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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大道――《庄子》内七篇自由境界的探讨(1)
落庵
从来研究《庄子》者,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因其书环玮,其词参差。本文欲寻一方便法门,仅就《庄子》内七篇的材料,对其所言人的自由的问题,作一系统阐释。《庄子》内、外、杂篇的作者、年代问题,历来没有定论,本文也不打算作专门的探讨。但我以为,《庄子》内七篇的思想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不论其作者为谁(极可能出自一人之手),就其思想深度而言,足可以为一代宗师。他是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比较全面地提出个人的自由问题,并作出系统的阐述的。其实,纵观庄子全书,也总是在围绕着个人的自由这一中心问题展开的。
下面,我们首先看一看,在《庄子》内七篇中,自由这一问题是怎样提出的。
一、“知”的质疑与问题的提出
西方哲学家培根曾讲过:“知识就是力量。”由“知识”的进路解决人的“自由”问题,不失为一路径。儒家的圣人孔子也曾说过:“知者不惑。”知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决人的困惑。从这一点上说,孔子所说的“知者”之“知”,其意义可以是非常宽泛的,甚至可以包含培根所谓“知识”。当然,孔子之“知”毕竟往往落实在“知礼”、“知人”上,进而最终达成“克己复礼为仁”的“仁者不忧”的境界。
庄子同样关注“知”,但是却首先对人的知识的能力表示了怀疑。一方面,我们的“知”是有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庄子·养生主》)个体生命的有限性决定了个体之知的有限性,以有限之知焉能达到“不惑”的自由!另一方面,“知”的发生是不必然的,是偶然的:“夫知有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大宗师》)“知”有其客体,有其发生的环境,然而“知”的主体对于客体、环境的遭遇是不必然的,这就决定了“知”的发生的偶然性。以偶然之“知”又焉能达到“不惑”的自由!
这是在一个比较宽泛的意义上讲“知”,所谓宽泛,以“经验”言也。不过,庄子讨论更多的是价值判断意义上的“知”:所谓“是非”、“大小”、“寿夭”、“正处”、“正味”、“正色”、“仁义”等等。这就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问题:有没有一个共通的价值判断的标准?这一点上庄子是悲观的。《齐物论》中有这样一个颇似于惠施的命题的命题:“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子这样说,并非是为了惊世骇俗而至于纠缠于是是非非无穷之辨的境地,如《天下篇》对惠施的批判:“骀荡而不得,逐万物而不反。”这里无非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知”的差异性,进而否定有所谓天下之“同是”的共通的价值判断标准。上面我们提到过“知”有其所待的偶然的环境,这个“环境”,既包括地理的或自然的环境,也包括人文的或社会的环境,同时还有主体的自身条件,譬如“耳聪”、“目明”等。如此这般加诸人心,就构建了每个人的价值判断标准,这就是“成乎心”,所谓“成心”是也。每个人的境遇是不必然的,也是不必同、抑或必不同的,他所“成乎心”者也是不必然、不必同、必不同的。如果每个人各随其成心而师之――师心自用――的话,那么,甚至连泰山与毫末之大小、殇子与彭祖之寿夭,这样一些看似一目了然的问题也不能获得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究其实,则是在说“是非”的价值判断:“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齐物论》)标举儒、墨,以其为时代的显学也。儒、墨各执其所谓“同是”、“同非”以相是非,在庄子看来,皆出于“成心”;而儒、墨所追求的“同是”、“同非”,在庄子看来也不过是“劳神明为一”(语见《齐物论》),就象“朝三暮四”的猴子。那么,庄子的是非观又怎样呢?暂时还不知道:“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途,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辨!”(《齐物论》)
看来对庄子来说,由普泛所谓“知”开启“不惑”的自由之路是堵塞了。知是有限的、偶然的,人与人之间的知的同一性是不可必、不可能的。但庄子又说:“有真人而后有真知”(《大宗师》),所谓“真知”是什么?朝三幕四的猴子是“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这里,“同”又指什么?
200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