历史,故统一蒙古北部和南部后定名为“大蒙古行政区”,行政区定都乌兰巴托(今蒙古国首府)。 ⑶ 天山行政区:辖今覆盖天山南北的新疆自治区,即阿尔泰山以南、昆仑山以北、帕米尔以西、北山以东(北山在今甘肃北端,古玉门关之北)。以天山横亘东西,因以名之,行政区定都库尔勒或阿克苏或今乌鲁木齐。另外,天山行政区在地形单元上大致可分为北疆(准噶尔盆地)、南疆(塔里木盆地)、东疆(哈密、吐鲁番)和西疆(伊犁)四区域,因天山南北一带在中亚的战略地位,故析天山行政区的西疆即今伊犁另加控制阿拉山口的博乐地区为民邦西直隶行政区,见“⒇ 西直隶行政区”。 ⑷ 青藏行政区:辖今西藏自治区全境、青海省大部、四川省西部的部分,大致为今喜马拉雅山以北、昆仑山以南、帕米尔东南、横断山脉西北的广大青藏高原,因该地域主要属青海和西藏,地形属青藏高原,居民则多为藏民族,故称“青藏行政区”,行政区定都拉萨。 ⑸ 河西行政区:辖今甘肃省兰州以北、宁夏自治区全境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和青海省北部、东部,即北山以东、黄河以西(含黄河过境的银川、河套地区)以及祁连山南北(含青海湖地区和柴达木盆地)。因所辖领域主要在黄河以西,且该地自古称“河西”(如“河西走廊”),故称“河西行政区”,行政区定都银川。 ⑹ 秦晋行政区:辖今陕西、山西及内蒙古的河内地区和甘肃的东南部,大致为太行山以西、西黄河以东(即宁夏平原、河套平原以东)、长城以南(毛乌素沙漠以南)、秦岭以北的整个黄土高原地区,也即中黄河(陕西、山西分界线)东、西的黄土高原地区,因地形一致且古代主要分属秦国和晋国,因以名之,曰“秦晋行政区”,行政区定都太原。 ⑺ 巴蜀行政区:辖今四川、重庆以及陕西南部的汉中、安康地区,大致在秦岭以南、巫山以西、大娄山和乌蒙山以北以及岷江、雅砻江流域的川西高原地区,因古有巴国蜀国、巴人蜀人,故有称“巴山蜀水”,因以名之曰“巴蜀行政区”,行政区定都成都。 ⑻ 西南行政区:辖今云南、贵州及四川西南和广西自治区西北,大致为云贵高原地区,因处大中华的西南,故如東北行政区一样,以方位名之曰“西南行政区”,行政区定都昆明。 ⑼ 三楚行政区:辖今湖北、湖南、江西大部,大致在大别山以南、南岭以北、武夷山以西、巫山、云贵高原以东的广大汉水流域、湘水流域、赣水流域。因境内大多古属楚国且被湘赣边境的幕阜山、罗宵山和湘鄂边境的洞庭湖、长江干线分为了湖南、湖北、江西三大地形单元,故称“三楚行政区”(三楚分属洞庭湖、鄱阳湖、云梦泽水系,云梦泽今不存;且“三楚”亦是泛指古楚一带),行政区定都武汉。 ⑽ 岭南行政区:辖今广东、广西大部即今珠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另今江西南部的赣州地区和湖南东南部的零陵、郴州地区亦并入岭南行政区。因在南岭以南(含横贯湘赣桂粤的南岭地区),且历史上向称岭南或南越,故因以名之,行政区定都钦州(广西南海边钦州湾)。岭南行政区尤其是广东境内现基本上通用粤语,但岭南行政区要尤注意保存和发展客家族群、潮汕族群以及广西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文化;比如,岭南行政区可以在赣南、闽西、粤东一带设立客家郡并可通用客家话,潮汕一带亦类之。 ⑾ 南海行政区:辖今海南岛全境、南海海域和众岛屿,以及大陆地区的雷州半岛(现属广东省)。南岭以南的广大地区本可以由岭南行政区统领之,但析南海一带设南海行政区,主要是为了回应南海地区的战略地位以及重视海南岛和南海诸岛的开发与发展,维护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和所在海洋的领海权益。南海行政区定都文昌。 ⑿ 闽台行政区:闽台行政区是台湾和大陆一统后,因他们在地域上的关联尤其是闽南族群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关联,故福建和台湾合并为同一个行政区,称“闽台行政区”,行政区定都台北或福州。闽台行政区也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通用闽南语。