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彧
读《易传·系辞》可知,《乾》阳辟户,《坤》阴阖户,皆萃而不杂。纯萃者既不成文章,亦不能尽利以成就事业。一阖一辟化而裁之谓之变,往来不穷推而行之谓之通。变而通之,则成文以尽利,举而错之,则谓之事业。《乾》阳物,《坤》阴物,二物相杂而曰文,迭用刚柔而成章,阴阳合德而神明通,刚柔相易而唯变所适。
一 《易》卦之“唯变”
“爻者,言乎变者也”,“刚柔相推,变在其中”。一卦之中,刚柔之爻相易,上下周流,爻以时行而等位变,则谓之“道有变动”,而爻乃“效天下之动者”,其效天下之动,则必“爻象动乎内”,“贞夫一者也”。由此可知,爻之动必“变在其中”,必“贞夫一”,必“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而刚、柔自卦外之杂卦来说及本卦二爻或多爻皆动之说,似不可取。
《周易》六十四卦,如以刚柔自卦外来之多爻变动为法则,则任一卦皆可变得其余六十三卦。如此则变而不适,化而不裁,推而不行,穷而不通,尽丧“尚其变”之义。
《周易》“刚柔杂居”之六十二卦,阳刚者皆《乾》之爻,阴柔者皆《坤》之爻。杂卦之刚爻与柔爻皆自《乾》父《坤》母而来。六十二卦之中,一阳五阴者六,二阳四阴者十五,三阳三阴者二十,四阳二阴者十五,五阳一阴者六。“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以一卦之中一爻往来互换而“唯变”之,则可尽“六爻相杂,唯其时物”,“天下之能事毕”之义。
以“触类而长”变通之,六十二卦卦变结果如下。
一阳五阴类:
《复》初之二变《师》,《复》初之三变《谦》,《复》初之四变《豫》,《复》初之五变《比》,《复》初之上变《剥》;《剥》上之五变《比》,
《剥》上之四变《豫》,
《剥》上之三变《谦》,《剥》上之二变《师》,《剥》上之初变《复》。余类此。六卦之中以任一卦为本卦,一爻往来互换为变,皆可变得其余五卦。其中,《复》与《剥》反对,《师》与《比》反对;《谦》与《豫》反对。可见,以互为反对之二卦为本卦,各变得三卦,而一阳五阴之卦全。
五阳一阴类:
《姤》初之二变《同人》, 《姤》初之三变《履》,
《姤》之四变《小畜》,《姤》之五变《大有》,《姤》初之上变《夬》;《夬》上之五变《大有》,《夬》上之四变《小畜》,《夬》上之三变《履》,《夬》上之二变《同人》,《夬》上之初变《姤》。余类此。六卦之中以任一卦为本卦,一爻往来互换为变,皆可变得其余五卦。其中,《姤》与《夬》反对;《同人》与《大有》反对;《履》与《小畜》反对。可见,以互为反对之二卦为本卦,各变得三卦,而五阳一阴之卦全。
三阳三阴类:
《泰》变《蛊》、《井》、《恒》、《贲》、《既济》、《丰》、《损》、《节》、《归妹》九卦;
《否》变《随》、《困》、《咸》、《噬嗑》、《未济》、《旅》、《益》、《涣》、《渐》九卦。
《泰》与《否》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阴三阴之卦全。
《蛊》变《泰》、《井》、《恒》、《贲》、《损》、《渐》、《涣》、《旅》、《未济》九卦;
《随》变《否》、《困》、《咸》、《噬嗑》、《益》、《归妹》、《节》、《丰》、《既济》九卦。
《蛊》与《随》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归妹》变《泰》、《恒》、《丰》、《损》、《节》、《未济》、《噬嗑》、《困》、《随》九卦;
《渐》变《否》、《咸》、《旅》、《益》、《涣》、《既济》、《贲》、《井》、《蛊》九卦。
《归妹》与《渐》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既济》变《泰》、《井》、《贲》、《丰》、《节》、《渐》、《益》、《咸》、《随》九卦;
《未济》变《否》、《困》、《噬嗑》、《旅》、《涣》、《归妹》、《损》、《恒》、《蛊》九卦。
《既济》与《未济》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井》变《泰》、《蛊》、《恒》、《既济》、《节》、《渐》、《涣》、《咸》、《困》九卦;
《噬嗑》变《否》、《随》、《未济》、《旅》、《益》、《归妹》、《损》、《丰》、《贲》九卦。
《井》与《噬嗑》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恒》变《泰》、《蛊》、《井》、《丰》、《归妹》、《旅》、《未济》、《咸》、《困》九卦;
《益》变《否》、《随》、《噬嗑》、《涣》、《渐》、《节》、《损》、《既济》、《贲》九卦。
《恒》与《益》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贲》变《泰》、《蛊》、《既济》、《丰》、《损》、《渐》、《益》、《旅》、《噬嗑》九卦;
《困》变《否》、《随》、《咸》、《未济》、《涣》、《归妹》、《节》、《恒》、《井》九卦。
《贲》与《困》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丰》变《泰》、《恒》、《贲》、《既济》、《归妹》、《旅》、《噬嗑》、《咸》、《随》九卦;
《涣》变《否》、《困》、《未济》、《益》、《渐》、《节》、《损》、《井》、《蛊》九卦。
《丰》与《涣》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损》变《泰》、《蛊》、《贲》、《节》、《归妹》、《涣》、《益》、《未济》、《噬嗑》九卦;
《咸》变《否》、《随》、《困》、《旅》、《渐》、《丰》、《既济》、《恒》、《井》九卦。
《损》与《咸》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节》变《泰》、《井》、《既济》、《损》、《归妹》、《涣》、《益》、《困》、《恒》九卦;
《旅》变《否》、《咸》、《噬嗑》、《未济》、《渐》、《丰》、《贲》、《恒》、《蛊》九卦。
《节》与《旅》旁通,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
三阳三阴之卦,以互为旁通之二卦为本卦,各变得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以反对卦观之,只有《泰》与《否》、
《蛊》与《随》、
《归妹》与《渐》、《既济》与《未济》四对既互为反对又互为旁通之卦,各变九卦而三阳三阴之卦全。其余《井》与《困》、《恒》与《咸》、《贲》与《噬嗑》、《丰》与《旅》、《损》与《益》、《节》与《涣》,虽各变得九卦,则有重出之卦和缺少之卦,而不能变得三阳三阴二十之全卦。如,
以《井》与《困》各变九卦,
