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刘清平 著
三 情
1. 情欲冲动
前面我们曾不露痕迹地从重利过渡到表欲。
现在也可以同样圆滑地从表欲转移到抒情?
因为:不仅欲在生理学层面奠定了情的深层本能基础,而且情也在心理学领域构成了欲的表层升华跃进。
因为:不仅“利”和“欲”在传统积淀中常常是一块儿携起手来熏陶人们的心灵,而且“欲”和“情”在历史绵延中也总是肩并肩结成帮派构成人们的本性,以致于儒家思潮早已在论证七情六欲的十三位一体方面提出了许多英明论证。
《礼记》就自问自答:“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
情在经历了喜怒哀乐种种体验后,最终还是要落脚到欲。
《说文解字》也探源究底:“情,人之阴气有欲者。”
情就是从人的阴阳怪气之中冒出来的欲?
董仲舒说得更干脆:“情者,人之欲也。”
根本没必要问情是什么东西,因为它其实就是欲之全体。
传统积淀在情欲冲动中如此绵延,自然就为当前大众审美情趣提供了强大动力,驱使着它的抒“情”表“欲”两种“动”向在同一条战壕里一起向前“冲”。
结果,当前大众审美文化的两种表“欲”,在在都离不开抒“情”的渗透浸润。
比方说,“食”之“欲”就身先士卒甘为表率地弥漫着“情”之“化”?
这自然不是说烹调大师也会对鱼和熊掌怀有一片深情厚意,而是指宾主间在美食爽口进程中的友好亲切和睦融洽。
身为传统审美文化元典的《诗经》中的大小都“雅”,就不只是单纯描述君子们如何通过多吃谷子狂饮旨酒磨炼出满嘴“很佳的牙”,而且还着力讴歌大块朵颐狼吞虎咽赴宴斗鸠山之际的“燕乐嘉宾之心”。
于是乎形成了历史绵延的美食文化的另一个鲜明特色?
在科学理性经济理性的侵蚀下,西方人请客吃饭往往是冷冰冰的忽视情面不重情意。
一个人一份饭菜,仅够勉强填饱肚皮维持营养需求而已,完全是出于避免影响诸位的减肥效果、甚至是至少今天还饿不死你的处心积虑。
难得问一句“还要不要再来一点儿”,也常常是只喜欢听实话实说的直来直去,根本不想一想此时此刻最需要的恰恰是兜圈圈弯弯绕的客套客气。
咱们的请客吃饭却历来在表欲的同时还兼顾抒情。
既然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请客吃饭当然也非革命,那么就应当讲究温良恭俭让。
其实俭也已经显得有点不近情理,尤其是面对着先富起来公款支付的当前状况?
结果,为了澄明战斗友谊的情深意真,自然会朝着无视经济理性不顾科学理性的满汉全席大醉酩酊的标准逼近。
哪怕有时到了海吃海喝坐吃山空的地步,也依然会十分骄傲其中的人情味很足。
由此形成的集体潜意识原型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于倘若哪次宴请居然吃了个盘盘见底四大皆空,恐怕宴请者与被请者都会尴尬窘迫地感到“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尽管所有的“面子”其实早已在那里油光焕发喷射香气。
也许,酒文化最能体现这种情欲交融欲情合一?
即使已经掏出心里话说了一千次的不要不要,可为了彰显五彩云霞情深意长,还是会一千零一次地再往杯子里倒。
端起来时还不忘补上一句:“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感情厚喝个够。”
看你小子还敢不敢狗胆包天,在杯子里残留一点儿现象学剩余?
炉火纯青的以欲抒情。出神入化的借情表欲。
对此究竟是该指责理性精神欠缺的荒唐荒诞,还是应赞美人际情感深化的积极贡献?
先别忙着下什么价值判断?
因为正是《易经》的一句爻辞,早已使美食文化在这方面也拥有了悠久的传统积淀: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老鹤在树荫下放开歌喉高声唱,它的儿子呀(也可能是孙子呀?《易经》没说清楚,此处暂且存疑)在旁边跟腔;我这里有壶好酒啊,咱俩一块儿来把它喝光。
多么优美的氛围?多么潇洒的精神?多么慷慨的情趣?简直要让“尔”感激涕零——尤其是使后世的注释家纷纷赞誉它的美妙动听赋比兴。
先别忙着瞎高兴感激涕零?
因为倘若从赋比兴的角度严格地一一对应,这句爻辞其实等于说:儿子呀(或孙子呀?存疑)赶快过来,让咱们也象那些比鸡高出了许多的鹤群那样,有酒同喝有福同享!
于是乎,我虽然心疼赔上了半壶美酒,同时可又大大地占了尔的许多便宜。
于是乎,阿Q先生的精神胜利法大概可以溯源到这里?
先别忙着指责通俗祖宗怎么会请人喝酒又骂人是儿子甚至于有可能是孙子的不可理喻?
因为它已开始动手在酒文化中深层地勾兑着儒家传统十分青睐的血缘亲情。
所以最重视“仁义孝悌”的孔老先生,后来就特别强调一个“惟酒无量”?
所以不管是谁,只要还准备想一想家,就一定得喝他府上制造出来的佳酿。
所以拥有这样深厚的文化积淀,孔家的酒很容易就能够在世界上第一销量?
所以当白脸奸臣一边哼着“对酒当歌人生代数”的通俗小调、一边奋笔疾书起草高雅“禁酒令”的时候,那位曾谦恭地给亲人们让梨的孔子的第x代后裔,立刻就依据“家”理义正词严地反唇相讥:“你为何不也同时禁止婚姻?”
所以逼得今天大众审美文化之中的商品广告流行歌曲,一个个也都在那里其醉无比地标榜自己的亲情无限。
既然九月九的酒属于家门口,喝了它无论走到哪里自然都会是上下通气不咳嗽?
一个意蕴简单仅仅触及肠胃的美食文化,都能如此热情奔放地把大众们玩弄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当然不难想象:那些触及灵魂艺术气息更浓的审美情趣,又该怎样激情洋溢地把大众们摆布得大雨滂沱痛哭流涕振奋雀跃欣喜若狂?
