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
黄玉顺 著
2.心灵的结构
前面说到,科玄论战的深层实质问题乃是意识形式问题,也就是说,是心灵对人生问题的把握方式问题。科学派注意到心灵的认知方面,认为人生问题是个认识(感知、理智)问题,即求“真”的问题;玄学派注意到心灵的意向方面,认为人生问题是个意志、情感问题,即求“好”或“善”和“美”的问题。玄学派那种意向主义地理解的哲学,与科学派那种认知主义地理解的科学,是两种社会意识形式;而认知与意向本身,则是心灵结构的两个基本方面。故而对人生观问题的讨论,其前提乃在于从哲学上对意识结构或心灵结构的分析。所以,我们这里首先讨论人的意识或“心灵”问题。[1]
这不仅是近代以来的“认识论”、而且是整个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将使我们对科、玄双方的评价有一个理论的标准。
心灵的分析
为了寻求对“未分”的浑然一体心灵的把握,我们仍然不得不从“已分”的心灵状态入手。对人的心灵、意识或精神生活,可以从两个维度加以分析。一个维度是一种二分法[2],可以分为“认知活动”、“意向活动”两类。认知活动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即“感知”(经验的)与“思维”(逻辑的);意向活动不是认识,但也同样包括感性和理性两种,即“情感”(情感是一种“感”)和“意志”(所以康德称意志为“实践理性”)[3]。另一个维度,也是一种二分法:“显意识”(有意识),“潜意识”(无意识)。前者是人能够意识到的心灵状态,后者则是未能意识到的心灵状态。
认知的潜意识状态,由于迄今尚无可靠的专门研究,我们这里采用中国哲学的话语,称之为“性知”[4],没有感性与理性之分。意向的潜意识状态,略相当于弗洛伊德的研究领域,更无现成术语,我们不妨称之为“性向”,同样没有感性与理性之分。(详见下表)
| —— |
认 知
(感性/理性) |
意 向
(感性/理性) |
行 为 |
显意识(意识): |
感知/思维 |
情感/意志 |
|
潜意识(良能): |
性知 |
性向 |
|
| —— |
知
(领悟·直觉) |
志 |
行 |
心灵在中国哲学中谓之“心性”或“心”,其特征则谓之“灵明”(王阳明语)。“心”或“心性”的认知方面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谓之“知”;而其意向方面包括情感和意志,似无专名,不过,也可以谓之“志”,例如儒家诗学所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序》)、“诗言志”(《尚书·舜典》)、“诗缘情”(陆机《文赋》),即“志”是包括情感与意志在内的。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心”与“性”其实是不同的。“性”是与生俱来的“良能”,所谓“生之谓性”;而“心”则有先天的“道心”(即“性”)与后天的“人心”之区别。但无论“心”还是“性”,都有认知和意向两个方面。假如按照张载、朱熹“心统性情”的观点,将“性”与“情”并列,那么“性”并不包括“情”,这就是说,“性”中无“情”。[5]
这显然是不对的。例如孔子之所谓“仁”、“我欲仁斯仁至矣”之所谓“欲”,都是既有意志的成分、又有情感的成分在内的。[6]
认知与意向是心灵的两大基本功能。这里所谓“意向”,既不等同于它在日常语言里的“意愿”意义(此义太狭,仅指意志),也不同于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此义太广,包括认识)。胡塞尔所谓“意向性”(Noesis),至今仍是一个理解得很模糊的概念,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具有认知意义的,是认知与意志的某种原初的统一。而我们所谓“意向”,则是与“认知”相对举的。意向虽与认知有关,但它本身并不是一种认知。但意向与认知一样,也含有感性和理性两个层次。感性意向便是所谓“情感”,理性意向则是所谓“意志”。情感是指向对象的,意志是指向行动的。
另外,这里有必要对“理性”概念加以分析说明。“理性”(rationality)一词在两种意义上被人使用:一种是纯粹认知的意义,即仅指与感性认识相对的理性认识。西方近代哲学的“理性主义”,即是这种纯粹认知意义的“理性”概念。另外一种则是兼有感知与理智、认知与意向的意义,如“认知理性与实践理性”的说法。德国古典哲学的“理性”概念,就是后面这种用法,例如康德所谓“实践理性”,其实就是意志范畴。这是因为德国古典哲学把有关概念分成三个层次,即:感性、知性、理性。其中知性乃是纯粹认知的范畴,就是所谓“理智”的事情;而感性和理性则都是兼认知与意向的范畴。这里,“理性”表示一种最高层次的意识形式,是知、意、情的综合。本书不用“知性”概念,而把“理性”用作纯粹认知的“理智”概念,一则是考虑到要与近代“理性主义”的用法相匹配,再则是考虑到我们所习惯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话语。在西语中,“理性的”(rational)和“理智的”(reasonable)是基本同义的。当我们说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时候,这种理性主义(rationalism)我们译为“理智主义”。