则重出《井》、《困》、《咸》、《恒》、《节》、《涣》六卦,缺少《《贲》、《噬嗑》、《损》、《益》、《丰》、《旅》六卦;以《恒》与《咸》各变九卦,则重出《恒》、《咸》、《丰》、《旅》、《井》、《困》六卦,缺少《贲》、《噬嗑》、《损》、《益》、《节》、《涣》六卦;以《贲》与《噬嗑》各变九卦,则重出《丰》、《旅》、《贲》、《噬嗑》、《损》、《益》六卦,缺少《井》、《困》、《恒》、《咸》、《节》、《涣》六卦;以《丰》与《旅》各变九卦,则重出《恒》、《咸》、《贲》、《噬嗑》、《丰》、《旅》六卦,缺少《井》、《困》、《损》、《益》、《节》、《涣》六卦,以《损》与《益》各变九卦,则重出《损》、《益》、《节》、《涣》、《贲》、《噬嗑》六卦,缺少《井》、《困》、《恒》、《咸》、《丰》、《旅》六卦,以《节》与《涣》各变九卦,则重出《节》、《涣》、《井》、《困》、《损》、《益》六卦,缺少《恒》、《咸》、《贲》、《噬嗑》、《丰》、《旅》六卦。
二阳四阴类:
《临》变《明夷》、《升》、《解》、《震》、《坎》、《屯》、《蒙》、《颐》八卦。
《观》变《晋》、《萃》、《蹇》、《艮》、《坎》、《屯》、《蒙》、《颐》八卦。
《临》与《观》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坎》、《屯》、《蒙》、《颐》四卦,而缺少《小过》一卦。
《明夷》变《临》、《升》、《小过》、《蹇》、《震》、《艮》、《屯》、《颐》八卦。
《晋》变《观》、《萃》、《小过》、《解》、《震》、《艮》、《蒙》、《颐》八卦。
《明夷》与《晋》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震》、《艮》、《小过》、《颐》四卦,而缺少《坎》一卦。
《升》变《临》、《明夷》、《小过》、《解》、《蹇》、《艮》、《坎》、《蒙》八卦。
《萃》变《观》、《晋》、《小过》、《蹇》、《解》、《震》、《坎》、《屯》八卦。
《升》与《萃》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坎》、《解》、《蹇》、《小过》四卦,而缺少《颐》一卦。
《小过》变《明夷》、《晋》、《升》、《萃》、《解》、《蹇》、《震》、《艮》八卦。
《小过》自为反对,变得八卦,计九卦,缺少《临》、《观》、《屯》、《蒙》、《坎》、《颐》
六卦。
《解》变《临》、《晋》、《升》、《萃》、《小过》、《震》、《坎》、《蒙》八卦。
《蹇》变《观》、《明夷》、《萃》、《升》、《小过》、《艮》、《坎》、《屯》八卦。
《解》与《蹇》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升》、《萃》、《小过》、《颐》四卦,而缺少《颐》一卦。
《震》变《临》、《明夷》、《晋》、《萃》、《小过》、《解》、《屯》、《颐》八卦。
《艮》变《观》、《晋》、《明夷》、《升》、《小过》、《蹇》、《蒙》、《颐》八卦。
《震》与《艮》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晋》、《明夷》、《小过》、《颐》四卦,而缺少《坎》一卦。
《坎》变《临》、《观》、《升》、《萃》、《解》、《蹇》、《屯》、《蒙》八卦。
《坎》自为反对,变得八卦,计九卦,缺少《明夷》、《晋》、《震》、《艮》、《小过》、《颐》六卦。
《屯》变《临》、《观》、《明夷》、《萃》、《蹇》、《震》、《坎》、《颐》八卦。
《蒙》变《观》、《临》、《晋》、《升》、《解》、《艮》、《坎》、《颐》八卦。
《屯》与《蒙》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临》、《观》、《坎》、《颐》四卦,而缺少《小过》一卦。
《颐》变《临》、《观》、《明夷》、《晋》、《震》、《艮》、《屯》、《蒙》八卦。
《颐》自为反对,变得八卦,计九卦,缺少《升》、《萃》、《解》、《蹇》、《小过》、《坎》六卦。
二阳四阴者计十五卦,任一卦皆可变得八卦。以互为反对之两卦为本卦,各变八卦,合之本卦为十八卦,去其重出之四卦,实为十四卦,则必缺少一卦。
《临》与《观》变、《屯》与《蒙》变, 皆无《小过》;
《明夷》与《晋》变、《震》与《艮》变, 皆无《坎》;
《升》与《萃》变、《解》与《蹇》变,皆无《颐》。
四阳二阴类:
《遁》变《讼》、《无妄》、《家人》、《巽》、《离》、《鼎》、《革》、《大过》八卦。
《大壮》变《需》、《大畜》、《睽》、《兑》、《离》、《革》、《鼎》、《大过》八卦。
《遁》与《大壮》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离》、《鼎》、《革》、《大过》四卦,而缺少《中孚》一卦。
《讼》变《遁》、《无妄》、《中孚》、《睽》、《兑》、《巽》、《鼎》、《大过》八卦。
《需》变《大壮》、《大畜》、《中孚》、《家人》、《巽》、《兑》、《革》、《大过》八卦。
《讼》与《需》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巽》、《兑》、《中孚》、《大过》四卦,而缺少《离》一卦。
《无妄》变《遁》、《讼》、《中孚》、《家人》、《睽》、《兑》、《离》、《革》八卦。
《大畜》变《大壮》、《需》、《中孚》、《睽》、《家人》、《巽》、《离》、《鼎》八卦。
《无妄》与《大畜》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离》、《中孚》、《家人》、《睽》四卦,而缺少《大过》一卦。
《中孚》变《讼》、《需》、《无妄》、《大畜》、《家人》、《睽》、《巽》、《兑》八卦。
《中孚》自为反对,变得八卦,计九卦,缺少《遁》、《大壮》、《鼎》、《革》、《离》、《大过》六卦。
《家人》变《遁》、《需》、《无妄》、《大畜》、《中孚》、《巽》、《离》、《革》八卦。
《睽》变《大壮》、《讼》、《大畜》、《无妄》、《中孚》、《兑》、《离》、《鼎》八卦。
《家人》与《睽》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无妄》、《大畜》、《中孚》、《离》
四卦,而缺少《大过》一卦。
《巽》变《遁》、《讼》、《需》、《大畜》、《中孚》、《家人》、《鼎》、《大过》八卦。
《兑》变《大壮》、《需》、《讼》、《无妄》、《中孚》、《睽》、《革》、《大过》八卦。
《巽》与《兑》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需》、《讼》、《中孚》、《大过》四卦,而缺少《离》一卦。
《离》变《遁》、《大壮》、《无妄》、《大畜》、《家人》、《睽》、《鼎》、《革》八卦。
《离》自为反对,变得八卦,计九卦,缺少《讼》、《需》、《巽》、《兑》、《中孚》、《大过》六卦。
《鼎》变《遁》、《大壮》、《讼》、《大畜》、《睽》、《巽》、《离》、《大过》八卦。
《革》变《大壮》、《遁》、《需》、《无妄》、《家人》、《兑》、《离》、《大过》八卦。
《鼎》与《革》反对,如以之各变得之卦合计,则重出《遁》、《大壮》、《离》、《大过》四卦,而缺少《中孚》一卦。
《大过》变《遁》、《大壮》、《讼》、《需》、《巽》、《兑》、《鼎》、《革》八卦。
《大过》自为反对,变得八卦,计九卦,缺少《无妄》、《大畜》、《家人》、《睽》、《中孚》、《离》六卦。
四阳二阴者计十五卦,任一卦皆可变得八卦。以互为反对之两卦为本卦,各变八卦,合之本卦为十八卦,去其重出之四卦,实为十四卦,则必缺少一卦。《遁》与《大壮》变、《鼎》与《革》变,皆无《中孚》;《讼》与《需》变、《巽》与《兑》变,皆无《离》;《无妄》与《大畜》变、《家人》与《睽》变,