比方说,既然“色”之“欲”的对象可以直接成为“情”之“化”的客体,它在这方面岂不就要比“食”之“欲”来得更为快捷更为便利?
食之欲的对象首先是物。
因此即便美食家也很难对它怀有情意。
色之欲的对象本来是人。
因此即便禁欲者也容易对之产生爱恋。
《红楼梦》中那位开宗明义的“空空道人”,就曾经“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一头一尾的“因空见色—自色悟空”,不仅用心良苦地暗示了孙猴子的鼎鼎法名,而且也漫不经心地顺带宣扬了一下禁欲主义的宗教哲学。
但即便禁欲主义地肯定“色即空空即色”,也还是要承认在夹缝里求生存的“由色生情—传情入色”?
于是乎就高屋建瓴地概括了色与情的互动关系。
俗话说“一见钟情”,其实就等于肯定“由色生情”:一看到色的一枝独秀,马上就萌生出爱恋之情?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其实就等于主张“传情入色”:一旦情有独钟,色也会很容易一枝独秀?
于是乎不妨合二为一地称之为本真的“色情”?
所以在历史绵延的香艳丛书中,就不难发现高雅之类的伯虎哥与秋香妹、通俗之类的卖油郎与杜十娘在色的交往中产生的纯朴真挚至死不渝的高尚爱情。
所以那些一边饮酒一边召娼一边赋诗一边狎妓的文人雅士,就特别喜欢标榜自己其实并非简单的“见色起欲”,而是复杂的“由色生情”。
这种“由色生情—传情入色”的辩证关系,似乎又一次可以证明传统文化心理“好色—不淫”的深层机制?
虽然“好色”—但能“生情”—毕竟“不淫”。
也许正是出于承扬这种传统积淀的良好意愿,当前某些或俗或雅的审美文化就十分热衷于在“色”的里边想方设法加上一点儿“情”,以免自己被殃及无辜当作“黄”而“扫”地出门,以便让“欲”在热火朝天中实现“灵”的跃升?
但麻烦在于:所有这些情,无论经历了多么丰富的喜怒哀乐,最终免不了还是要落脚到欲,因此依然有可能潜在地感染黄疸病。
比方说,从不太遥远的东方引进的卡拉ok包厢,在它的某些源初发祥地,就莫名其妙地被视为什么准色情场所。
这很有点儿让人摸不着头脑。不就是一起吃吃饭唱唱歌,有什么大不了?
不过有时候却能偶尔看到:执法人员并非没事找事地前去光顾这些地方。
深层的原因,也许就是由于那些歌不仅洋溢着情、同时还附带点儿色?
结果,即便在文火煎熬中得到情之升华,也不免会留下几滴欲之残渣。
结果,即便稀里糊涂地在欲之后引进情,也还是很难解决该死的由色发黄问题?
因为,无论甜蜜温存还是苦涩酸楚,无论轰轰烈烈还是天翻地覆,爱永远是糊里又糊涂,连一角钱都没办法说清楚。
比方说:好容易中了你的美人计,我怎么能轻易放弃?
乍一看似乎完全出于“色”,可为什么又叫“情”歌?
比方说:我的爱赤裸裸……
爱都已经赤裸裸,当然是绝无掺假之纯“情”,可听起来怎么有点儿“色”?
唯一澄明的是:情与欲的确是藕断丝连难分难舍?
以这种欲情一体为基础,当前的大众审美文化自然能从欲之表顺利地进展到情之抒。
其实,用空泛空洞的“抒”来形容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好象也已经有些不够炉火纯青;另一个更为精准的“煽”,似乎才有可能做到不仅形似而且传神?
只要想象一下齐天大圣如何挥舞芭蕉叶对付火焰山,大概就能八九不离十地浮现那种翻江倒海的壮观局面。
结果,引来欲海长流水,浇开情山幸福花。
结果,只要留得情山在,不怕审美没柴烧。
结果,一旦手中有把扇,情就越煽越红火。
有种说法:当前审美文化之所以强调抒情乃至煽情,主要就是因为现代化高节奏快速度强压力太紧张的唯利是图的功利性存在,已经把大众们的心灵世界折腾得十分空虚,所以才极需呼唤丰富多彩的情感活动乘虚而入予以填补。
的确有这方面的因素动机。但也不能以偏概全只知其一?
抒情与表欲既然不可分离,那它又怎会同重利势不两立?
倘若不是利首先激活了欲,又怎能出现情的越煽越白炽?
比方说,当大众们在餐桌上举杯欢庆合同签订事业成功的时候,这里的情与利怎么能仔细划分清楚其间的楚河汉界?
比方说,儒商传统的一大特色,不也就在于商的活动通体弥漫着情的意蕴,以致于“生意”不在“情意”照旧也在?
比方说,当男大款女明星男奶油女富翁在现实生活中不怕麻烦地傍来傍去的时候,当男总裁女秘书女强人男助理在审美艺术中缠绵悱恻地恋恋不舍的时候,谁又能斩钉截铁地说:这里的楚楚真情既容不下蠢蠢之欲也容不下大大之利?
所以在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中,利—欲—情应该说首先还是象圣父圣灵圣子一般牢不可破的三位一体。
因为它们都同样植根于历史绵延的深厚土壤里?