心灵的原初状态
以上是对心灵意识结构的“分析”,然而它是心灵的“表层结构”;心灵在“未发”的潜意识状态时,本来是一个整体,我们下面对它的分析是想要揭示它的“深层结构”。[7]
中国哲学称显意识状态为“已发”,称潜意识状态为“未发”。“已发未发”之说,出自《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即内心、心性,即“仁”;“和”即“义”,“中节”即“合礼”或者“合理”。谓之“喜怒哀乐”,这似乎仅仅是在谈情感问题;其实不然,“未发”乃是指“性”(含知、意、情之未分状态),即指“良能”;而之所以归结为情,是因为在儒家看来,“仁”是“性”之根本,而仁乃是一种情感。所以蒙培元先生曾指出:已发、未发“这对范畴是从心理结构出发,对主体意识所作的分析,可说是理学‘心性’范畴论中的精神分析法”;“这里包含着潜意识和意识的关系问题。”[8]
这确实是一种卓越的见识。在中国哲学看起来,属于未发之潜意识的“性”是包括两个方面的:认知方面可称为“性知”或者“性智”[9];意向方面可称为“性向”。两个方面都有“已发”、“未发”的问题:认知之未发为性知,已发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意向之未发为性向,已发为情感和意志。
这两个方面、即潜意识中的认知与意向的综合未分状态,或许就是胡塞尔所努力寻求的“意向性”?这种潜意识状态下的深层心灵结构,类似于胡塞尔所谓“意向结构”,包容了潜认知的“性知”和潜意向的“性向”,我以为即是孟子所谓“良能”。它是整个心灵活动的“底层”、基础、原初状态。
孟子的“良知良能”学说可能蕴涵着重大的当代哲学价值,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发掘。可是通常对“良知”与“良能”不加分析,视为同一概念。其实,这两者是大有区别的。浑而言之,“良知良能”可以合说;析而言之,“良能”与“良知”是应该分说的。“良能”是最根本的东西,它才是我们之所谓未发的心灵原初状态。“良能”涵盖了知、情、意:发而为知,是为“智”;发而为情,是为“仁”;发而为意,是为“义”以及“礼”。所以,“良能”乃是全能的心灵德性的未发状态。而“良知”只是一种“知”,而非情、意。虽然如此,“良知”与一般的“知”毕竟不同:它是心灵对自身之“良能”的直觉或者当下领悟。唯其如此,王阳明才特意标举“良知”之“致”。阳明的意思是要人“意识到”自己的“良能”,而此意识乃是一种“知”,并且也是人的一种德性,所以谓之“良知”。王阳明不说“良知”,而说“致良知”,一个“致”字(“致”意为“使之至”),表明是有意识的。“良能”为无意识,所谓“自诚明”;“良知”为有意识,所谓“自明诚”。如果良知就是固有的良能,又何须“致”?
具体来说,“良知”就是孟子所谓“仁义礼知”之“知”或“智”。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而是“良能”的初发状态:“仁”是良能初发为情之“爱”;“义”是良能初发为意之“宜”;“智”即良能初发为知之“悟”,亦即“良知”。孟子又有所谓“四端”(仁义礼智)之说。心性良能在未发时,本无所谓“仁义礼智”之分;分而为“四”,乃是已发之“端”(“端”即发端,指良能之初发)的情景,即是从潜意识发为意识的那一刹那,便是“良知”范畴。这种初始的“已发”实际上仍然接近于“未发”之“性”,所以所谓“四性”也可以说是“一性”,也就是“良能”。谓之“能”,因为它是潜能;谓之“良”,则是基于“人本”的原则。当其未发,它是无所知、无所向、无所能的,为“空无”,孔子所谓“空空如也”;唯其如此,它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向、无所不能的,为“万有”,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
所以,我们这里对“潜意识”的分析,不取弗洛伊德“唯性主义”的精神分析结果。1,潜意识不等于“本能”,它有后天积淀的成分,也就是说,潜意识与显意识是互相转化的。2,潜意识不仅有意向的方面,即“性向”;也有认知的方面,即“性知”。
3,即使单就其意向方面即“性向”来看,也远不只于“性本能”或者“性冲动”,更重要的是它还含有丰富的、由显意识方面转化而来的高级情感。
关于直觉,至今没有真正可靠的研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属于潜意识状态,因而难以把握。然而直觉作为一种重要的意识形式,在艺术、哲学、以至科学中都有体现。我们之所以把它归入“潜意识”,乃是鉴于我们的直觉心理过程总是在无意识状态中瞬间完成的。更确切地讲,此“直觉”应该是上面所说的“良知”,即“良能”的认知功能之“初发”,亦即从潜意识向显意识转化的那一刹那。此即理学所谓“豁然贯通”,禅宗所谓“顿悟”。
心灵的综合考察