皆无《大过》。
二 《易》卦变之“所适”
自汉唐以迄明清,说《易》卦之变通者,有数十百家。其中影响较大者,有荀爽、虞翻、蜀才、李挺之、程颐、苏轼、朱震、朱熹、杨万里、项安世、方实孙、俞琰、吴澄、朱升、胡一桂、来知德、董守谕、王夫之、黄宗羲、毛奇龄、胡渭、江永、惠栋、张惠言、方申、任云倬、崔述、胡世安、辛绍业、焦循、俞樾、朱寿昌、吴翊寅等人。各家所出卦变图亦近千百余幅,其中尤以胡渭所列《虞仲翔卦变图》(即黄宗羲所谓《古卦变图》),
朱震所列《李挺之变卦反对图》、《李挺之六十四卦相生图》、朱熹《卦变图》、方实孙《易卦变合图》、朱升《十辟卦变图》及《六子卦变图》、来知德《错综图》等,多为说卦变者所引用。
历来为卦变之说者众多,而出卦变图甚夥,然而依黄宗羲、焦循之论,则是言人人殊,“其说不能归一”,“不能画一”。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变者也”。依朱熹“《彖传》或以卦变为说”度之,卦变之说出于《易传》无疑。卦之通变,虽说出多端,然唯以能释《彖传》刚柔上下往来之说者为“所适”。
考以辟卦变得诸杂卦例,《虞仲翔卦变图》所谓“变例”之《中孚》、《小过》二卦,乃上述“唯变”诸例中之一而已。是以《遁》与《大壮》、《临》与《观》为本卦,变而不能得之卦。《李挺之六十四卦相生图》,以复变之法自《家人》变得《中孚》,自《解》变得《小过》,则已超出以辟卦为本卦,一爻往来互换为变之例。朱熹《卦变图》与方实孙《易卦变合图》亦与李氏变例同病。朱升依吴澄《易纂言》卦变说所出之《十辟卦变图》,则无《中孚》、《小过》之变,而于《六子卦变图》中,以《中孚》自《离》而来,《小过》自《坎》而来。对照上述“唯变”诸例,则《巽》与《兑》皆可变得《中孚》,《震》与《艮》皆可变得《小过》。以一爻往来互换为变法则看,恰是《离》变不得《中孚》,《坎》变不得《小过》。毛奇龄之《推易折中图》,则易辟卦之名为“聚卦”,以《中孚》、《小过》为“半聚卦”,不言其所自来,而言其所变,以《中孚》变得《巽》、《讼》、《家人》、《无妄》、《大畜》、《睽》、《需》、《兑》八卦,《小过》变得《震》、《解》、《萃》、《晋》、《明夷》、《升》、《蹇》、《艮》八卦。总之以辟卦言变者,因一爻往来为变不能变得《中孚》、《小过》二卦,于是或立为“变例”之卦,或名为“半聚卦”。强而变通之者,则破一爻升降法则而主二爻升降之说,或以其自辟卦来,或以其来自“六子”卦来。为消息升降之说者,亦不出此。如吴翊寅于《周易消息升降爻例》中曰:“《乾》、《坤》为众卦之主。十二消息卦皆《乾》、《坤》所生,五十杂卦皆消息卦所生。《否》、《泰》、《中孚》、《小过》,乾坤所交,升降互见。”所出《周易旁通反对卦变图》,以《中孚》、《小过》与十辟并为《乾》、《坤》所生,又以《家人》、《睽》二卦自《中孚》来,《蹇》、《解》二卦自《小过》来。
以辟卦主变说,实为“唯变”诸例中之一。古人准此,盖因辟者帝也,乾天坤地而外,帝王为尊。变而通之事出于帝王,不出于百姓,百姓日用而不知。今日谈变而通之,如知“唯变”之例多端,则不会有所拘泥,而以之释《彖传》刚柔上下往来之义有“所适”,似为得矣。项安世曰:“夫子之《彖》,则后之说者,其谁通之?”
又曰:
“今特发之,使学者知卦变之说不可忽也。”(《周易玩辞》)既谓卦变之说不可忽,又说《彖》辞之义难解,足见“唯变”义之重与“所适”义之难。朱熹以《讼》二之初释《无妄·彖》“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不本《遁》三之初为《无妄》之例。因三为艮之主爻,其位当,来于初变为震之主爻,不能解“为主”之义,只有下卦震初之刚爻自《讼》二来,方可解“为主”之义。此可谓不拘泥于“唯变”。若论其“所适”,则“刚自外来”之义不可解,外卦乾之三刚不曾有一损,刚之来出于内卦,又安可谓“刚自外来”?然以四阳二阴卦之“唯变”视之,可变得《无妄》之本卦有《遁》、《讼》、《中孚》、《兑》、《离》、《革》六卦,其中唯《讼》二之初可释“刚来”、“为主”之义,《无妄》之外卦为乾,不会有来内卦一刚而仍是三刚之事,所以只有以内卦不为主之刚爻来而居初,以释“刚自外来”之义。以此而见“所适”之难,其谁能通之?
考俞琰卦变说,乃据《李挺之变卦反对图》,步朱震以卦之反对释《蒙》、《大有》、《豫》、《无妄》、《明夷》、《睽》、《解》、《升》、《艮》、《兑》诸卦《彖》辞之后尘,总之以倒转“两卦前后相并取其义”而释《彖传》刚柔上下与来之义。其后则有来知德、黄宗羲、江永宗之,来氏无非以反对为卦综而已。俞氏释《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曰:“《无妄》乃《大畜》之倒体,《无妄》内卦初九之刚盖自《大畜》外卦上九而来,非从本卦升降也。或谓《讼》与《无妄》皆自《遁》来,《讼》九二,《无妄》初九,皆《遁》九三降而为之,非也。”来氏亦谓“本卦综《大畜》。刚自外来者,《大畜》上卦之艮来居《无妄》之下卦而为震,刚自外来作主于内。”此皆本朱震“《无妄》,《大畜》之反。《大畜》上九之刚自外来为主于内,主言震也”之说而来。黄宗羲力劈卦变诸说,唯独将此说定义为卦变,谓“从反对中明此往来倚仗之理”。(见《易学象数论》)然而,俞琰、来知德之卦变说,是否可谓尽得“所适”之义?“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卦分阴阳,爻有刚柔,来氏则以一阳二阴之卦为“刚”,似不及俞氏为得。“变化者,进退之象”,“周流六虚,上下无常”,“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变通趣时,刚柔者昼夜之象,日往月来,寒往暑来,此天下之动不可乱,而俞氏之爻动,与人倒立相似,来者头在下,往者脚在上,可谓乱于天下之动。爻动则上来之初,五来之二,四来之三,初往之上,二往之五,三往之四。此上下有常之周流,并非刚柔相推之义。而来氏以三画卦整体“翻跟头”言上下往来,较之俞氏更乱,所以江永辨之曰“《屯》、《蒙》倒转似翻车,不止上下,安得谓之综?其易卦变为综,自是来氏之谬。”(见《河洛精蕴》)内外卦之上下,古有两象易之说,孔颖达所谓“非覆即变”之覆,亦指六画卦整体反覆而成两卦而言,岂有下挂“翻跟头”而往,上卦“翻跟头”而来之“天下之动”?“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爻之动有时有位有等,皆动乎内,如谓刚柔自本卦之外而来,则必来之于《乾》父或《坤》母,而不可谓来之于杂卦。倘若谓刚柔来之杂卦,则何卦之刚柔不可自外而来?如谓《无妄》之初刚自《大畜》之上九来,是刚自外来,则《需》之九五亦可来,《大壮》之九四亦可来,何以独取反对之卦?“所适”当以近释卦、爻辞之义为是。如谓《无妄》之初刚自外而来,原本《否》卦,天地否塞不通,变其初爻为刚,则有地雷《复》之体,一阳初升,震动而万物通,于是无妄,则亦为通。
俞琰主“《彖传》所谓刚柔上下,不过以两卦前后相并取其义”之说,黄宗羲之后有江永者,力主其说并推衍至二十二卦。然而至焦循则举例驳其非,谓“凡《传》称外内刚柔往来上下,皆指旁通。以为卦变,非也,以为反对,亦非也。”(见《易图略》)可见,俞琰之说亦有不通“所适”处,其谁能通之?
