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z2000.jpg (5663 字节)

讀楚簡札記(三則)


李锐

1.《成之聞之》自郭沂等提出重編意見來,新見紛陳,編聯意見至今已不下十一种,既有對全篇重編的意見,也有部分調整的意見。筆者最近在研讀時,發現還有一處或可調整,今試述如下。

諸家意見,皆將簡39下接簡40作爲篇末簡:“言不敦大常者,文王之刑莫重焉。是39故君子慎六位以嗣天常。40”初看“是故”連言,“天常”對應上文“大常”,似絕無疑義。

但是至少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將簡39下接簡4:“言不敦大常者,文王之刑莫重焉。是39君子之於教也……”“是君子之於教”這樣的話似乎很怪,但是《古書虛字集釋》指出:“‘是’猶‘故’也。申事之詞也。”且下文簡11有“是君子之於言也”,而簡13、14又有“是故君子之於言也”,可見此處“是”與“是故”義近,而“是君子之於教也”與“是君子之於言也”對應,明顯是作爲排比句。若然,由“大常”以及評《尚書》用相近句式來看,簡31——33、37——39需相連;從全篇來看,宜作爲篇首。篇首由引《康誥》曰:“不還大夏”,“文王作罰,刑茲無赦”,導入君子之教、之言的一大段論述,比較合適。

至於第40簡,無疑是最末一簡,筆者傾向于將之連接34——36,皆是談君子之事,又呼應開篇“天常”。  

2.《成之聞之》簡23的“之述也,强之工也,之弇也,之工也”,是一句頗難理解的話。諸家有考釋,鄙意以下的意見有可取之處。  

之述”,李零讀為“勉之遂”:“”,字亦見於《緇衣》簡24,這裏疑讀為“勉”;“遂”,原作“述”。[1]趙平安指出“”即“娩”字。[2]

”,李零:從字形看,其右旁與“申”字相似,這裏疑讀為“申”。[3]  

案:“娩”,今從李零說讀為“勉”,《說文》:“勉,彊也。”“述”,此疑讀為“邃”,深也。“”,“強”字,“強”與“彊”古通。“工”宜讀為“功”。

簡文“”今讀為“”,《說文》:“,理也。”《說文通訓定聲》:神,假借為,《爾雅·釋詁》:“神,治也。”“弇”,《呂氏春秋·孟冬》:“其器宏以弇”,高誘注:“弇,深。”又《呂氏春秋·仲冬》:“君子齋戒,處必弇”,高誘注:“弇,深邃也。”“”,此宜讀為“治”,同《成之聞之》簡32、33“君子(治)人侖(倫)以川(順)天惪(德)”。因此,“勉之述也,强之功也;之弇也,治之功也”一句,勉與強義近,與治義近,而邃與弇義近,簡文為排比句式,意在説明,任何事情要達到深入的程度,都是持續用功的結果。

3.《包山楚簡》第一號簡開篇即云“魯陽公以楚師後城鄭之嵗”,注釋引《呂氏春秋·長見》:“知古則可知後”,注:“來也。”[4]此説殊不可取,本是楚簡,且是楚師往城鄭,何得云來?且“後”之訓“來”,所指為時間。

最近讀到《左傳·定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狄泉,將以城成周……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戍。齊高張後,不從諸侯。”包山簡所記“魯陽公以楚師後城鄭之嵗”,當與此事接近,應該是楚師後至,未同諸侯共城鄭。

注释:

[1]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514頁。

[2] 趙平安:《從楚簡“娩”的釋讀談到甲骨文的“娩”——附釋古文字中的“冥”》,《簡帛研究二OO一》,55——59頁。

[3] 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514頁。

[4]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39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2004年8月22日

写信谈感想  到论坛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凡本站文章,均经作者与相关版权人授权发布。任何网站,媒体如欲转载,必须得到原作者及Confucius2000的许可。本站有权利和义务协助作者维护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