(另,琉球问题无论历史还是当今,都是与钓鱼岛、台湾问题捆绑在一起的涉日问题,我们还要考虑琉球的自治问题以真正脱离日本的阴影;日本17世纪初就谋求占领琉球南北三个岛群——现称奄美诸岛、冲绳诸岛和先岛诸岛,1875年正式吞并我中华统属下的琉球自治王国,1875年之前的琉球之于大清的统属关系就是高度自治的琉球地方王国,详见http://bbs.people.com.cn/.../ReadFile?whichfile=248137&typeid=18,http://bbs.people.com.cn/.../ReadFile?whichfile=248204&typeid=18,http://zaobao.com/gj/gj001_240604.html) ⒀ 吴越行政区:辖今浙江全部、安徽南部的徽州、宣城、安庆、池州、铜陵、芜湖、巢湖、滁州等安徽属长江水系的地区(大别山、巢湖、张八岭以南)以及江苏南部其江北区的扬州、南通和江南区的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等地和江西的上饶、景德镇,即大致为长江下游流域的地区和浙江流域地区,为大陆面向西太平洋的最东端,经济繁荣、人文荟萃,自古乃富庶、风华之地,因该地域古代属吴国和越国,因以名之,行政区定都南京。 ⒁ 淮海行政区:辖今安徽中北、江苏中北、山东南部部分和河南的东端和南端,即主要在淮河流域一带。因在淮河流域且东临黄海,故名之曰“淮海行政区”,行政区定都徐州或连云港。淮海行政区和齐鲁行政区一起,在正东向拱卫着京畿——淮河本东流直接注入黄海,因历史上黄河改道南行,故夺淮河河道并淤积大量泥沙,如此阻塞东行河道而形成洪泽湖,淮河水系则主要南入高邮湖注入长江干道而入东海。 ⒂ 齐鲁行政区:辖今山东大部,因山东半岛及黄河出河南的下游流域古代主要属齐国和鲁国,因以名之。行政区定都青岛或济南。齐鲁行政区和淮海行政区一起,在正东向拱卫着京畿的安全。 ⒃ 渤海行政区:辖今河北的大部、山东北部以及辽宁西南一带(凌河流域),大致在太行山以东、渤海以西、黄河以北、燕山和努鲁儿虎山以南,这里古代主要属燕国和赵国,但因环着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拱卫着的渤海地区(東北唐有渤海国),故因以名之。行政区定都天津。 ⒄ 北直隶行政区:这本是渤海行政区析出的现北京全境和天津北部部分以及河北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及河北廊坊地区,因京畿迁往中原,故北京与天津、河北的部分合并而更名为北直隶行政区,简称“北直隶”。天津大部则保留而划入渤海行政区并作为渤海行政区的政府治所(都)。 ⒅ 東直隶行政区:这由吴越行政区析出,辖今上海市全境,现浙江嘉兴、江苏苏州的部分地区亦可划入管辖;因京畿迁往中原,故作为吴越地区之龙头的上海中央直辖市更名为東直隶行政区,简称“東直隶”。 ⒆ 南直隶行政区:这由岭南行政区析出,即将今之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广东省的深圳市以及东莞、惠州的南部合并,即在珠江口以东、大亚湾以西、东江以南的三角地带组建新香港行政区,因是民邦南部直隶行政区,故简称“南直隶”。 ⒇ 西直隶行政区:如在叙述天山行政区时所言,为适应天山行政区在西域(中亚、西亚及南亚)的战略地位,尤其是加强与回教文明地带在经济、文化、政治上的交流与互动(包括俄罗斯),且为平衡整个大中华民邦的政治格局,保障大西北对拱卫大中华民邦中原地区的军政安全之绝对无虞,故特析出天山行政区的西疆部分即今伊犁地区另加控制通往中亚腹地的阿拉山口的新疆博乐地区(中哈交界处,艾比湖、阿拉湖之间)为民邦直隶行政区,简称“西直隶”,归民邦政府直接管辖。此地区即天山支脉的婆罗科努山的南北地区,背靠天山山系,西面或西北面张开箕向中亚咸海水系的广大阿姆河、锡尔河流域及哈萨克大草原,地理位置(地缘军政)非常重要。尤其是巴尔喀什湖水系在天山山脉的上游谷地、锡尔河在天山山脉的上游谷地,是东亚大陆控制中亚的天赐之地,不可不慎…… ★ 京畿特别行政区:在东西走向的“帕米尔→昆仑山→秦岭(→泰山;→大别山)”和南北走向的“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云贵高原东境”这两大山系(龙脉)的交接处,即今河南中部一带如洛阳、郑州、许昌、漯河、平顶山定京师,新建大中华民邦的京城。本人建议定许昌(颖川)为京师,将现河南中部的许昌、平顶山、漯河三市也即古颖川郡地属合并而更名为“京师”,河南一带也因而划为京畿特别行政区,领有现河南大部和汉水中游的南阳、襄樊、丹江口、十堰、郧阳以及山西南部的晋城、长治和河北南部的邯郸、山东西部的荷泽等。许昌为京师的京畿特别行政区历史资源丰厚,地理位置适中,可控东西和南北(中华史上最强大、最辉煌的政权其京师都定于“帕米尔→昆仑山→秦岭”这条龙脉上的咸阳、西安、洛阳、郑州一带,如商周、秦汉和隋唐,定京师于这条龙脉上的政权亦往往能通过河西地区有效控制天山东西的中亚地区),且新京师刚好处于整个大中华龙脉的龙胸上;丹江口水库调水工程则可以永久性解决许昌一带的用水,完全可以建设大京师。定京师于河南许昌,还可直接推动(带动)整个大中华中部和西部的经济发展,平衡东西部和南北方的经济差异,同步发展陆地和海洋的经济、军政,使我华邦雄居亚欧大陆中东部和西太平洋地区。