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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学人物——吕楠




吕楠(1479—1542),字仲木,号泾野,今陕西高陵县人。吕楠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他的父亲吕薄“有隐德”而不仕,而幼年的吕楠则“志大好学”,寒身酷暑,整日读书于他的矮屋之中。十四岁应重试补禀生,后因乡试不第入太学。正德三年(1508)以殿试第一而中状元。

吕楠中状元后,先后任翰林院修撰,充任以经筵讲官、考官、史官等职。明世宗即位后,又参与撰修《武宗实录》,后遭诬陷被贬解州(今山西解县)和南都(南京)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等职。

吕楠生活在明代中期的多事之秋,当朝统治者昏庸腐败,边事多忧不安,朝中被阉党刘谨专权,阶级矛盾日益加剧。一心想干一番事业的吕楠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局面痛心疾首,十分不满。刘谨曾以同乡拉拢于他,他坚辞不就,最后愤然引疾辞归。不久,刘谨案发被处死,受株连者甚多,特别是陕西官员康海等人均遭牵连。由此,时人称赞吕楠具有先见之明。刘谨案毕,朝中名臣纷纷上书,建议皇帝“召 大用,以答人心”。于是,吕楠二次回朝仍供职。他复职后不顾个人安危,继续上书劝皇帝勤学,并列举历代一些君王修业,纳谏和执政当中的经验教训,他的意见得到了武宗的赞赏和采纳。

1522年,明世宗即位,改年号为嘉靖,吕楠应世宗之召参与撰修《武宗实录》。他力劝世宗“重温圣学”,以为新政之助。后吕楠以“十三事”上书自呈。因他的主张与当政者不合,违背了皇帝的意愿遭到了帝派人物张、桂萼的反对,一时朝内议论纷纷,认为陈述的“十三事”是宰相分内的事,吕楠超越了职权范围,因此获罪下狱。后被释,贬为解州判官,上任后,因知州而死无替,吕楠便代行州事。在代职期间,他减了役、劝农桑、抚恤独孤寡,兴修水利,建“解梁书院”,聚乡贤耆老修订“教民榜”、行“关学”大家“吕氏乡约”和“文公家礼”(指北宋文彦博宰相),并在解梁书院聚众讲学,四方学人闻其盛名,接踵而来。在吕楠任职的三年中,后人称“习小学之节”“歌幽南之诗”。民俗“翁然改之”。因吕楠政绩显著,御史卢焕等以“王佐之才”累荐,被提升为南京吏部考功郎中,临行时,“士民数千哭送至黄河岸边”。吕楠度过黄河,“犹闻对岸哭声琅琅”,他情不自禁口出一绝:“试听黄河东岸哭,为官何必要封侯”。吕楠调走后,解州人士感德不忘,立碑以记其政绩,塑像以寄其恩情。

吕楠在南京被任做“散官”,他在南京的九年中,因政务闲当,得以读书和讲学。当时王阳明“心学”兴起,一时风靡全国。吕楠反对王阳明把“良知”看作抽象的人“心”观点,认为用良知教人,于学者无益,便在南京柳湾精舍、太常南所等地讲学,与王阳明对唱对台戏,一时“相得甚欢”,风动江南,可与王阳明“中分天下”。东南学者尽出其门,连朝鲜使者来华,也称赞吕楠文才全国第一。吕楠立教严谨,躬行实践,既重言教,又重身教。他常说:“师严而道尊,道尊而民敬。”他官至三品,历仕三十余年,“家无长物,室无妾”,平不以私事干人,亦不受人私干,门徒相守数十年者,未赏见有偷语情容。吕楠因有这些美德,所以在他死后,“高陵人为之罢市者三日”,“解州及四方学者闻之,皆设尊位持心丧讣”,连世宗皇帝亦为停止朝事一天,以示哀悼。

吕楠是明朝中期关中著名的理学家,其学术思想属程朱学派,但也称张载思想是“出于精思力行之后,至论人孝,神化、政教、礼乐,至自孔孟后未有能如是切者也。”初受业于渭南薛敬之,后又求学于河东薛煊之传,明人称他为“真醇道学”,认为在“关中继张横渠者,泾野一人,在我朝可继薛文清者亦泾野一人,”冯存吾《关学编》称他是自张载以后“关学”的集大成者。他辞职回乡后,亲自与康海一道来横渠张子祠拜谒张子,并题“三秦之光”以示继承。

吕楠的著述甚多,主要有《四书因问》、《尚书说要》、《周易说翼》、《春秋说志》、《宋四子抄释》、《诗集》、《迳野文集》、《高陵志》、《解州志》等。
(张世敏整理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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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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