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蜂虿虺蛇弗螫,攫鸟猛兽弗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会而■怒,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通行本此作玄符章第五十五。
“攫鸟……”句,据甲、乙两本。通行本作“蜂虿虺蛇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因此仑曲园谓“据”当作“■”云云。
“■怒”,他本或作“■作”,或作“全作”。“
■”同“■”。说文:“■,赤子阴也”。甲本“未知牝”下缺六字。兹据乙本。
“益生曰祥”。易实父谓“祥”即“不祥”云云。或疑“祥”借为“戕”。按:此当作“■”,“■”、“殃”通假。
“■”,诸本多作“■”。古本作“■”,并注“于油切,气逆也。”甲本作“■”,乙本存半作“■”,皆合。
“物壮则老”三句,已见前道经第廾九章。兹重出。彼处言用兵。此言蓄德。
臆解:
“含德之厚者,比于赤子”。赤子,无往而不见爱者也。“蜂虿虺蛇弗螫,攫鸟猛兽弗搏”。谓其无遭搏螫之理也。世岂有季赤子于鸟兽蛇虫而使遭搏螫者哉!是犹如说人“无死地”,非说人不死也。——大抵人无伤物之心,物亦无伤人之意。而亦非数数然者。
“含德之厚者”,亦若是。内敛其光而不外耀,所谓“上德不德”者也。任天真,其生乃至精至和,一守自然之道,至于知和之常,得常之明,尽矣。
而有益其生者,使其气者,此违自然之道者也。生不可益,益之反损。气不可使,使之必耗。皆离此至精至和之常度,而强为之者也。一人之生命力,原有限者,譬如财富,如司马君实之言:“天地生物只有此数”,本无可益也。不用于今日,则用于他年。益之者,犹预支他年备用之财,以侈今日之富者也。此速其穷困者也,气者,周于此身,为欲之基,而心为欲之制。中外之修道者,莫不调心而制欲,所以养其气而卫其身。故儒修常言“欲不可纵”。常人中年多虐用其身,纵欲而不制,食,色,饮酒,皆无度也。任一时之气矜,自以为强,似无伤也。■张于外,内耗于中,生命之气力潜衰于不觉,是速其老死者也。其在易曰:“大壮”。壮有创伤之义。物壮而老,乃自然之常理,以此观于益生使气者,皆谓之不道。“不道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