考程颐、苏轼卦变皆出于乾坤之说,程颐《伊川易传》曰:“卦之变,皆自乾坤。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变也。”苏轼《东坡易传》曰:“凡《易》之所谓刚柔相易者,皆本诸乾坤也。乾施一阳于坤,以化其一阴,而生三子,皆一阳而二阴,凡三子之卦有言刚来者,明此本坤也,而乾来化之;坤施一阴于乾,以化其一阳,而生三女,皆一阴而二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来者,明此本乾也,而坤来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非是卦也,则无是言也。”如释《贲·彖》辞“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程颐曰:“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苏轼则曰:“乾之为离,坤之为艮”。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为三阳三阴二十卦除《泰》、《否》之十八卦,或男上女下,或女上男下,三女之卦本乾,三男之卦本坤,故可以乾坤之变立说。明何楷《古周易订诂》据程颐、苏轼说定列为卦变图,所列者亦止三阳三阴二十卦。
考《伊川易传》为卦变说者凡十七卦,说三阳三阴卦者十一,其余为《讼》、《复》、《无妄》、《晋》、《蹇》、《鼎》六卦。《讼》曰“九二以刚自外来而成讼”,《无妄》曰“坤初爻变而为震,刚自外而来也。”以此断之,程氏似主杂卦之刚爻皆自外乾而来说。然其释《贲·彖》则曰往来,又以一卦刚柔上下为说,可见其说亦不能归一。
朱熹弟子董铢问学时曰:“程子专以乾坤言卦变,然只是上下两体皆变者可通,若只一体变者,则不通。”(《朱子语类》)此亦说得有碍。如程颐释《晋·彖》“柔进而上行”,则曰“凡卦离在上者,柔居君位,多云柔进而上行,《噬嗑》、《睽》、《鼎》是也”,释《鼎·彖》“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则曰“凡离在上者,皆云柔进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乃居君位,进而上行也,以明居尊而得中道。”《噬嗑》、《晋
》、《睽》、《鼎》之《彖》辞皆言柔上行得中,皆离为上卦,而三女之为上卦者,独离之中爻得处尊位。天尊地卑,“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故程颐曰“柔在下之物”,并非以之为一体变者而解之。又谓两体变者可通,亦有商量。如《临》九二往四,六四来二,成《震》,是两体变,如何以乾、坤之画往来解之?即使以《震》自坤变解之,亦不能曰“坤下画来,坤下画往”。可见所谓两体变者可通,只限于三子三女相值之十八卦。余者父或母与子或女相值之卦,或同性相值之卦而两体变者,不可通。程、苏之说,历来有林至、赵汝梅、胡居仁、何楷、胡渭等人赞同之,而朱熹、董楷、董守谕、黄宗羲、毛奇龄、江永等人则均言其非。考程颐之言《彖》辞,既有“凡成卦,既取二体之义又有取爻义者,复有更取卦变之义者,如《随》之取义,尤为详备”之卦变说,又有“如刚上柔下、损上益下,谓刚居上柔在下、损于上益于下,据成卦而言,非谓就卦中升降也”之非卦变说,则朱熹谓“伊川不取卦变之说”,似有偏颇。至何楷、黄宗羲、毛其龄则皆出《伊川卦变图》而辨程颐卦变说。
三 诸儒释《彖传》诸卦辞之“唯变所适”举要
《讼》“刚来而得中”
虞翻:《遁》三之二也。
朱震:《讼》自《遁》来,九三之二。
朱熹:且于卦变自《遁》而来,为刚来居二,而当下卦之中。
项安世:《遁》之九三来居二而成《讼》。
吴澄:《遁》变。
董守谕:一自《遁》。
王夫之:凡言往来,自卦变言之。此据《遁》而言也。阳本连类以往,九二降而处内,故谓之来。
毛奇龄:易《遁》,三来二往,《中孚》初往四来。又易《无妄》初往二来,《大过》三往上来。
惠栋:《遁》三之二。
程颐:九二以刚自外来而成《讼》,则二乃《讼》之主也。二以阳刚自外来而得中。卦有更取成卦之由为义者,此是也。(按:上卦本乾,下卦本坤,一刚自外来而居坤中为九二。实自《否》变,刚爻自《乾》父而来。)
杨万里:刚来而得中者,九二自外来,兴讼之主也。中正者九五,听讼之主也。
俞琰:《讼》乃《需》之倒体,主爻在五,《讼》主爻在二。向为《需》之主,则刚处于五,今为《讼》之主,则刚来于二也。或谓《讼》为四阳卦,自《遁》来,而九三降为九二,非也。
曾贯:《讼》自《需》来。
来知德:刚来而得中者,《需》、《讼》相综,《需》上卦之坎来居《讼》之下卦,九二得中也。
黄宗羲:《讼》刚来而得中,以《需》之反对观之,彼得正又居中,此但得中不能得正。
江永:《讼》之反为《需》,《讼》之九二即《需》之九五。自《需》外卦而来于内卦得中,故曰“刚来而得中”。
王宗传:余看只是一个现在卦体,并无外变之说。且如《讼》“刚来得中”,是上体之乾刚来得坎体之中矣。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朱震:六五自《同人》之二,固始亦正矣。以时而行,是以元亨。此合两体推原六五,言《大有》之才也。《同人》曰“文明以健,《大有》曰“刚健而文明”,何也?《同人》九五健矣,不言刚者,刚,天德,不可为首。不言刚,抑之也。《大有》六五柔得尊位,嫌于刚不住,故曰“刚健”。
来知德:《同人》下卦之离,往与《大有》之上卦,得五之尊位,居《大有》之中。而上下五阳皆从之也。
董守谕:一自《同人》。
《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
朱震:《豫》,《谦》之反。《谦》九三反而之四,四动,群阴应之。其志上行,以顺理而动也。
《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虞翻:《否》上之初,刚来下柔。
朱震:《随》自《否》来,上九之初。刚来下于柔,柔往而随之,下动而上说,动而可说,所以随也。
胡一桂:《否》上九之刚下来,变初六之柔成刚,换得初六之柔上去,变上九之刚成柔。
吴澄:《否》变。
董守谕:一自《否》。
王夫之:此卦自《否》变,上九之阳来而居初,以处柔下。
毛奇龄:易《否》,上来初往。又易《咸》,三来初往,《益》上来四往。
惠栋:《否》上之初。
程颐:乾之上九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六往居乾之上,以阳刚来下于阴柔。以卦变言之,乾之上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阳来下于阴也。
杨万里:初九,以乾之刚下于坤之二爻,九四、九五,以乾之刚下于坤之一爻,三刚自外而来,以下于三柔,故“动而说随”也。
项安世:初九为一卦之主,以乾之上九与坤之初六相变而成《随》。上九、初六本皆不正,因变而得正,遂有动说之象。
朱熹:以卦变言之,本自《困》卦,九来居初,又自《噬嗑》,九来居五,而自《未济》来者,兼此二变。皆刚来随柔之义。
俞琰:夫《随》倒转为《蛊》,《蛊》倒转为《随》,《随》初九之刚,实自《蛊》上九来而居六二之下,故曰“刚来而下柔”。或谓自《否》来,非也。
来知德:《随》、《蛊》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蛊》下卦原是柔,今艮刚来居于下而为震,是刚来而下于柔也。
黄宗羲:《随》“刚来而下柔”,《蛊》“刚上而柔下”,二卦反对。《蛊》上之刚自外卦来初,居二、三之下。
江永:《蛊》反为《随》。《蛊》之上九来为初九,在二阴之下,是刚来随柔也。
《贲》“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虞翻:《泰》上之乾二,乾二之坤上,柔来文刚。