2.无所不知与情有独钟
前面曾想表明:传统积淀怎样地包含着利欲方面的因素。
不过,倘若与情比较起来,它们就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西方传统文化似乎很喜欢卖弄自己的无所不“知”。
所以,他们的哲学家总是以具有认知内涵的概念范畴作为建构哲学体系的核心,从“逻各斯”到“努斯”到“理念”,从“我思”到“纯粹理性”到“绝对精神”。
所以,西方文明理性精神的基础,首先就是一以贯之的“认知理性”,由此才进一步派生出科技理性道德理性政治理性法律理性宗教理性等等。
所以,古希腊的泰勒斯就曾因为热衷于认知星空而未留意脚下的陷阱,结果在众人的嘲笑中享有了头号哲人的美名。
只有非理性精神的膨胀蔓延,才把生存欲望强力意志生命绵延本能冲动此在体验等等,变成了诗化哲学的中坚本根。
中国传统文化仿佛更愿意彰显自己的“情”有独钟。
春秋时期的头三位哲人,就是永垂不朽的榜样无穷。
天下第一的老子热情兜售的三“宝”,第一个就是情意绵绵的“慈”。
排行老二的孔子极力推崇的“仁”,最宽泛的哲理内涵也是“爱人”。
没有名次的墨子积极鼓吹的“圣王之道”,仍是无所不在的“兼爱”。
就连表面上主张“无情”的庄子,也只是批判指责儒家那一套社会性仁义道德之情,却照样拼命推销他自己的个体性逍遥自由之情,即所谓的“任其性命之情”。
甚至中国传统文化关注的人为践履,也常常以情作为最源初的动力最终极的目的?
西方人总以为:只有先认识世界,才能够改造世界。
孔子却明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难怪他老先生会以“知其不可而为之”著称?
认知怎比得上好乐?只要心中一高兴,哪怕明知不可能,什么事儿办不成?
即便是“知”其不可,又何“乐”而不为?
所以孔子才会宣布:“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仁怎会在那遥远的地方?只要我心中欲一下仁,我的心上仁立马儿就会到来,难道还需要低声下气好事多磨去求爱?
有了孔子这碗酒垫底,孟子当然能雄赳赳地断言:“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只要顺着情改造自己,自然能达到善哉善哉的目的。
有了孔子这碗酒垫底,王阳明当然能气昂昂地宣称:“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让喜怒哀惧爱恶欲水到渠成地蔓延流淌,自然就是“知”之最“良”。
有了孔子这碗酒垫底,颜元当然能浑身是胆地强调:“古人正心修身齐家,专在治情上著工夫”——只要治理好“情”这个难老大,心意身家国天下就统统都不在话下。
西方文化传统往往把人视为“理性”的动物,因此更倾向于以“知”为“性”。
中国传统文化宁愿把人视为“情性”的动物,因此更倾向于以“情”为“性”?
既然食色之“欲”都能“性”也,“情”又怎么会缺乏资格构成人“性”?
结果,西方哲学不敢想象的“情性”、“性情”,在中国哲学中早已成为基本术语。
孟子首创以情释性,因为他不仅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称为人性四端,而且还宣称:“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离开仁义礼智这些“情”,君子哪有什么“性”?
荀子接着以性释情,因为他不仅声明“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而且还如此界定人兽之别:“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倘若人只有“认知”而无“情义”,岂不就堕落到与禽兽一个鼻窟窿眼儿里出气?
董仲舒干脆把两者化为一体,因为他不仅断言“情亦性也”,而且还进一步主张:“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
甚至既宗教又哲学的禅宗,也在那里大唱高调:“无情无佛种”。
一旦失去情,也就没了种。哪怕是放下屠刀,也很难立地成佛?
结果,尽管宋明理学展开了一系列“情性之辨”,到头来终于还是发现:不仅是情中有性,而且是性中有情。
仅仅以情作为“人”之性,好象很难说是什么别出心裁的创造发明。
情有独钟还能延伸到“天经地义”的领域,那才让人觉得石破天惊。
比方说,墨子就有“真天壤之情”的名言,似乎是要由此凸显爱的包罗天地无所不兼。
比方说,《中庸》和孟子就共同强调:“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好象人和天如果不这样精诚团结,就无从实现天人合一的崇高目标。
比方说,荀子一方面肯定“君子养心莫善于诚”,一方面又断言“天地不诚不能化万物”,力图以此证明天人相分。
比方说,董仲舒就指出:“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似乎也能象人那样咧嘴傻笑痛哭流涕发脾气。
比方说,朱熹就宣称:“盖仁之为道,乃天地生物之心”,好象天地与人完全可以同心同德心心相印。
难怪会有那么一句口头禅:“天地良心”?
的确,雅语说得就是好:天若有情天亦老。
不过,俗话说得也不赖:一旦天地有了情,可能更容易天长地久地老天荒?
既然天地之间本来就有交感云雨之“欲”,又怎能断言它们根本“无情”?
既然天虽有情也不会老,“天理”为什么不能顺理成章地还原为“人情”?
前面曾论证:理在欲中,理即欲理,理和欲完全能兼容。
后面将表明:理在情中,理即情理,情与理也可以一体。
程颐就断言:“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
很明白的事情: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有哪一条不是终极性地来源于喜怒哀乐之情?
如此虽非全“知”却是全“能”的“情”,又怎会把审美和艺术遗忘个一干二净?
无所不“知”的西方美学传统,曾经把艺术也视为有关外部世界的单纯摹仿认知。
比方说,柏拉图就把艺术归结为某种鬼画桃符,恰如理念世界的“影子的影子”。
比方说,亚里士多德就居然无视“食色”之“性也”,单单把什么“摹仿”说成是人的天性,并由此去寻找文学艺术审美快感的终极起因,结果得出因为求知是最快乐的事情、所以人一看到腐烂尸体的逼真画像也会欢欣鼓舞的荒唐结论。
“情”有独钟的中国美学传统,却一直都把艺术首先看成是情意心志的抒发显现?
身为传统政治文化元典的《尚书》,早就言简意赅地和盘托出:“诗言志”。
诗的使命就是言说人之志向,哪里扯得上对外物的摹仿?
孔子也曾经主张:“人而不仁,如乐何?”
人要是根本缺少仁义之情,要那些音乐艺术又有什么用?
孟子更是声称:内心一旦升腾起事亲从兄的孝悌之情,就会不知不觉象跳大神那样“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于是乎《易传》也要求:“修辞立其诚”。
哪怕在家里闭门构思香艳丛书,遣辞造句也要切记好色不淫的诚挚之情?
难怪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会不仅强调抒而且力主煽。
既然人性被终极地归结为情感,审美艺术抒上那么一回煽上那么几下,岂不就更能体现它们与人生存在的直接关联?