最后,我们应意识到,以上关于心灵结构的讨论,其实都是“分析”的结果;问题还存在另一个方面,亦即“综合”的方面。这里所谓综合,是在两种意义上说的:一是“同一性”,一是“统一性”。所谓心灵的同一性,是说“未发”的心灵作为“良能”,乃是潜意识的、知意情的直接同一。所谓心灵的统一性,是说“已发”的心灵结构的各个方面也是统一的,即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感知和理智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认知和意向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理智和直觉、显意识和潜意识也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
科玄论战中玄学派的主将张君劢有一种说法,是很值得玩味的:“人生在世,计有五方面:曰形上,曰审美,曰意志,曰理智,曰身体。”[10]“吾以为教育有五方面:曰形上、曰艺术、曰意志、曰理智、曰体质。”相应地,关于“知”或“真理”,除“科学之知”外,尚有“美术之知”、“道德之知”和“形上界之知”;因而除“所谓科学方法所适用之知识外,同时承认三项,曰哲学、曰美术、曰宗教。”[11]
此中关系,我们可以列为下表:
心灵结构 意识形式 社会意识形式
1.肉体:
2.心灵:(1)分:①知:知识——理智————科学
②情:情感——审美————艺术
③意:意志——道德————宗教
(2)合: 形上界——形上界之知——哲学
这种划分,确有见地,就是见出了心灵意识的知、情、意之“分”上之“合”。虽然张君劢所谓“形上界”,又叫“精神生活”,这种称谓当然是不确切的;但是,显而易见,他的意思是指称心灵的一种最高的摄多为一的境界。
无独有偶,菊农在谈到人格教育时便直接给出一个表:[12]
个人生活:身:……………身体……………………………体育
心:分而言之:理知……………………………知识教育
情感……………………………艺术教育
意志……………………………精神教育
合而言之:对于超人格之领会与了解……精神教育
(超越个人的生理生活)
此表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关于“精神”地位的含混;但它也注意了“合而言之”的心灵存在,指出:“个人心理生活分情知意三部分,但是还有超乎情知意三部分之上之精神生活,这是心理生活之最深处,人格活动之源泉。”总起来说,心灵的意识活动原本是“一”,其次“分一为多”,最后“合多为一”。
注释:
[1]“意识”往往被偏狭地理解为只是认识方面的事情,这是不对的。意识乃是关乎整个心灵的,即包括了认知(感知、理智)与意向(情感、意志)两个方面。例如“意识形态”,就首先是一个意志问题。
[2]
对心灵意识范畴,可有两种分类方法:三分法,分为“知”、“情”、“意”;二分法,分为“认知”(相当于“知”)、“意向”(包括“情”、“意”)。本书采取二分法。另外,“意志”这个词语被人们在三种意义上使用着:一是指一个人在为达到某一目标而努力时伴随着的那种叫做“毅力”的心理状态,心理学上通常就是这种用法,也称为“意志力”,属于个性心理特征范畴;二是指一个人所怀有的指向某种目的的内心倾向,略相当于“意愿”;三是将上述意愿性质的“意志”与“情感”合起来讲,略相当于“欲望”。第三种用法就是意志主义哲学以及生命哲学所谓“意志”的意思。玄学派张君劢往往兼取后面两种用法;我们这里取第二种用法。
[3]
将情感与意志视为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主要是康德以来德国哲学的理解,我们暂取此说,未必确切。例如意志主义的“意志”概念就是含有情感、甚至是以情感为主的。“情感”还是一个有待研究的复杂问题。
[4]
不是熊十力先生所说的与“量智”相对的“性智”。
[5]
蒙培元先生指出:朱子所谓“情”,乃“性之动”“性之发”,则性与情乃是体用关系,而非“性中无情”。另,在传统知行论里,“知行”并列,此“知”则是广义的,包括整个心灵活动。但孔子讲“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此“知”乃在“好”“乐”之外,当指纯粹认识活动。
[6]
此“欲”乃指“天德良知”之欲,而非后世理学所谓“人欲”、“情欲”。
[7]“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是借用结构主义的术语,但是与之不同的概念。
[8] 蒙培元:《理学范畴系统》,第266页。
[9]
这里所谓“性智”不是佛学中与“量智”相对的“性智”,而是所谓“天德良知”。
[10]
张君劢:《科学之评价》,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1]
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收入《科学与人生观》。
[12] 菊农:《人格与教育》,收入《科学与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