当然,考虑到历史和现实情况,大京师也可以仅作为政府(内阁)的驻地,立法院和大法院则可分驻现南京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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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拒绝用“中国”一词,“中国”的本义是“中央诸国(the central kingdoms of the world),而现“中国”一词导致太多人认为中国是一国,中国文化就是中国此国的文化,非也非也;此不“正名”的话,太不利于叙述和振兴我中华思想文化了,也太不利于讨论大東亚地区的文化、政治整合了,详见敝“中华文化史三段论”:《天朝·帝国·民邦——中华五千年史的省察与展望》。 关于“邦”和“国”,有几点须澄清:⑴ “国”本义是因保卫群居安全而筑建城池,后引申为城市或城市及其所管辖的周遍域地;⑵ “邦”本义是“封”,后引申为封疆之域;⑶ 按古代的一般用法,“国”为城,“邦”为疆,“邦”大于“国”,“国”小于“邦”——先秦之时,天子分封建制的诸“国”实多字之为“邦”,后因避讳汉高祖刘邦之“邦”故古书上的“邦”字多改为了“国”字(现本《论语》中孔子称“国”亦多称“邦”,《论语》中“邦”出现了47次,“国”仅出现了10次),于是“邦”贬低、贬小而称作“国”遂由是而误、而定;⑷ 根据本义,“邦”才切近西洋近代主权国家、民族国家的主权意味——领地的排他性专有,“国”无非最多是属地多一些或大一些的城市或城市国而已,故“古希腊城邦”实当称“古希腊城国”,有如现梵帝冈、摩纳哥、新加坡之类;⑸ “邦”不仅突显了领地的划分和专有,以及领地较之于“国”的明显广大,而且在今口语习惯里,“邦”很容易被人们联想至“三个好汉一个帮”的“帮”,从而使“邦”自动获得了马克思所谓的“自由的联合体”的语言意味……… 儒为天下立言,法为邦国立言;儒曰先王,法曰明主;儒曰仁义,法曰法术;儒曰公正大义、世界太平,法求绩效强能、邦国力霸……中华儒家、中华学术是为天下立言,而不是为一国立言(我们什么时候有主权国的观念啊),故中华文化本质上不是国家文化、民族文化,而是一种文化形态,一个文明区域,一如基督、伊斯兰和佛教及其文明区;中华文化一向覆盖整个亚洲东部或曰西太平洋地区,现大陆也要担负起至少托付和引领整个中华文明圈之文明与文化的重任,乃至引领中华文明圈的经济和政治,一如历史上我们向来的天朝时代和后天朝时代一样,焉能绻缩在那里贬为一个“国”了耶???——孙中山最大的失误就是将中华定号为“国”,是为“中华民国”,力图按照西洋民族国来塑造自己,以“国”接轨但药不对症……此贬为“国”坏了大事,偌大之地实行“国”制,为了行政“效率”或所谓的“统一”,高压专制就是必然的了(日本不是法西斯么,中国地区又大,也无民族观念,法斯也法斯不了,民主也民主不了)。 ——以上敝将撰专文以具体论述之。 相关链接: 中台办、国台办受权就当前两岸关系发表声明 http://www.people.com.cn/gb/shizheng/1026/2500277.html 湖北学者撰写统一法受当局关注 http://zaobao.com/special/newspapers/2004/05/others190504a.html 现行行政区划与民国行政区划详图: http://www.chinamap.com/download/map/c36r.jpg http://www.sinomaps.com/luntan/non-cgi/usr/22/22_341_2.gif http://www.sinomaps.com/luntan/non-cgi/usr/22/22_377.gif http://www.sinomaps.com/luntan/non-cgi/usr/22/22_101.gif 民间主张设五十个省的区域图 http://medianet.qianlong.com/7692/2004/05/28/33@2078464.htm 国民政府关于新行政区的草案 http://www.sinomaps.com/luntan/non-cgi/usr/39/39_204.jpg http://www.sinomaps.com/luntan/non-cgi/usr/39/39_204_4.jpg http://www.sinomaps.com/luntan/non-cgi/usr/39/39_204_5.jpg |
200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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