就连当前大众审美文化的利—欲—情三位一体,同样也拥有深厚的根基。
所谓赌场得意情场失意的机械对立,纯属西方才有的老形的儿子去上学。
咱们的传统文化,历来更主张既在赌场上捞它一把又在情场上春风得意?
比方说,墨子一方面鼓吹“兼相爱”,另一方面就强调“交相利”,明确要求大众们都能在富贵荣华中爱利合一。
甚至儒家的雅趣传统也没有讳言这个俗气问题?
据说齐景公曾问“政”于孔夫子。
据说孔夫子响亮地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经过孔这么画龙点睛一开导,公马上就豁然开朗明白了:
“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对于公的这种功利性诠释,孔好象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结果,君臣父子的天理人情,马上就落脚到色香味儿的美食爽口?
结果,今天一些人信奉的“望子成龙”,也还是把父慈子孝的血缘亲情,还原为“养子防老”的功利化俗气动因。
难怪孔子会高谈仁义罕言利。
既然别人能充分领会潜藏在仁义之中的利,何必还要六个指头挠痒多此一举?
难怪孟子会建议王何必言利。
既然仁政王道本来就包含与民同乐的好货好色,哪里还需要浪费口舌废话一句?
难怪董仲舒会进一步儒墨互补地明确说:“天,仁也。……天常以爱利为意”。
“天”之“仁”的具体表现就在于:它始终是念念不忘两手都要硬的爱利合一。
说到底,仁义礼智信各种“情义”相加的算术之“和”,本来就是一个“利”。
归了齐,当前大众审美文化将利—欲—情有机地融为一体,就一点儿也不稀奇。
3. 让你一次亲个够
当前大众审美文化抒发煽动的“情”,到底包含着一些怎样的具体内涵?
对于这个问题,儒家传统的历史绵延也提供了明确答案,以致于刘言非语享有能为每个萝卜都找到一个坑的绝大方便。
比方说,《易传》就曾提出一个环环相扣的七段式演绎推理: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似乎足以与亚里士多德的那个三段式推理演绎比个上下高低:
“人皆有死。苏格拉底是人。故苏格拉底必有死。”
诚然,倘若从亚里士多德的演绎角度看,《易传》的这种推理好象是很成问题:
万物与男女究竟有什么正当不正当的关系,以致于一旦天地生出万物,紧接着就会义不容辞地出现男女?
哪怕承认《易传》早就发现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原理,这座令红娘也为之瞠目的逻辑鹊桥,可能还是显得要比齐天大圣的跟头更越出了大跃进的十万八千里。
然而,中国文化传统却从没有因为这种吹毛求疵产生什么怀疑,相反倒一直把它视为几乎是无可置疑的天经地义。
因为,它本来就是依据“情理”原则建立起来的很有特色的情感性逻辑,非常澄明地一语道破了天地人间各种情感活动的内在发展流序:
一旦有了天地间的云雨之情,不用说就会造化出万物间的相摩之情。
既然万物间可以拥有相摩之情,男女间为什么就不能建立构精之情?
再考虑到“家理”的主导作用,男女的构精之情当然也应该向夫妇的有别之情转移。
虽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地严格分工,彼此间依然有网络般的坑道相互沟通?
可惜由于本性的决定,在20世纪的今天,天地的云雨万物的相摩显然只能属于“新传统”高雅哲学“情”有独钟的赞美范围,大众审美的通俗情趣几乎没有办法加以干涉。
于是乎,除了偶尔偷袭漫游一下裸“天”骚“土”,或是让几只爱情“鸟”在那里闲得无聊急得发慌穷嘀咕,当前大众的审美文化就只好断章取意地抓住男女构精,以此作为人世间一切情感活动的起点源初。
倘若把功利性的构精之“欲”撇开不谈,升华了的爱恋之“情”马上就成为当之无愧的中流砥柱,以致于到处都能发现如火如荼的甜蜜蜜甜腻腻热哄哄热乎乎。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妹妹你坐船头是为了观光旅游。哥哥我岸上走是为了力争上游。
非语刘言的分崩离析:“男”者,“田力”也。田里苦力就是“男”?
恨只恨仓颉发明“女”字太简明扼要,以致于无从分析它的象形构造。
然而别忘了在语言积淀中还有“女子”为“好”、“少女”为“妙”。
“男”人们什么时候有幸当过偏旁?怪不得只能一门心思去寻“死”。
谁说女子不如男?
不过辛辛苦苦岸上走拉纤拖船争上游,最终还是能得到按劳分配的合理报酬。
因为等到不仅太阳下山而且你也下班,当然可以让你肆无忌惮地一次亲个够。
谁说男子不如女?
问题仅仅在于:亲就亲呗,为何要唱?
好象孟子早就揭示了个中的道理:“亲”,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口之歌之嗓之唱之。
于是乎就不仅要亲而且要唱,不仅粘粘乎乎浅吟低唱而且慷慨激昂热烈奔放,一下子就能把大众们统统引入甜蜜浪漫的温柔乡。
无论什么“乡”,恐怕都有那么一点儿俗里俗气?
唯有“温柔乡”,才能够总会显得如此雅里雅趣。
面对现代化的高节奏快速度强压力太紧张,下了班的大众们为了寻找安慰解脱缓和舒畅,恐怕都会象那位纤夫一样,一头扎进这样一个可以让我抱一抱那个抱一抱的温柔乡?
大概就是因为现实生活的“温柔”并非总是那样地尽如人意易如反掌,所以体贴下情的审美文化才会在那里方便容易地拼命构造镜花之“缘”水月之“乡”?
也许这种方便容易只会面临一个罕见困难:尽管在审美艺术中并不缺少悠久的历史绵延,但在哲理文化方面,这种浪漫甜蜜的温柔乡居然好象找不到什么足以傲人的传统积淀?
因为无论儒学还是道家,仿佛都只专注于高谈阔论男女间的构精之欲,却很少风情万种地谈及夫妇间的爱恋之情?