朱震:《贲》本《泰》也。坤之上六来居于二,以一柔而文二刚,则柔得中而亨。九二分而往于上,以一刚而文二柔,刚不得中而柔得中,小者之利也。
吴澄:《泰》变。
曾贯:《贲》之六二由《泰》之上六而来。
王夫之:自上接下曰来,一阳之上,一阴即至,以相错而成文。阳道本质实而刚正,阳甫动而阴即来虚柔。分,谓《泰》之变,从三阳之中,分而往上也。
毛奇龄:易《泰》,二往上来。又易《损》,二往三来,《益》,五来三往。
惠栋:《泰》上之二。
程颐:下体本乾,柔来文其中而为离,上体本坤,刚往文其上而为艮。离在内,故云“柔来”,艮在上,故云“刚上”,非自下体而上也。
苏轼:乾之为离,坤之为艮,阴阳之势数也。
杨万里:上卦本坤,而上六之柔来文九二之刚,文虽柔而质刚,又中正,故亨。下卦本乾,而九二之刚上,文上六之柔,文虽刚而质柔,又非中正,故小利有攸往。
项安世:“贲亨”谓内卦也,“小利有攸往”谓外卦也。二刚为质,而以柔文之,则卦之内体固有能亨之道也,及内之一刚分往居外,反使二柔为质,而以刚文之。卦之发用如此,岂堪大事哉,故小利有攸往。大抵以柔文刚则顺,以刚文柔则悖。盖其质既弱,则文无所施也。凡卦之法,以内卦为主事,外卦为发用,故夫子释之如此。
朱熹:卦自《损》来者,柔自三来而文二,刚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济》来者,柔自上来而文五,刚自五上而文上。
俞琰:《贲》乃《噬嗑》之倒体,柔来而文刚,谓六二之柔自《噬嗑》六五而来,分刚上而文柔,谓分《噬嗑》初九之刚,上为《贲》之上九,即非自《泰》来。
来知德:本卦综《噬嗑》。柔来而文刚者,《噬嗑》上卦之柔,来文《贲》之刚也。柔指离之阴卦,刚则艮之阳卦也。。分刚上而文柔者,刚指震之阳卦,柔则离之阴卦也,刚上而文柔,以成艮止。
黄宗羲:《噬嗑》“柔得中而上行”,《贲》“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前卦言六二上行为五,后卦言六五自外卦而入内,初九从下卦而至上。
江永:《噬嗑》反为《贲》。《噬嗑》之六五来为六二,以文初三之刚,又分《噬嗑》之初、四,上为上与三,以文四、五之柔也。
《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
虞翻:《遁》上之初。
杨万里:下震本坤体,初九自坤之上而来居坤之下为震,故曰刚自外来。(按:既曰本坤体,初九居坤之上为艮,则本卦为《遁》,与虞翻《遁》下卦之上之初同义。)
项安世:《无妄》自《遁》来,下卦本艮,一刚在外来内为初,遂为一卦之主爻也。
吴澄:《遁》变。
王夫之:自《遁》之变言之,九三之阳入而来初。
毛奇龄:易《遁》,三来初往,《中孚》二往四来。
惠栋:《遁》上之初。
程颐:谓初九也。坤初爻变而为震,刚自外而来也。
朱熹:为卦自《讼》而变,九自二来而居于初。
董守谕:一自《遁》,一自《讼》。
朱震:《无妄》,《大畜》之反。《大畜》上九之刚自外来为主于内。主言震也。九五刚中在上,六二以柔中应之,上下不过乎中,故无妄。
俞琰:《无妄》乃《大畜》之倒体。《无妄》内卦初九之刚,盖自《大畜》外卦上九而来,非从本卦升降也。或谓《讼》与《无妄》皆自《遁》来,《讼》九二,《无妄》初九,皆《遁》九三降而为之,非也。
来知德:本卦综《大畜》,二卦同体,文王综为一卦。刚自外来者,《大畜》上卦之艮来居《无妄》之下卦,而为震也,刚自外来作主于内。
黄宗羲:《无妄》之初九,自《大畜》上爻外卦来为内卦之主。
江永:《大畜》反为《无妄》。《大畜》之上九自外卦而来为初九,以为内卦之主也。
《咸》“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虞翻: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
程颐:在卦则柔爻上而刚爻下,柔上变刚而成兑,刚下变柔而成艮,阴阳相交为男女交感之义。又兑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刚下也。
杨万里:坤六三上而兑,乾上九下而艮,故曰柔上而刚下。坤之一柔上矣,二柔复下而艮,乾之一刚下矣,二刚复上而兑,故曰二气感应以相与。
朱震:《咸》自《否》变。乾天也,坤地也,六三之柔上,上九之刚下,天地之气感应,而上下相与则亨矣。
项安世:三、上自《否》变而成《咸》。
朱熹:曰《咸》自《旅》来,柔上居六,刚下居五也。
吴澄:《否》变。
董守谕:一自《否》,一自《旅》。
王夫之:《咸》、《恒》二卦皆自《否》、《泰》之变而言,是阴阳之动几也。
毛奇龄:易《否》,上来三往。又易《恒》,二往五来。
惠栋:自《否》来,乾刚坤柔,坤三之上,故“柔上”,乾上之三,故“刚下”。
俞琰:“柔上”谓上卦兑之阴爻,“刚下”谓下卦艮之阳爻。“二气”即山泽之气,“感应以相与”谓山泽之气往来相通。《恒》倒转为《咸》,则初六上而为上九,九四下而为九三,故《咸》曰“刚上而柔下”。
来知德:柔上而刚下者,本卦综《恒》,二卦同体。柔上者,《恒》下卦之巽,上而为《咸》之兑也;刚下者,《恒》上卦之震,下而为《咸》之艮也。
黄宗羲:《咸》“柔上而刚下”,《恒》“刚上而柔下”,《咸》指上六、九三,《恒》指九四、
初六。
江永:《恒》反为《咸》。《恒》之初六上为《咸》之上六,《恒》之九四,下为《咸》之九三也。
《恒》“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二动,刚柔皆应”
虞翻:乾初之坤四。
程颐:乾之初上居于四,坤之初下居于初。刚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处则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刚上而柔下也。
杨万里:“刚上”谓乾之初升而震,“柔下”谓坤之初下而巽。
王夫之:阳自初往四曰上,阴自四来初曰下。
朱震:卦自《泰》变,初九之刚上居四,六四之柔下居初,刚上而柔下。上下尊卑各得其序,常久之道也。
吴澄:《泰》变。
毛奇龄:易《泰》,初往四来,又易《咸》,五来二往。
惠栋:《泰》初之四。
朱熹:《恒》自《丰》来,刚上居二,柔下居初也。
董守谕:一自《泰》,一自《丰》。
俞琰:《咸》倒转为《恒》,则九三上而为九四,九四下而为九三,故《恒》曰“刚上而柔下”。
来知德:刚上而柔下者,本卦综《咸》。“刚上”者,《咸》下卦之艮上而为《恒》之雷也;“柔下”者,《咸》上卦之兑下而为《恒》之巽也。
江永:《咸》反为《恒》。《咸》之九三,上为《恒》之九四,《咸》之上六,下为《恒》之初六也。
《晋》“柔进而上行”
虞翻:《观》四之五。
朱熹:其变自《观》而来,为六四之柔,进而上行以至于五。
吴澄:《观》变。
朱震:《晋》自《临》来,《蹇》之变也。
王夫之:阴离四而进乎五,为柔之主,以延三阴。《本义》谓自《观》变,亦通。
毛奇龄:易《观》,五来四往,《小过》三往上来。又易《颐》,初往四来,《萃》五往上来。
惠栋:《观》四之五。
程颐:凡卦离在上者,柔居君位,多云“柔进而上行”,《噬嗑》、《睽》、《鼎》是也。
项安世:《彖》辞言柔上行者,皆谓六五,《噬嗑》、《晋》、《睽》、《鼎》是也。今按,《噬
嗑》自《否》初进五,《晋》自《观》四进五,《鼎》自《遁》二进五,皆谓上行。独《睽》卦以《大壮》三、上相易,五未尝动,则于例不通。虞翻以为《无妄》之二进为《睽》五,亦未为允。然则是离在上卦,即谓之柔进而上行尔。盖三女之卦,独离柔在上,为得尊位,大中而行之,故谓之上行。
俞琰:《晋》乃《明夷》之倒体,在《明夷》为六二,倒转为《晋》,则进而为六五。谓自《临》卦来者,非也。
来知德:“柔进而上行”者,《晋》综《明夷》。《明夷》下卦之离,进而为上卦之离也。
黄宗羲:《晋》“柔进而上行”,《明夷》之六二上行为六五。
江永:《明夷》反为《晋》。《明夷》之六二,上行为《晋》之六五也。
《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