比方说,孔子虽反复提到好色的形象比喻,不断发出可妻的明确指令,积极赞扬《关雎》的乐而不淫,私下里偶尔会见一次南子,到处宣讲父慈子孝君惠臣忠的仁爱道理,却几乎没提到男女间是不是也应该有什么爱不爱的情感关系?
他甚至很少对男不男女不女的性别差异作出什么区分;因为《论语》中反复出现的“女”,其实绝大多数只是意指着一个“水”货的“女”:“汝”。
可能唯一例外的本真性男女对举,就是所谓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不过似乎很难把所谓的“难养也”,理解成什么柔肠寸断耽误瞌睡的“爱情也”。
或许正是由于“难养也”的缘故,今天才很难确定孔鲤他妈妈姓甚名谁何许人也?
然而不妨顺便说一句:苏格拉底的那位夫人就是史有明证无可怀疑的“难养也”。
比方说,孟子虽相当宽容地鼓励怂恿宣王好色,虽大声疾呼地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但在涉及“夫妇”关系的时候,仿佛也只是顺便提到一条枯燥无情的“有别”原则?
就连后来的《毛诗序》,虽然旨在阐发《诗经》中刮来刮去的龙卷“风”的微言大义,却依然在儒家精神的主导下,特别强调了一个“发乎情,止乎礼义”。
现在一些身处围城中的龙之传人,一听说老外们居然指出了“婚姻是爱情坟墓”的人生大道,马上就佩服得五体投地顶礼膜拜诚惶诚恐如获至宝,宣称这话说得真好真好。
可曾知道:儒家传统早已从哲理性高度揭示了这一奥妙?
未婚男女自然不妨“发乎情”地“窈窕淑女君子泡妞”。
已婚夫妇却应该断然坚持“内外有别”的“止乎礼义”。
一旦止乎在婚姻的礼义面前,早先发乎出来的爱情恐怕就要进入坟墓?
承受了这样的传统积淀,难怪当前的大众审美文化虽然一直起劲地在那里煽动男女间的浪漫温柔,却很少认真地把夫妇间的热恋爱情当作什么应该抒发的主旋律。
在那里象火山爆发一般喷吐出来的炽热岩浆,要么狭隘地局限于不仅现在未婚而且可能永远都不会婚的男女之间,要么就广泛地扩展到任何一种需要止乎礼义的婚姻之外。
所以才很少听到新时代的“夫妻双双把家还”,不绝于耳的倒是“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
或许是不是该埋怨儒家传统为什么非要主张“夫妇有别”的“止乎礼义”?
这怎能在夫妇关系上为大众审美文化的抒情动向提供广阔的英雄用武之地?
不过也可能当前大众审美情趣对于这种传统积淀的理解自身就出了点问题?
因为只要引进一句说得很好的俗话,这个“夫妇有别”的原则就会暴露出某些更深层的意蕴:“久别胜似新婚。”
似乎应该从这一角度重新解读“夫妇有别”的良苦用心?
谁说“发乎情止乎礼义”只意味着“婚姻是爱情坟墓”?
夫妇之所以在房中也要坚持有别原则,正是为了伉俪间能永远象蜜月一般卿卿我我。
按照这种创造性的诠释,又怎么可以随意批评儒家传统扼杀了小俩口儿的感情沟通?
经过刘言非语这番弯弯绕兜圈圈,谁又能说夫妇有别根本缺乏审美情趣的丰富内容?
难道当前大众审美文化不应该这样来煽动夫妇有别的真情厚意,以便弘扬光大传统?
令人宽慰的是,虽然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对于早期儒家的“有别”原则存有某些误解,但它在阐发后期儒家的“大防”观念方面却是绝对正确。
宋明儒者曾将“夫妇有别”的精神加以发扬,明确提出了不仅适用于房中而且也有效于野外的“严男女之大防”。
假如“久别胜似新婚”的俗话放之四海而皆准,为什么不能说“严男女之大防”的意图也是为了情意绵绵的源远流长?
并且,夫妇间在不太大的家里的有别距离,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他或她与其他的她或他在很宽阔的野外的两地分居。
于是乎又有了另一句俗话说得好:“家花没有野花香。”
考虑到有别与大防的相对距离,这几乎可以说是赤裸裸的绝对真理。
于是乎还有了另一句俗话说得也很好:“不采白不采,采了也白采。”
可以与另一句俗话比一比谁说得更好:“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
好象能再次证明“美食爽口”与“秀色可餐”是怎样一副天赐良缘的工整对联?
尽管在夫妇有别的胜似新婚方面存在某些“交学费”的失误,但在男女大防的野花更香方面,当前大众审美情趣仿佛早已领会了上述弯弯绕兜圈圈的精神实质,所以才会特别热衷于描述几何学上五花八门的“多角”关系。
这种“多角”关系好象总是与“情”有关?
因为当前最推崇的就是“多—情”。
这种“多角”关系似乎也能与“色”相联?
因为当前最走红的就是“角—色”。
于是乎,充斥在某些艺术作品之中的,就是泛滥成灾铺天盖地而来的婚外情三角恋。
于是乎,这种“多—情—角—色”也就理所当然地受到了一蟹不如一蟹的猛烈批判。
其矛头明确瞄准了今天西方那种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
其依据仿佛来源于儒家传统那种历史绵延的家理规范?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世风日下一败涂地觚将不觚不堪回首的严厉抨击?
但倘若进一步探究其中的复杂机制,问题是不是还有另一个更微妙更深层的方面?
说到底,多情角色的现象与传统的家理规范在历史上一直是共存共荣,彼此间不存在什么不共戴天的矛盾冲突。
归了齐,无论涌现多大数目的多情角色,儒家传统大而化之的家理,都可以想些办法将她们纳入一个房中的庭?
仅仅一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信条就构成了比莱布尼兹还要充足得多的理由。
此外当然还能够援引皇帝老爷子三宫六院十二嫔二十四妃四十八才人的天经地义。
只需把大红灯笼高高挂起时适当注意一下向各个茶碗合理分配水资源的微妙平衡?
再就是要念念不忘按照先来后到的一维性时间原则计算清楚大小多少的进门顺序。
所以,对于以往儒家思潮的老传统而言,几乎不可能出现麻烦的多情角色新问题。
所以,在传统的审美文化中,由于多情角色的插足参与所导致的,往往是成员增加皆大欢喜的可歌“喜”剧,倒少见家庭破裂大雨滂沱的可泣“悲”剧?
少有的一个例外,或许能提及著名的秦香莲陈士美?
按照传统的家理规范来分析,酿成这场悲剧的主导原因,好象并不在于究竟是坚持一夫一妻、还是容忍“多—情—角—色”的复杂关系?
按照传统的家理规范来分析,导致矛盾冲突的深层契机,也许在于究竟是决裂“先进门为大”的规矩、还是让金枝玉叶有可能沦为小妾?
所以,陈士美最大恶极的罪名,就终究还是离不开一个“欺君”。
所以,世风日下一败涂地觚将不觚不堪回首的抨击,仿佛就有一点儿离题万里?
说到底,倘若以今天的家庭结构作为参考系,传统世风并不见得就是蒸蒸日上,历史之觚好象也早已不是那么觚。
归了齐,一旦本真地“回首”,倒有可能“不堪”地发现绵延的久远积淀的深厚?
当前审美文化之所以一渲染多情角色就会出问题,麻烦仅仅在于:现在的家庭结构已变成拥有理性意味的一夫一妻。
它可以说是引进来的理性精神在历史上第一次普遍性地落脚到实处?
结果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才不得不再一次面对一个严峻的二律背反。
继续肯定传统观念认可的多视角的由色生情传情入色?
似乎就会与现代化的家庭理性精神正相冲突,深化所谓日下涂地不觚不堪的严重危机。
不再张扬传统观念认可的多视角的由色生情传情入色?
好象当前的煽情审美文化至少就会在男女关系方面,丧失掉许多生动活泼的丰富情趣。
品味一下目前那些多情角色的文艺作品,仿佛就有一系列欲说还休欲言又止的左右摇摆动摇不定踌躇未展实践两难?
结果常常是既不可歌又不可泣的酸不溜秋少悲乏喜。
于是乎又会出现车尔尼雪夫斯基著名的“怎么办”?
就连刘言非语的弯弯绕兜圈圈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传统文化建议我们:没有办法的最好办法,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非常简单。
于是乎突然想起在《易传》的情感逻辑之中好象紧接着还有一个“父子”?
于是乎让刘言非语就这样在困惑迷惘之中稀里糊涂地告别“男女—夫妇”?
4. 叫我如何不想家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这种推理的严谨严密,简直是让人没法怀疑。
不过,倘若亚里士多德式地钻一钻牛角尖儿,好象还是有些问题?
难道男女一旦结婚成为夫妇,铁定了就会出现父子?
是不是那时候的气功医学已足以确保没有B超也能一生就是少爷?
难道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夫妇,就保准不会导致父子?
是不是那时候的伦理道德已足以确保绝对不可能冒出任何私生子?
据说孔子好象也是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的爱情结晶?
不过,这一回似乎还轮不到亚里士多德先站出来提出异议瞎多嘴。
因为,倘若在儒家传统中孟子式地钻一钻牛角尖儿,仿佛也会出现问题?
孟子关于“人之大伦”的著名排序,众所周知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那么,究竟是有了夫妇然后才会有父子、还是有了父子跳过君臣然后才会有夫妇?
结果,《易传》与孟子居然也唱开了对台戏,让人晕头转向闹不清楚究竟哪一位才是儒学思潮的正统正宗?
相比之下,孟子的人伦排序好象是要比《易传》的逻辑推理更没道理。
假如不首先让男女夫妇成双配对,难道能从石头缝儿里蹦出父子关系?
然而,经过一系列的谈判协商,儒家传统最终还是主张:男女夫妇在时间流程中可能居先,父子关系在逻辑结构里必然至上!
因为,孔子曾这样告诫弟子们:“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因为,他的弟子之一有若也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因为,甚至《易传》自己也做出了自我批评:“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因为,父子之间的血缘亲情,其实就构成了儒家思想的源初本根。
儒家传统为什么居然会无视前因后果不论时间流程,强调父子间的血缘亲情更甚于肯定男女间的甜蜜爱情?
关键也许在于一句至理名言——“血浓于水”?
这大概是现代化学在操作了克分子浓度测量仪之后也不得不承认的公理。
说到底,男女爱情的本质就是水性杨花,只有父子亲情那才叫血肉凝成。
归了齐,由鲜血酿造出来的情感,自然会浓于用白开水发酵而成的感情。
俗话说得好:兄弟如手足,夫妇似衣服。
手足断了很难接上。衣服常换才叫卫生。
兄弟之间已如手足,父子又该怎样比喻?
简直都没有办法找到栩栩如生的赋比兴。
因为这种关系本来也就是“天理”自身。
《孝经》就认定:“父子之道,天性也。”
程颢更主张:“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
因此所谓的“家理”,也必须还原为父子之间这种不仅本根而且至上的“血亲情理”。
据说新近的西方哲学好象已跟上了儒家传统的历史步伐,也同样热衷于讨论“家”的问题:一会儿无限感伤地哀叹“无家可归”,一会儿充满希望地渴求“回归家园”。
不过他们说的那个“家”到底是什么,总觉得让人有点儿犯捉摸?
哪里比得上咱们儒“家”传统的具体明确。
今天人们会想当然地以为:一旦男女结婚建立围城,就应该说是已经成“家”。
其实,按照“血浓于水”的化学公理,那最多也只能算作是“家”的一个萌芽。
所以,夫妇间的基本“天理”,就总是缺乏情感的干瘪“有别”?
只有父子间的浓浓“亲情”,才在本质上构成“家”的终极完成。
马克斯·韦伯曾纳闷:古朴方正的中国人怎么会与中世纪的骑士们截然不同,虽然动不动就对着父亲兄长皇帝官员叩头,却断断不会在亲爱的恋人面前罗曼缔克地下跪?