虞翻:《临》二之三,而反《晋》也。
朱震:《明夷》,《晋》之反。《晋》上九反而为《明夷》之初九。
《睽》“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
虞翻:《大壮》上之三。在《系》盖取《无妄》二之五也。
毛奇龄:易《大壮》,三往上来,《中孚》五来四往。又易《大畜》,三往四来,《无妄》五来二往。
惠栋:《大壮》上之三。
朱熹:以卦变言之,则自《离》来者,柔进居三;自《中孚》来者,柔进居五。自《家人》来者,兼之。
吴澄:《巽》变。
朱震:《睽》自《家人》反,明本同也。自《家人》六二之五言之,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
俞琰:《睽》乃《家人》之倒体。《家人》六二之柔本居下,倒转为《睽》,则六二进为六五而上行,又得中而应九二之刚,则睽者合矣。
来知德:“柔进而上行”者,《睽》综《家人》,二卦同体。《家人》下卦之离,进而为《睽》之上卦,六得乎五之中,而下应乎九二之刚也。
王夫之:“柔进而上行”者,与《家人》皆二阴用事之卦,而阴自二上三、自四上五,虽不当位而渐以升,且五阴居中而志以得,故可吉。
黄宗羲:《睽》“柔进而上行”,《家人》之六二上行为六五。
江永:《家人》之反为《睽》。《家人》之六二,上行为《睽》之六五也。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
虞翻:《观》上反三也。
毛奇龄:易《观》,上来三往,《小过》四往五来。又易《萃》,四来三往,《升》二往五来。
程颐:蹇之时利于处平易,西南,坤方,为顺易。东北,艮方,为险阻。九上居五而得中正之位,是往而得平易之地,故为利也。五居坎险之中,而谓之平易者,盖本坤卦,由五往而成坎,故但取往而得中,不取成坎之义也。(按:上卦本坤,九上居五之“九”,当自下卦而往,故曰往而成坎。则下卦或为巽或为离,则本卦或为《升》或为《明夷》。此与其“卦之变皆自乾坤”之说不合。)
惠栋:《升》二之五。
朱震:《蹇》自《临》来,《小过》变也,九四往之五。
朱熹:卦自《小过》而来,阳进则往居五而得中,退则入于艮而不进。
吴澄:《震》变。
俞琰:“往得中”谓以九居五,往而得其中也。
来知德:“往得中”者,《蹇》综《解》,二卦同体。《解》下卦之坎,往而为《蹇》上卦之坎,所以九五得其中也。
黄宗羲:《蹇》“往得中也”,《解》“其来复,吉,乃得中也”,《蹇》之九五自《解》内卦,故曰“往”,《解》之九二自《蹇》外卦,故曰“来”。
江永:《解》反为《蹇》。《解》之九二,为《蹇》之九五而得中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
虞翻:《临》初之四。
毛奇龄:易《临》,初往四来,《小过》三来二往。又易《升》,三往四来,《萃》五来二往。
惠栋:《临》初之四。
朱熹:其卦自《升》来,三往居四,入于坤体,二居其所,而又得中。
吴澄:《艮》变。
朱震:《解》者,《蹇》之反。《解》之九二乃《蹇》之九五也,九四乃《蹇》之九三也。坤为西南,其体顺,自艮反,有平易之意,坤又为众,当蹇难之后,人皆厌乱,四以平易之道,往顺乎众,而众与之,是以“得众”。五来复二,乃为得中。
俞琰:《解》乃《蹇》之倒体。《解》九二即《蹇》九五。
来知德:“往得众”者,《解》综《蹇》,《蹇》下卦之艮,往而为《解》上卦之震也。震二爻皆坤,坤土为众,故得众也,得中也。
江永:《蹇》反为《解》。《蹇》之九三,往为《解》之九四,得五上二阴爻,是为“得众”。
《升》“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
虞翻:《临》初之三。
项安世:《升》自《临》变,六三降而为初九。
吴澄:《临》变。
毛奇龄:易《临》,初往三来,《小过》四来二往。
惠栋:《临》初之三。
朱熹:卦自《解》来,柔上居四,内巽外顺,九二刚中而五应之。
王夫之:《升》之为卦,本《泰》之初变阳而成。
朱震:《升》者,《萃》之反,柔在下者也,以时而升乎上。上巽乎下者,坤可升之时也,故曰“柔以时升”。
俞琰:《升》乃《萃》之倒体,时为萃则地气聚而在下,时为升则地气升而在上也。
来知德:本卦综《萃》,二卦同体。“柔以时升”者,《萃》下卦之坤升而为《升》之上卦也。柔本不能升,故以时升,所以名《升》。
黄宗羲:《升》上卦之柔,皆《萃》下卦所升。
江永:《萃》反为《升》。《萃》之坤升而居上也。
《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虞翻:《大壮》上之初。
惠栋:《大壮》上之初。
程颐:凡离在上者,皆云柔进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进而上行也,以明居尊位而得中道。
应乎刚,能用刚阳之道也,五居中而又以柔而应刚,为得中道,其才如是,所以能亨也。
朱震:《鼎》自《遁》三变而成,一变《讼》,再变《巽》,三变《鼎》。
朱熹:卦自《巽》来,阴进居五,而下应九二之阳。
吴澄:《兑》变。
俞琰:六五乃《革》之六二,本居下者也,倒转为《鼎》,则进居尊位又得其中,而与九二相应,故曰“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彖》传反三言“柔进而上行”,《晋》也,《睽》也,《鼎》也,皆以两卦相并而取义。或谓《晋》自《临》、《观》来,《睽》与《鼎》自《遁》、《大壮》来,非也。
来知德:《鼎》综《革》,二卦同体。《革》下卦之离,进而《鼎》之上卦也。进而上行,居五之中,应乎二之刚也。
黄宗羲:《鼎》“柔进而上行”,《鼎》五由《革》二而上。
江永:《革》反为《鼎》,《革》之六二,上行为《鼎》之六五也。
《涣》“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虞翻:《否》四之二成坎巽。
程颐:由九来居二,六上居四也。阳刚之来,则不穷极于下,而处得其中,柔之往,则得正位于外,而上同于五之中。(按:上卦乾之初画来居下卦坤之中,下卦坤之中画往居上卦乾之初,上乾下坤则《否》。即称“九”与“六”,则九为《否》之九四,六为《否》之六二。)
朱震:《否》九四之变也。九二之刚自四而来,动于险中,五得中道出乎险外。六四之柔自二而往,正位乎外。
项安世:《否》之六二得位乎四,而上同于九五。
吴澄:《否》变。
王夫之:自《否》变者,涣散其否也。乾下之阳下而居二,坤中之阴上而居四。
毛奇龄:易《否》,四来二往。又易《损》,初往五来,《益》初往二来。
惠栋:《否》四之二。
朱熹:其变则本自《渐》卦,九来居二而得中,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于四。
俞琰:《涣》乃《节》之倒体。《涣》九二之刚,盖来自《节》之九五。既非自《渐》来,亦非自《否》来。
来知德:本卦综《节》,二卦同体。“刚来不穷”者,言《节》上卦坎中之阳,来居于《涣》之二也。
黄宗羲:《涣》“刚来而不穷”者,《节》五来二。“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柔在三失位,在四得位。
江永:《节》反为《涣》。《节》之九五,来为《涣》之九二,《节》之六三,为《涣》之六四,得位乎外,而上同于九五也。
《节》“刚柔分而刚得中”
虞翻:《泰》三之五。
朱震:《节》,《涣》之反,《泰》之变也。《泰》分九三之五,以节其上之柔,分六五之三,以节其下之刚。刚柔分而有节,二、五之刚得中,上下节之而不过。
项安世:否者,塞也,自《否》变者为《涣》;泰者,通也,自《泰》变者为《节》。此变象之著明者也。
吴澄:《泰》变。
毛奇龄:易《泰》,三往五来。又易《损》,上来五往,《益》上来二往。
俞琰:《节》之“刚柔分”与《噬嗑》同,皆以一刚一柔分居内外,而各为之主也。九五、九二皆以刚爻居得其中,是为“刚得中”。
来知德:《节》、《涣》相综,在《涣》则柔外而刚内,在《节》则刚外而柔内,则“刚柔分”也。“刚得中”者,二、五也。
按:俞琰谓其说是“自秦汉之后唐宋以来,诸儒议论,绝无一语及此”(见《读易举要》),而江永则谓“然则卦变竟无知其说者乎?曰:有之。有薛温其者,在朱子之前,说《蹇》卦云‘诸卦皆指内为来,外为往,则此往得中谓五也。《蹇》、《解》相循,覆视《蹇》卦则为《解》,九二得中,则曰其来复,吉,乃得中也。往者得中,中在外也,来复得中,中在内也。’按此说正得卦变之义,举《蹇》、《解》为例,凡反易之卦皆相循也,皆可覆视也。即二卦而他卦可通矣。此说房审权载之《义海》中,惜其名不甚显,朱子亦未见其说。”(见《河洛精蕴》)视以上所录朱震卦变说,可知俞氏自诩过高而江氏不读“解《易》如百纳袄”(朱熹语)之朱震书。又按:江永所指房审权《义海》一书,当为李衡之《周易义海撮要》。
四 “唯变所适”之于无定中求其有定
明董守谕于《卦变考略》中曰:“以《彖》辞例卦变,思过半矣。夫变之大旨在《彖》,其精深微幻在六爻。四圣之变卦无定,学者之考变,于无定中求其有定也。”古人作《彖》之意虽不可得而知之,所系《彖》辞亦难通,然必有其可通之处。《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考历来诸儒唯变之所适,裁变行通之道,似有两端:一是就既成之本卦求其所适;一是就俟卦变而适之本卦求其所适。如此可于无定之中求其有定。
依程颐所言,《彖》辞“如刚上柔下,损上益下,谓刚居上柔在下,损于上益于下,据成卦而言,非谓就卦中升降”,则可于既成之本卦求其所适。今试释之如下。
《蒙》上艮下坎,艮止,坎陷,则曰“山下有险,险而止”,“以刚中”则指九二言。
《需》上坎下乾,坎陷,乾健,则曰“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以正中”则指九五言。
《师》上坤下坎,坤顺,坎陷,则曰“刚中而应,行险而顺”,刚中指九二言。
《比》上坎下坤,坤顺,则曰“下顺从”,“以刚中”指九五言。
《小畜》上巽下乾,乾健,二、五皆刚,则曰“健而巽,刚中而志行”,六四得位,二刚乘上,三刚履下,故曰“柔得位而上下应之”。
《履》乾上兑下,乾刚,兑说,六三履于三刚之下,故曰“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刚中正
”指九五言。
《同人》乾上离下,乾健,离明,六二得位得中,故曰“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文明以健,中正而应”。
《大有》离上乾下,离明,乾健,柔居五位,一刚乘上,三刚履下,故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刚健而文明”。
《豫》上震下坤,震动,坤顺,九四一刚乘三柔而居上,故曰“刚应而志行,顺以动”。
《临》上坤下兑,兑说,坤顺,九二居中,故曰“说而顺,刚中而应”,较之《复》初九一阳,则曰“刚浸而长”。
《观》巽上坤下,坤顺,九五得位得中,故曰“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明夷》坤上离下,坤为地、为顺,是外卦,离明,是内卦,故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
《家人》巽上离下,六二居内卦之中,九五居外卦之中,故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萃》兑上坤下,兑说,坤顺,故曰“顺以说”,“刚中而应”指九五而言。
《困》兑上坎下,兑说,坎陷,故曰“险以说”,“以刚中”指九二、九五而言。初六、六三掩一刚,六三、上六掩二刚,故曰“困,刚掩也”。
《革》上兑下离,兑说,离明,则曰“文明以说”,离为火,兑为泽,离中女,兑少女,故曰“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大亨以正”指九五而言。
《归妹》上震下兑,震动,兑说,则曰“说以动”。六三乘二刚,六五、上六乘一刚,故曰“柔乘刚”。“位不当”指九二、六五而言。
《丰》震上离下,震动,离明,则曰“明以动,故丰”。
《旅》离上艮下,离丽明,艮止,则曰“止而丽乎明”。顺九三、九四刚爻往上者为六五,居外卦之中,故曰“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
《节》坎上兑下,坎陷,兑说,则曰“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指九五言。“刚柔分,而刚得中”,亦指九五言,处中正之位而分三柔,一柔乘上,二柔履下。
《中孚》巽上兑下,巽木,兑说,兑为泽则曰“说而巽”,“乘木舟”。六三、六四处三刚之内,九五、九二位上下卦之中,故曰“柔在内而刚得中”。
《小过》震上艮下,阳大阴小,阴四而阳二,故曰“小者过”。六二、六五居上下卦之中,故曰“柔得中”,五本大中至尊之位,而柔爻居之,故曰“刚失位而不中”。
《彖》辞乃为断定一卦之卦义、卦名及成卦之由而作。依程颐“卦义不取成卦之由,则更不言所变之爻”之说,不言所变,即是变而通之之时,不变寓于变之中,所以于不变之中求其定,释其所适,亦为有据。“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刚柔为立卦之本,时穷则变通,时不穷则不变而通。以之分为两端,或于既成之卦而求其有定,或于俟变而适之本卦而求其有定,此亦可谓两端之执。以上试释之二十二卦,乃本既成之卦象、爻位而释其系《彖》之辞。既有所适而行通,则不必再辗转以裁卦变而求之。历来诸儒以此数十卦为卦变,而释《彖》辞之所适者甚少。如程颐、苏轼、朱震、朱熹、杨万里、项安世、王夫之等人均不以之作卦变说而释《彖》辞。如此,以此二十二卦归入有定之例,似无不可。其余之卦则可于趣时变通之中求其有定。
考历来诸儒“唯变所适”之释《彖》辞例,亦有两途。一是以辟卦及其复变卦为变之本卦而取义,一是以反对之卦前后相并取其义。前者有虞翻、程颐、苏轼、朱熹、项安世、吴澄、董守谕、王夫之、毛奇龄、惠栋等,后者有俞琰、来知德、黄宗羲、江永等,而朱震则兼取两途。今试析之如下。
《讼》:似以程颐“二以阳刚自外而来得中”说为定。下卦本坤,变其中爻而成坎。阳刚皆《乾》物。
《无妄》:似以程颐“坤初爻变而为震,刚自外来”说为定。下卦本坤,变其初爻而成震。阳刚皆《乾》物。
《大壮》为辟,上卦本坤,一刚自外来而过《泰》,故曰“大壮”;《遁》为辟,下卦本坤,一阴遁而一阳来,其刚皆《乾》物。如此则《需》、《讼》、《无妄》、《大畜》亦本同。即父子相值之六卦,似皆可言其刚自外而来。
《升》:王夫之“本《泰》之初变阳而成”说,乃变初阳为阴,此一阴柔则自外《坤》而来。三阴升于二阳之上,二阳升于一阴之上,“初阴升阳而成乎巽,入外卦受命于阳以升而成乎坤”,此说亦通。
《临》为辟,下卦本乾,一阴自外来而为兑上,《观》为辟,上卦本乾,一阴自外来而为巽初,其阴皆为《坤》物。如此则《晋》、《明夷》、《萃》、《升》亦本同。即母女相值之六卦,似皆可言柔自外而来。
《泰》与《否》反其类。阳大阴小。阳来居内,阴往居外,谓“小往大来”而成《泰》;阴来居内,阳往居外,谓“大往小来”而成《否》。虞翻“阳息《坤》”,“阴消《乾》”说可通,程颐“阴往而阳来”,“阳往而阴来”说亦通。《泰》、《否》为辟,自《乾》、《坤》而消息说为有定。
《随》:程颐“以卦变言之,乾之上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说与虞翻《否》上之初”说本同。《否》上卦为乾,下卦为坤,《否》上即乾之上,《否》初即坤之初。
《蛊》:程颐“乾之初九上而为上九,坤之上六下而为初六”说与虞翻“《泰》初之上”说本同。《泰》上卦为坤,下卦为乾,《泰》初即乾之初,《泰》上即坤之上。