死脑筋的洋人就是有些不开窍,总是不明白手足与衣服的差异奥妙。
所以开放后的妻管严跪搓板,便很有全盘西化之嫌。
所以开放后的大众审美文化首先偏重于煽动男女爱情,显然也有崇洋媚外的偏见。
不仅史无前例而且闭关自守的样板戏,好象从没有这个方面的弊病?
今天人们常常指责它取消了天伦的所有至乐抹煞了人间的一切真情。
这倒似乎是有些别有用心的诽谤诬蔑,因为样板戏尽管回避了一切男女爱情所有夫妻婚姻,坚持正面英雄人物应该象克隆科技那样“无性”,其实并未一律拒斥亲子之情人伦之乐,要求他们和她们象空中楼阁那样“无根”。
白日里父女打猎在高山上,到夜晚爹想祖母我想娘。
这段令人叫绝的唱腔的每一个字都的确是可圈可点。
其中自然没有今天大众审美文化性描写过多的问题。
但似乎也不太象与四旧传统做出了完全彻底的决裂?
因为虽然把男女夫妻的性爱感情变成了洪水猛兽,却依然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儒家传统视为至高无上的血亲大伦。
或许是由于那个时代毕竟也承认天大地大爹亲娘亲?
尽管在既然“无性”从何“有根”的问题上,样板戏也面临一个二律背反,但除了能诉诸于克隆科技,还可以求助于现实与浪漫的文艺结合?
毕竟有一点不仅浪漫精神而且主义现实:至少还没有让常大叔小常宝在深山老林昼思夜想烦神焦虑地球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急等着咱们去解放。
此外,这种严格要求半夜三更通过“爹想祖母我想娘”的饮水思源而“无性”的精神,仿佛也可以令人隐约回想起宋儒末流积极建议躺在帐中通过“观赏父母遗像”的慎终追远来“绝欲”的途径?
无论如何,样板戏的这种革命抒情原则完全符合孔夫子提出的经典艺术标准。
他老先生曾经严辞质问:“小子!何莫学夫诗?”
为什么?就是因为可以“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至少在这里他并没有主张抒发煽动什么男女爱情。
或许正因为绵延着男女爱情淡于事父亲情的积淀,样板戏才会在认同“无性”的同时明确肯定“有根”?
拥有如此悠久的历史绵延,当前大众审美情趣虽然已大胆开放地首先把人们推进男欢女爱的浪漫温柔乡,却并没有因此忘记还可以发扬传统地回归父子亲情的终极小家园。
于是乎,象通俗诗歌一样一板三眼的新时代人之初,便继续讴歌着孝与悌骨肉亲。
于是乎,说句心里话,我也想家——不仅想“父亲”,而且想“爸爸爸”。
于是乎,到处都能看到听到构成了连续系列的我爱我家电脑之家相亲相爱的一大家。
于是乎,一封家信也就能朗朗上口绕梁三日地唱红大江南北,还在抑扬顿挫平平仄仄之中落下确切的年月日,而歌手们一点儿都不担心违宪犯法暴露了他人的通信隐密。
于是乎,儿子们也就不仅能在传统积淀中继续褒扬好爸爸,同时还可以在外来影响下公然指责坏爸爸,并且无论是好是坏,都能让亲情浓浓其中。
于是乎,大众审美文化也就拼命利用一些偶然的阴差阳错让父子离散令母女远别,尽情煽动内心的渴望情感,无偿赚取昂贵的孽债眼泪。
其实,在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中,血缘亲情的传统积淀远不止表现在这些方面?
因为,儒家传统不仅把父子亲情视为本根至上的天理,而且还进一步从中推演出人际之间的几乎一切关系,以致于古代社会的传统结构通体都弥漫着宗法血缘的因素契机。
君臣如父子。臣民如父子。师徒如父子。朋友如兄弟。
几乎所有的一切一切的所有,不是如父子就是如兄弟?
所以人际语言才会特别凸显“缘”的历史绵延:缘故缘由缘份亲缘姻缘有缘。
所以古代法律才会尤其强调“族”的传统积淀:判决时也不忘九族一起株连。
所以当前时髦走俏的“先生”,其实也就意味着尊称您老在时间性的血缘绵延中有幸比在下提早了一些天出生,哪怕您老在事实上要比鄙人年轻?
所以今天新潮摩登的“小姐”,其实也就意味着恭维您小在亲情性的历史流程中有幸比在下提早了一些天出生,哪怕您小很希望比所有人都年轻?
于是乎,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也就可以血到渠成地把本根至上的血缘亲情推广到它旨在抒发煽动的几乎一切情感之中?
于是乎,为了使水性杨花更接近血肉凝成,当前的大众审美文化就费尽心机首先让似水柔情打上如血亲情的鲜明烙印。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
仿佛就象是小农经济体制下兄妹开荒的田园风景?
不过,人类进化到今天,要是谁居然还认为这里的哥哥妹妹具有什么血缘方面的情结,那自然是荒唐透顶。
大哥大哥你好吗?好几年前你就已经离开了家。
乍一看也仅限于家庭成员内部的问候挂念打招呼。
然而,在独生子女走遍天下的当前,要是谁只从这个方面去理解它的丰富审美内涵,那显然也是愚蠢之极。
之所以如此富有意味地相互称呼,主要是为了凸显纯真爱情的热热乎乎。
兄妹二人既然已出发先行,哥弟儿俩岂能随便示弱落后?
于是马上就能在“朋友有信”方面找到捷足先登的途径。
孟子一方面强调朋友有信,另一方面主张大人言不必信。
按照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辨证精神,大人们仿佛就很难拥有朋友,而哥儿们义气好象也只应该限于小人。
结果,目前相当热门的武侠拳头追车枪战之类的审美情趣,似乎就更倾向于把兄弟之间的亲密情义溶化在小偷土匪鼠窃狗盗的绿林团伙乌合之众之中。
在西风东渐的微微吹拂下,意大利的黑手党徒好象在这方面特别有名?
其实,当他们的祖先还光着屁股生活在树枝上的时候,丐帮青帮红帮黑帮四人帮等等所有能帮得上忙的帮,早已在历史绵延中弥漫到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凭什么应该让老外享有在江湖义气方面曾经阔过的头号发明权?