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皆可从《泰》、《否》二辟而变,亦皆可依程颐、苏轼之乾坤往来说之。以之释《彖》辞刚柔上下往来之说皆可通,即凡宗此说者,皆可谓唯变所适,为于不定之中求其有定。然其中《蛊》卦之“刚上而柔下,巽而止”,亦可用既成之本卦释之:艮以一阳为主而居上,巽以一阴为主而居下,艮为止,故有此《彖》辞。
此外尚有父女相值之卦六:《夬》、《姤》、《小畜》、《履》、《同人》、《大有》;母子相值之卦六:《复》、《剥》、《师》、《比》、《谦》、《豫》;子子相值之卦九:《震》、《坎》、《艮》、《颐》、《小过》、《蹇》、《解》、《屯》、《蒙》;女女相值之卦九:《巽》、《离》、《兑》,《大过》、《中孚》、《睽》、《家人》、《鼎》、《革》。其中,依朱熹说《彖传》十九卦变为例,则有《睽》、《蹇》、《解》、《鼎》四卦需于不定之中求其有定。
《睽》:朱熹以“自《离》来者,柔进居三,自《中孚》来者,柔进居五,自《家人》来者兼之”说而释《彖》辞“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之义。自《家人》来者,则非“贞夫一”之一爻往来互换之例,自不待言,而自《离》、《中孚》来者,
又皆于三画卦中言上下往来,似不可通。
又依虞翻“《大壮》上之三”之说,则又不合“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之义。此皆不能于不定之中求其有定,皆唯变而不适之说。虞翻“在《系》盖取《无妄》二之五”说,似可通释“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之义。
《蹇》:朱熹以“自《小过》而来”说而释《彖》辞“利西南,往得中”之义。此又是于三画卦之中说往来,不可谓之通。朱震亦说“《小过》变也,四之五”,亦变而不通在朱熹之前。唯《升》九二往五变而成《蹇》方可释“利西南,往得中”之义,则惠栋“《升》二之五”说可通。又考程颐“九上之五而得中正之位”之说,似亦取《升》卦之变,《升》上卦为坤,为西南方之卦,不得正位之九二往而居五,则为利,为得中。
《解》:朱熹以“自《升》来,三往居四,入于坤体”说而释《彖》辞“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之义。此说虽解“往”可通,然“得中”之义不可通,九二、六五之爻俱无动。虞翻“《临》初之四”说似通。初之四为“往得众”,四来复初,体《复》而刚得中。
《鼎》:朱熹以“自《巽》来,阴进居五,而下应九二之阳”说而释《彖》辞“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之义。此又是于三画卦中说往来,不可谓之通。程颐“凡离在上者,皆云柔进而上行”,则则及于《噬嗑》、《睽》、《鼎》可通,而《旅》则言“柔得中乎外”,《未济》则言“柔得中”。此非通例之说,亦不可谓有定。朱震以其自《遁》来,二进五成《鼎》,似可通释“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之义。
以反对卦释《彖》辞,朱震有十卦,俞琰有十九卦,来知德有二十九卦,江永有二十二卦。(表略)
苏轼曰“圣人之所取以为卦,亦多术矣”,盖以反对卦前后相并取其义,亦“圣人”多术之一种。此术,朱震已发其端。
朱震释《睽·彖》辞曰:“《睽》自《家人》反,明本同也。本不同则无睽,惟本同,故有合睽之道。自《家人》六二之五言之,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自《家人》变《睽》,必六二之五、九三之四方变,已是二爻之变例。如谓“倒转”,则初往上来,二往五来,三往四来,六爻皆动而易位。
凡以反对卦前后相并取义者,其爻变皆准此例。
以反对卦前后相并取义释《彖传》刚柔上下往来之说,貌似变通而有“所适”,其实则不定处多。如谓《讼》下体之刚自本卦外之《需》上体而来,《讼》上体之三刚,则是自本卦外之《需》下体而往;《无妄》下体之刚自本卦外之《大畜》上体而来,《无妄》上体之三刚,则是自本卦外之《大畜》下体而往。如此,则“往来”并不局限于一卦之内,与“刚柔相推,变在其中”之说相悖。又其仅就其一体之一刚言来,而不顾及另一体之“刚自外来”,此亦是病。又如俞琰以《咸》倒转为《恒》,九三上而为九四,上六下而为初六,释《恒》“刚上而柔下”之义,以《恒》倒转为《咸》,初六上而为上六,九四下而为九三,释《咸》“柔上而刚下”之义,则其余之刚与柔之上下何以解之?《咸》反《恒》,则九四、九五下而为《恒》之九三、九二,《咸》之初六、六二上而为《恒》之上六、六五,此正是刚下而柔上,岂可用以通释《恒》之“刚上而柔下”之义?反之以《恒》之变及《咸》,则是刚上而柔下,亦不可通释《咸》之“柔上而刚下”之义。《咸》之为卦,上兑下艮,艮为山,为止,为少男,以一阳刚为主爻,兑为泽,为说,为少女,以一阴柔为主爻,上柔下刚,山泽通气,故《彖》辞曰“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恒》之为卦,上震下巽,震为雷,为动,以一阳刚为主爻,巽为风,以一阴柔为主爻,上刚下柔,雷风相薄,故《彖》辞曰“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此可谓明白直捷者,而以反对卦前后相并取义者,既迂回又令人废解,则不可谓之“所适”而有定。
“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俞琰之“倒转”,乃“天翻地覆,人于其中翻跟头”,三才之道焉能有如此之“进退”?至于来知德之卦综,则是分上下体之“翻车”,乾、坤、离、坎“翻车”象不变,而震翻为艮,艮翻为震,巽翻为兑,兑翻为巽。以三画卦之“翻车”说上下往来,实是来氏之发明。江永所辩“其易卦变为卦综,自是来氏之谬。若其取相反之卦说往来上下,本文王、孔子之意,前人已有言之者矣。来氏谓‘孔子既没,《易》道已亡,二千年如长夜’,自诩太甚,故《折中》博采诸家,独摈斥不取,良有以也。”(见《河洛精蕴》)然而江永只是不赞同来知德以反对为“卦综”之说,其“因反
易而有变动,诚可谓之卦变”说与黄宗羲同出一辙,并一味推衍之,所谓“卦爻非揲蓍,无上下变易之理。先儒惑于歧途,使卦变一义,留憾于千载,可慨也”,亦为自诩之词。江氏不辨以反对为卦变说而释《彖》辞之非,亦可能留憾于后人。
《易》之变,董守谕谓有“变在象形”、“变在指事”、“变在会意”、“变在转注”、“变在谐声”、“变在假借”六变,而毛奇龄则谓有“变易”、“交易”、“反易”、“对易”、“变易”五易。可见“唯变”之法多端。赣《易林》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六,则《乾》、《坤》亦为杂卦所生。邵雍《先天图》之“卦之生变”,乃以《乾》(或《坤》)为祖逆爻序进行卦变,一变而二,二变而四,三变而八卦成,四变而十有六,五变而三十有二,六变而六十四卦备。如以其法推而衍之,则皆可以任一卦为祖变得六十四卦,可得六十四幅六十四卦外圆内方之图,而《先天图》仅为其中之一而已。如此之变,可谓变而至穷,亦只是“唯变”而已。
《易》变有道,
爻之变亦有道,仅仅着眼于“唯变”而不能有“所适”,则不可谓之有道。
以《乾》、《坤》为《易》变之祖,即为《易》之道,“刚柔相易,变在其中”,“变动不拘,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
即爻变之道。
“唯变”者必有“所适”,而“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
笔者与李申教授合作编纂《周易图说总汇》之余,以所辑资料考辨之,不揣固陋撰成此文,以期于《易》学卦变说方面展开讨论。不当之处,敬请方家赐教。
1998.1.30