唯一可以让他们沾上一点儿边的好处就是: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边,这些黑社会的组织机构,仿佛无一例外地都与家族血缘兄弟情义不可分割密切相联。
似乎也正因为如此才拥有值得讴歌的审美价值艺术意味:哪怕在杀人越货走私贩毒无恶不作恶贯满盈之后被绳之以法处以极刑,铁哥儿们之间两肋插刀的深情厚义却依然可以在片头结尾字里行间浩气长存?
简直都闹不明白:究竟是理性法律还是哥儿们情义取得了审美情趣方面的最后胜利。
此外还有乡土情故园情侨胞情留学情,因为所有这些情都必然终结于叶落归“根”?
所以在可以无限制地排列组合下去的北京人到纽约上海人去东京天津人访问巴黎重庆人光顾伦敦的“出国热”之后,马上会出现荧屏上似曾相识雁归来的“留学后热”。
几乎很难把全部的全部都全部罗列出来?
于是乎就干脆以当前大众审美情趣长达十几年持久不变的一个主要关注焦点为例?
除夕之夜以擀饺子皮的吱吱声作为背景音乐的文艺晚会,不就自始至终洋溢着凝聚振奋祥和欢乐全国大众一个家庭的大团圆气氛?
既然无所不在地渗透所有弥漫一切,叫我如何不想家?
似乎也正因为拥有这种血缘亲情大团圆的历史性积淀,无论雅还是俗,也无论传统还是当前,大众们的审美情趣往往都缺乏严格意义上的“悲”剧内涵?
鲁迅曾把悲剧定义为: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
血缘亲情自然是传统文化中最有价值的东西。
但传统文化又怎能允许动不动就把这种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
好象也正因为拥有这种血缘亲情大团圆的历史性积淀,无论雅还是俗,也无论传统还是当前,大众们的审美情趣也常常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喜”剧内涵?
鲁迅曾把喜剧定义为:将无价值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
既然人生中的几乎一切都溶解有血缘亲情的意蕴,又到哪里去寻找什么无价值的玩艺儿撕破了给人看?
仿佛也正因为拥有这种血缘亲情大团圆的历史性积淀,无论雅还是俗,也无论传统还是当前,大众们的审美情趣明显地体现出很有特色的所谓“乐”感?
首先应该“乐”在其中的,自然就是天伦之“乐”。
于是乎大名鼎鼎的《论语》就开卷有益地强迫逼迫孔老先生开门见山地说: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于是乎鼎鼎大名的孟子在《孟子》中阐发的“君子三乐”论的头一乐就是:
“父母俱存,兄弟无故”。
诚然,“乐”极了有时候未免也会生出一些“悲”?
因为,虽然父子间的天理规范首先是很有人情味的“父慈子孝”,但接下来恐怕就是有点儿墨守成规的“父没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最后发展到极端甚至或许还有“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的坚决教条?
结果,由很浓的血缘关系构造而成的父子亲情居然会积淀着某种等级差异的味道。
为了品尝一下传统血亲等级的酸甜苦辣,不妨再将父子亲情与男女爱情做些比较?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说到底,媒婆们的作用毕竟有限,最多也不过是能把死人说活可将活人说死的三寸不烂之舌的天花乱坠。
归了齐,来自父母大人的命令才是关键,因为那虽然比不上天花一般美丽,却绝对类似于天意那样严厉。
结果,无论男女间怎样似水柔情,也拗不过父子间如血亲情。
不然,他要你亡,你又怎敢不亡?
于是,在传统的戏曲情趣中,就不时会涌现出一些半截子“悲”剧,吞吞吐吐地暗示着门不当户不对的男女爱情与本无门当户对问题的父子亲情之间潜藏着的冲突张力。
不过,哪怕是因此“悲”了个天翻地覆山崩海啸,最终还是会恰到好处适可而止地停留在“半”道?
因为,传统的哲理文化又怎能允许这些张力冲突无限制地发展下去,以致于让孟子和《易传》精心编制的父子与男女的情感网络陷入一个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悲惨结局?
倘若棒打鸳鸯茕茕孑立,那怎能符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天理”?
倘若离家出走负气私奔,那怎能顺应家庭团圆三代同堂的“人情”?
毕竟,如果儿女们根本无法成“家”,又怎能让“家”一代传一代地永远绵延下去?
结果,士死们几乎都能够发愤图强刻苦攻读三战三捷考上状元,赢得父母的欢心重获天意的恩准,最后与女容们花烛洞房好事多磨终于来上一个乐感性花好月圆。
落难公子中状元,奉旨完婚大团圆。
只要血缘亲情在,岂能容你悲个够?
难怪孟子会这样排序:“父子有亲—夫妇有别”。
如果不是父母大人最终批准儿女们成亲,小俩口儿又怎能让有别胜似新婚?
如果不是父母之命在那里垫底,夫妇间又怎会有特色十足的先结婚后恋情?
就连在打倒孔家店的同一条战壕里并肩战斗的吴虞胡适,虽然异口同声地鼓吹自由恋爱主张婚姻自主,最终也要么是一发现女儿打算自己选择丈夫就大发雷霆,要么是在个人的婚姻问题上乐呵呵地服从了至高无上的父母之命。
面对这种根深蒂固的血缘亲情乐感大团圆,恐怕就连弯弯绕兜圈圈惯用的“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因为似乎很难从当前的大众审美情趣中发现由此直接造成的什么二律背反?
不过,好象晴朗的天边也漂浮着一朵阴沉的乌云,既然刚才已漫不经心地提到理性法律与哥儿们情义的冲突矛盾?
甚至,倘若再从更宏观的现代化进程看,这种本根至上的血亲情理还有可能诱发一系列更深层更广泛的实践两难?
或许,由此也会迫使当前的大众审美文化逐步陷入一系列难以祥和团圆的深刻悲剧?
不过这一点还属于后话,且等到后面再加以分解。
于是乎让刘言非语就这样在困惑迷惘之中稀里糊涂地从“父子”转到“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